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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行政許可法促進政風轉變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02日 21:07)

    專題:《行政許可法》7月1日正式實施

  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 在北京市一些政府職能部門,"行政許可法"是近期以來使用頻率最高的詞彙之一。記者2日從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了解到,自去年8月這部新法通過以來,北京市對地方性的行政許可事項逐條進行清理,職能部門的政風發生了明顯轉變。

  據北京市法制辦副主任王金山介紹,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北京市地方性行政許可事項有137項被取消,94項被依法保留。被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涉及32個政府部門,其中許多事項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包括外來人員就業、租房、機動車維修、養犬、出租車、藥品等。他説,這些被取消的地方性行政許可事項與上位法相抵觸,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設定行政許可權限的有關規定。

  在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的過程中,北京市以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水平為突破口,通過培訓、考核等方式促進政風轉變。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共有700多名區縣、局級領導幹部、局級領導後備幹部等機關工作人員接受了行政許可法培訓,近9萬名公務員及按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參加了行政許可法知識考試。北京市還對1萬多名直接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合格率達到99.9%,不合格者如果未能通過補考將離崗。

  此外,北京市司法局挑選15名律師組成顧問團,隨時準備為各級行政機關提供與行政許可法有關的法律幫助。北京市公安局有32項地方性行政許可事項被取消,在所有政府部門中排名首位。為了確保新法實施後工作平穩,公安局制定的配套制度對行政許可的設定、公示、實施、執法監督等環節做出了詳細規定,並承諾由於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等因素造成行政許可變更、撤消時,對受損人員及組織給予補償。

  北京市發改委、建委等部門與工作人員"約法三章",要求他們對被行政許可人依法行使監督權時,不得妨礙其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收受財物,不得借監督之名牟取私利。北京市工商局決定建立社會舉報制度,鼓勵公眾對不依法辦理行政許可的行為進行檢舉。為了增加行政許可的透明度,北京市一些部門還開通了"網上辦理"的快捷通道。(記者崔軍強)

  7月1日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後,記者曾以市民的身份先後致電北京市公安、工商、衛生、旅遊等部門,就一些被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提出詢問,工作人員都耐心地作了答覆。據了解,為了促進政風進一步轉變,北京市監察局目前正在籌建"北京市行政投訴中心",專門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及組織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投訴。(完)

責編:揚國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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