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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輿論監督”不是“監督輿論”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9日 19:55)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電視臺主持人敬一丹,去年曾向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訴苦説,《焦點訪談》輿論監督內容的節目1998年佔到全年節目的47%,2002年這個比例下降到17%。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敬一丹在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看到“要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的鄭重承諾,她感到十分欣慰。據悉,在中央領導的支持下,《焦點訪談》將繼續加大輿論監督力度,要實現輿論監督內容創紀錄的50%。(《北京青年報》3月9日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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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誕生到現在十年的時間裏,央視《焦點訪談》已經成長為央視的一檔名牌節目。其敢於打破某些禁區、敢於為弱勢群體撐腰、敢於曝光社會不良現象、敢於揭穿某些腐敗行徑象等特點已經成為該節目的招牌。但正如敬一丹所言:為什麼近兩年該節目輿論監督內容的比例不斷下降呢?其實,並非央視找不到新聞素材,也並非進行了無限度的自我束縛,而是因為他們受到了來自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反輿論監督”的強大壓力,面對一些不正之風、腐敗行徑,《焦點訪談》不得不退避三舍,敢怒不敢言。

  央視之於中國、之於中國媒體、之於中國百姓,無疑是處是一個“龍頭老大”的位置。毫不誇張地説,央視的一個噴嚏,就是地方的一場地震。假如連央視都可以感受到來自地方政府和部門“反輿論監督”的強大壓力而敢怒不敢言的話,那麼,一些地方媒體的“輿論監督”生存環境,就可想而知了。一個尷尬的現實是,“輿論監督”本是媒體存在的主要目的,但是,種種外來的壓力卻只能夠使媒體在“輿論監督”中處於一種整日的惶恐狀態。於是,所有的“輿論監督”僅僅成為了一種形式上的隔靴搔癢,甚至成為某些部門“反輿論監督”的工具和口舌。這時,媒體的“輿論監督”反而成為一些部門對“媒體輿論的監督”,本末於是倒置,角色開始扭曲。

  眾所週知,中國經歷了相當長的“人治社會”而非“法治社會”,沒有“法制”的結果,使某些高官的“一言堂”、“言即為法”等現象大行其道。那種“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的理論就是最為明顯的例證,其實,“君”是不可以讓臣死的,讓臣死的惟一依據,只能是“法”。沒有“法律”的參考,就必然會出現太多的不公平和不良現象。事實上,如今的“輿論監督”正是處在這樣一種無法可依的狀態,地方高官的一句話,就可以把“輿論監督”的本質“閹割”。現實中不存在《監督法》或《新聞法》的後果,就是讓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權缺乏堅實而完備的法律保障,使得媒體的監督權和百姓的知情權都大受其害。“輿論監督”成為“監督輿論”,也就不足為導了。

  誠然,依靠溫總理及中央高層的支持來加強媒體輿論監督的力量,並不是最好的解決問題方法,中國媒體的輿論監督,最終還是要走“法制”這樣一條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道路。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中國的輿論監督目前正處在一個從“權力主導”向“制度建設”的轉型階段,“溫總理的承諾”、“人大代表呼籲建立《新聞監督法》”等,就是最好的證明。那麼,最終將輿論監督由執政黨的文件精神最終發展成國家的成文法律,也並非遙不可及。

  加強輿論監督,既是新聞媒體的重要責任,也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溫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接受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監督”的鄭重承諾,無疑讓我們看到了媒體新聞輿論監督的希望。(周海亮)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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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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