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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連線]陪審員該不該專職化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5日 16:13)


  CCTV.com消息(時空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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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一般在審一個案子的時候,絕大多數人更加看中法官的意見,但是事實上由人民陪審員和審判員組成的合議庭當中,人民陪審員投出的一票跟審判員是具有同等效力了,這就是為什麼在成都市武侯區提出要由法院聘請專職人民陪審員的時候,會在整個法律界引起這麼大的關注和爭議,究竟專職的陪審員會對最後案件的審理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今天我們就來連線三位嘉賓。第一位嘉賓是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的副院長洪磊,您好。第二位是中科院國情研究中心的康小光研究員,您好。第三位是北京海淀區法院的陪審員李月勇,非常歡迎三位加入我們的節目當中。首先問一下洪院長,你們最初怎麼想到聘請專職的陪審員?

  洪磊:一般聘請陪審員是通過隨即的選這類方式,但是最大方式是陪審員由於有自己的工作,參與陪審的過程中有些時候很難和法院的工作協調,有的時候有些案子你要開庭,你通知他了,到時候又有事,法院又必須開下去,所以出現了矛盾,陪審員的職責和作用的發揮受到一定限制。所以這樣一個基礎上,我們想能不能找一些能夠保證陪審時間的,相對固定的,這樣解決陪審功能的實現,這恐怕是我們當初搞專職陪審員的初衷。

  記者:我想問一下李先生,您也當陪審員,不過您是兼職的陪審員,比如北京海淀區法院審的案子中有沒有遇到像洪院長説得問題,比如開庭了,我想讓你來,但是你有本職工作,所以來不了。

  李躍勇:也有這樣的情況。

  記者:普遍嗎?

  李躍勇:不能説很普遍,海淀法院的特點,這一期陪審員值班表提前到陪審員手裏,你什麼時候上庭,什麼時候開庭時間都有,你做好協調工作,除了極特殊原因,陪審員還是堅持去參加的。

  記者:我想問一下康教授,您怎麼看以後武侯區出來專職陪審員,因為法律界有贊成的,也有人表示擔心的,您屬於哪派的?

  康小光:很難説一句話説好還是不好,但是我想首先要了解一下,我們設立人民陪審員制度到底是為什麼?因為首先來説法院行使權力是國家的權力,人民陪審員制度體現了我們這樣一個政治制度,法律賦予公民參與國家權力,行使國家權力的一種權力,當你把他專業化了之後,當初意義我想可能打很大折扣了。

  洪磊:不是這個回事,我個人認為,首先要澄清一點,咱們人民陪審員不是專業化的,也不是一個專家,我們聘請的這幾個人民陪審員,大多數是退休的。

  記者:洪院長,您解釋一下,比如説一個陪審員天天去法院上班的話,最後跟法官有什麼區別?

  洪院長:需要説明一下,我們法院既有專職,也有兼職的,所謂隨機的,或者我們候選的一部分,我們強調兩個功能互相補充,我們不是説就只有專職陪審員也不是説想他一輩子幹下去,我們有這個,我們考慮你的時間,你的任期兩年的時間,還不是咱們法官,法官是終身制。

  記者:李先生您可以設想一下,因為您已經幹了十年的陪審員的工作了。如果説您不是現在這個狀況,如果天天去一個固定的法院上班的話,您的心理狀態,對事物的判斷,跟現在對發生變化嗎?

  李躍勇:我覺得很可能會發生變化。因為作為像我們這種兼職陪審員定期去不見得跟法官很熟,該審理的案子,根據依法審理,審完了就分開了,這次上這個案子,下次就上另一個案子,不牽扯到人情的關係,一旦專職的陪審員,對法律監督方面要弱一些,因為陪審員的職責講,其中有一條應該對執法的庭審的監督起到這個作用,人一熟不太好監督了,人情上有一些細微的變化。

  記者:您看康教授,現在李先生有自己的擔憂,天天去上班的陪審員以後,恐怕擺脫不了人情關係,可能會出問題,洪院長也有自己的解釋,您的意見是什麼?

  康曉光:我們設立人民陪審員制度,最基本目的是公眾或者人民有權參與國家權力的執行過程,第二,司法審判的過程中體驗人之常情,把人情、事理和法律有效地結合起來,再者從另一個角度,也是一種透明和公開以及監督的機制,從專職化的角度來説,對這三者都沒有什麼太大的貢獻,如果説你背離了當初的初衷和設立陪審員制度的最基本的目的的話,搞這個東西有什麼意義呢?還不如説多找幾個助理,多找幾個顧問,或者是多找幾個法官,更好一些。

  記者:洪院長,關於這點大家非常關注一個問題,在你們這兒當專職陪審員的話,每個月有八百塊的補貼是這樣嗎?

  洪磊:是有。

  記者:李先生您一個月拿多少錢的補貼?

  李躍勇:一般講有可能趕上案件多的時候,出庭次數多的話,一個月40塊錢。

  記者:現在我發現洪院長,其他地方兼職陪審員拿的補貼比專職少得多。給這筆補貼主要處於什麼考慮呢?

  洪磊:按照一般的不是專職的,還是得有,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國家出還是怎麼出,沒有一個規定,我們現在考慮為了確保他能夠來的時候,能夠專心致志搞好審判工作。

  康小光:拿錢不拿錢不在於多和少,我認為除了他必要的支出,交通費這樣一些簡單的補償性的之外,作為收入性的東西我認為不應該有,因為作為人民陪審員是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説我不花錢他不履行義務,我不花錢他不參與,我不花錢他不監督的話,我法院花錢買這些,作為一個商品服務購買的話,這樣的陪審員有和沒有沒什麼區別。

  記者:洪院長,其實跟康教授有著同樣擔心的人還不少,人民陪審員本來監督你們法院的,現在你們法院花錢聘請,他還能監督你們法院嗎?

  洪院長:這個可能需要我們解釋一下。實際上給他一定的補助,他並不辭去原有的工作,然後專門到法院補充法院,不是這個意思,我們是説在實踐操作過程中,需要一定的保障,這種保障我們採用了一種方式或者一種辦法。

  記者:兩位認為新的舉措可能存在一些漏洞,但是常有人説挑毛病容易,解決問題難。現在現實是擺在我們面前,一方面全國很多地方像原來成都武侯區一樣,人民陪審員參與審案子非常不積極,這樣使好的監督制度流於形式,一方面你們認為專職化以後,可能會存在很多新的毛病,我想問一下康教授,您説怎麼辦?

  康小光:根據我周圍的同事、朋友、學生的了解,我認為中國普通大眾的道德水平和責任感,完全能夠一年兩三次出庭陪審這樣一些承擔時間和其他方面的成本,是願意承擔的,所以還是推行隨機選舉的制度好。

  記者:李先生您有真正好的建議沒有?

  李:因為現在我們陪審員制度推薦,然後人大選舉以後,人大通過,一幹就是五年,基本這樣的情況,所以存在一個什麼,人選的面比較窄,能不能我最開始提的一點,把自己推薦自己和單位推薦相結合,這樣面更大一些,各方面人才充分發揮一下,如果自己推薦自己的話,肯定對事業比較熱心,能夠保證出庭的問題,我覺得這是一個,再一個,作為陪審員的這塊,還是覺得作為特邀陪審員更合適一些,不要劃到法院的法官的一個外圍組織,還是什麼額外的補充力量,形成這麼一種局面的話,可能對工作不是有利。

  記者:洪院長會不會考慮這些建議?

  洪磊:這個建議肯定會考慮,這點還得稍微説明一下。但現在我認為迫切需要解決是立法上,人民陪審員制度,方式問題,權力義務問題,待遇問題,以及怎麼進行防止他的一些比如説腐敗的問題。這個問題上法律應該及時跟上現行我們法院專職和兼職陪審員的結合上,應該説現在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很贊成兩個嘉賓説得問題,怎麼防止趨同化的問題,防止腐敗的問題,怎麼樣別認為你是拿錢買的問題,這需要咱們制度上怎麼修改的問題,比如説我們想是不任期解決問題,咱們陪審員的問題進一步擴大化,兩種方式方法上結合起來,也許我們能夠走一條大家都能接受也是符合法律規定這麼一個制度。

  主持人:非常感謝三位接受我們的採訪,謝謝。雖然在今天討論中嘉賓們對該不該聘請專職的人民陪審員還有不同看法,但是有一點意見卻是一致的,那就是人民陪審員制度對法院判案子最為直接也最為有效的一種監督方式,因此我們也希望通過今天的討論,讓社會各界重視這項制度,重視這項過去很多地方被忽略了或者流於形式的人民陪審員制度。

責編: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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