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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2004百姓“視角”與思考

央視國際 (2004年01月03日 09:11)

  舊年過去、新年來臨,媒體上照例是一派回顧與展望。作為一個老百姓,也想從一個最基層的角度出發,談一下我們對一些較為關心事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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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視角:孫志剛,劉忠霞;思考:法治——任重而道遠


  2003年,以孫志剛的死亡為代價,換來了一個執行了幾十年法規的改變,這大約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絕無僅有的一件大事。雖然通過這件案子廢除了“收容法”,從整體上改變了老百姓人權的待遇,但從事件本身的處理結果來看,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法治環境還遠遠沒達到完善的階段。

  這案子處理了幾個在收容所裏打人的“收容人員”,卻沒有追究到那些真正造成這一悲劇事件的罪魁禍首,不能不使人感到遺憾。這也不由得使人想到在法律面前並不是很容易實現人人 “平等”的。從這個事件報道反映的問題來看,抓人的派出所、收人的收容所,那些管事的人難辭其咎!

  無獨有偶,哈爾濱被寶馬車惡意撞死的劉忠霞,也應該死不瞑目。致她于死地的殺人兇手,只被輕描淡寫地判了“兩年緩三”,現被“保外就醫”,依然逍遙法外。2004年已經到來,我想廣大人民群眾中知道這事件前因後果的人們,一定翹首盼望著讓死者瞑目的公正結果。

  新年伊始,胡錦濤主席在新年獻辭裏説到:“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努力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小康社會的特點,就是法制的完善。因為社會的物質文明還不能夠達到各取所需的大同境界,所以只有通過法律的途徑來保持人與人之間的公平與公正。

  但人類社會畢竟是複雜的,正如明末清初的哲學家王夫子在《宋論》裏評價王安石變法失敗時感慨説到的“吏有因循之道,民有相沿之習”一樣。一個好的政策,在吏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裏容易被消解;在民的習慣、惰性裏容易被麻木。公正與公平的理想,就這麼容易地層層遞減著被化為無形。

  何況還有“天高皇帝遠”這樣的地理限制。雖然有“中央調查組”這樣的機構存在,但如果“吏治”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的現狀,奔小康路就會曲折而緩慢。中央一級領導不可能做到“事必親恭”,如溫總理遇到熊德明一樣。這一“偶遇”,掀開了民工收穫勞動果實的新篇章。

  腐敗往往帶有“小集團化”的趨向。一個官員腐敗了,必定有相關的多個官員連帶著有相應的“責任”,有些還極可能就是“肚子肺頭連著的”相關利益人。所以我們往往看到某一個貪官將倒未倒之時,便有眾多的“説情者”、“威脅者”為之忙碌。有時實在不行了,便“丟卒保車”,讓“深潛者”安然過關。

  腐敗還往往帶有“黑”的色彩,一面是“紅色”的“權”、一面是“金色”的“錢”、中間還夾雜著“黑色”的暴力。“黑色”的暴力作用是可以向老百姓施加一種淫威式的“壓力”:“你去告吧!告得動你就告去。”、“不信我拿錢砸死你!”、再不行就來狠的——“我滅了你!”。

  央視的《2003中國日記》中,王志與處理李真案的河南檢察幹部的對話裏,透露出檢察幹部們正在抓官員“涉黑”的案子。這應該算是一個好消息,如果這種案子能以點帶面地全面開展起來,對於社會的安定團結與老百姓的安居樂業,無疑是一件大好事。雖然,法治、還需要全體人民的不懈努力。

  “事關百姓無小事”,有些事不是花幾個錢就能解決問題的。老百姓心裏自有一桿 “秤”——你説的與做的有多大距離?上面説的與百姓親身感受的有多大差別?所有這一切,老百姓都會看在眼裏,掂在心裏。


  二、視角:土地,欠薪;思考:“主人”的地位誰來保證?

  一個“村官”就可以貪污上千萬,看起來似乎是個“天方夜譚”式的故事。以平常的眼光來看這問題,讓人想不通的大約是“一個小小的村裏,何來那麼多可供貪污的錢?”而這表象掩蓋下的,不是農村真得富起來了,卻是一個嚴重的“濫徵耕地”的問題。

  因為一個得不到勞動工薪的民工與總理的一次意外“邂逅”,在神州大地上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討薪大戰”,這其實也可稱得上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鬥”。因為總理的“關注”,各級政府、各級管理部門使出渾身解數,為民工聲張正義,讓他們可以安安心心地回家過年。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部分目的,就是讓佔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獲得土地,這也是“翻身當家作主人”的真切詮釋。按我們當前的戶口管理條例,農民一旦離開了土地,成為流向城市的“民工”,不但他們在城市裏“打工”的權利不受保障,就連最起碼的子女教育權也無法保障。

  但當“圈地”成為一種最直接、最快的“致富方式”時,農民的土地所有權或者説土地使用權,便形同虛設,即使《憲法》有規定、即使中央有“保證五十年不變”的文件承諾。對利潤最大化的追求,可以“鋌而走險”,這是馬克思他老人家對“資本家”的形象描述。現在熱衷於圈地的人,是否想到?

  “違憲”應該是一種很嚴重的犯罪行為,按國際慣例是要嚴格追查的,但在我們這裡有時好像只是一種“無足輕重”的行為。我不得不再來列舉足協官員與政法大學對話的例子:“行規大於法”!這或許是我們相當一部分幹部的“共識”,為《憲法》的不可操作性與尚無“司法解釋”的關係。

  我們的《憲法》規定工人、農民是國家的“主人”,但可惜現在這“主人”有一部分是被虛擬和架空的。這點,只要看看有關亂圈土地的報道中村民沒有發言權,沒有被補償權的情形就可知道。如某一村官理直氣壯地説“土地是國家的、集體的,農民個體沒權…”。在國家集體的幌子下,土地實際上成了某些村官支配的私産。

  如果不是熊德明與溫總理的一次“邂逅”,今年的民工們還會口袋空空地回家過年。儘管以前曾不斷有報道民工“跳樓討欠薪”的,媒體在這一點上也算盡了力了,但只有報道、而卻無任何部門因此採取過什麼措施。為什麼非要到總理髮了話,這“討薪大戰”才得以全面鋪開?

  中國本該是個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度,現在佔人口大多數的農民、工人,卻成了“弱勢群體”。是誰抽走了他們“主人”的身份?是誰讓他們變成了“弱勢”?是個別村官麼?是那些所謂的“精英”麼?

  好在國家也已經注意到了些問題,現正採取各種措施在糾正著。老百姓所考慮的,是希望這些措施不是一時一事的便宜行為,而應該從根子上找找原因,從而長治久安的把一些問題逐步解決好。不要每到過年的時候,便來一次“突擊式”的行動。2004年,希望我們工人農民的生活過得更好!


  三、視角:硬環境、軟環境;思考:政府職能的轉變是一項政治任務。

  過去的一年,有不少重大的經濟建設項目鋪開、建成,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特別在改善硬的投資環境上,各地、各政府下了極大的努力,表現出高度的積極性。如“長三角”經濟帶的建設;如“珠三角”超級泛珠江大區域的設想;如西部開發好幾個重大工程的在建;如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規劃……

  這一切均是國家擴大投資張力經濟設計背景下的現實反映,從老百姓的角度來看,也還存在著一些不盡如人意的“不和諧音”。其主要表現在有些部門向上要錢時積極籌劃著各種“項目”,但資金一到手,做起來就變了另一回事。以前我也曾説起過:“積極的財政政策”投下去的錢真正能落到老百姓手裏的微乎其微。

  這一點,由“欠薪”的事實,早已有了證明,不説了。問題的另一面,是有些政府部門把國家“積極的財政政策”投下來的錢,當成了改造自己的樓堂館所的一次機會。像有的縣級市,花兩億多的資金,佔了幾十畝良田,把自己的“行政大樓”造得比一些小國的宮殿還富麗堂皇。幾萬人的現場演唱會,都可以在那裏進行。

  胡錦濤主席在西柏坡説到我們要“繼續考試”,全黨要牢記兩個“務必”。在非典時期的廣州街頭,他還説必須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但對照一些地方政府的行為,“為民所用”在他們那裏卻變成了“為己所用”。總書記親近民眾、與人民打成一片的努力,在這些政府官員那裏被褪化得一乾二淨!

  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深入向前,政府的職能是否轉變到“為人民服務”這個基點上來,説到底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咱們的黨從一開始建立起就講“為人民服務”,到江澤民前總書記説的“三個代表”,再到現在胡總書記説的“權”、“情”、“利”三個“為民”,在理論上都是一以貫之的。

  所以,各級政府能否實踐“為民”的思想,是一個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問題。否則現在國家積極的財政政策投入再多的錢,把京、滬、穗三個經濟區、把西部開發與東北振興的硬體建設的再好,如果職能不轉變到為民服務這軌道上來,築就了“梧桐”也引不來“鳳凰”。弄得不好,反只會增加了一批大大小小不同的“貪官”!

  舉個例子説:九十年代糧食退出統購統銷的時候,某地一縣級糧食局將國庫裏升溢出來的兩萬多噸原糧,兩萬多市斤食用油瞞下來留作了自己的經營庫存,由當時的局長交給自己的親信作“議價”經營。按理這是無本之貨,賣掉了全是“利潤”,但一年後這經營的報表卻是“虧損”!這筆糊塗賬最後怎樣了,誰也不得而知。

  乘改革之機,將國有資産當作了自己的私有財産,在老百姓眼裏是一個很嚴重但又無可奈何的問題。某些政府職能部門在執行對老百姓有利的政策時,總是推三阻四;而當政策有對他們有利的孔子可鑽時,他們就會“立竿見影”地執行起來,如“改制”。有多少國有資産以“改制”的方式流失?我想應該不是個小數。

  再舉個例子:某國營商業企業,每年經營性的門面出租就可收入近兩百萬元,加上自己的正常經營利潤也在這個數左右,是一個經營良好的企業。但在“改制”時被當時的經理買為己有,只花了兩百萬。這樣的“改制”,新的老闆一年就可收回“投資”,並還有百分之百的“利潤”!(且他是否真投資了還是個未知數)

  當然這種“改制”不是那經理一個人就可以弄得下來的,一定還有特殊的“背景”在支持著。這個“背景”不用想也可知道是怎樣的,至少應該是在政府部門裏相當有實權的人物。否則,這“好事”咋就不給你、不給我,就輪到他了呢?這種事就發生在我們身邊,相信不是個別地區的個別現象,而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國家有關部門新出臺了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的新法規,這是一件好事,至少那些將國有資産佔為己有的事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得到遏制。但這僅是一種規範操作上的措施,對於政府部門行動上的職能轉變,起到了一種組織上的保證。在新的一年裏,政府部門在思想上是否有真正的轉變,老百姓還將拭目以待。

  四、視角:面子、民心,思考:中華民族將如何在世界舞臺上自處?

  清欠清出了個“面子工程”問題,如《央視論壇》裏提到的府谷縣政府拖欠工程款一億五的事情。其實這不是一個新問題,而是老百姓早就深惡痛絕的老問題了,也不只表現在那個小小的府谷縣政府一家的身上。

  “面子工程”何以屢禁不絕?説到底,還是我們政府工作思想基礎的問題,即政府工作應該“對上負責”、還是“對下負責”?面向上級,完成任務,一直以來是基層政府的工作思路。咋看起來,無可厚非,但問題也正出在這裡。

  完成任務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盡力完成、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一種是加倍完成、趁機撈取自己的“政治資本”。當年劃“右派”分“任務”是這樣來的(屬前一種);大躍進的“萬斤田”放“衛星”也是這麼來的(屬後一種)。

  “向上負責制”,從歷史的觀點看,是封建時代殘余的意識形態的表現,“君君臣臣”的封建體制,必定要讓下級官員對上級負責,否則便有“丟官”乃至“掉腦袋”的危險。它的負面作用,就是不必正視老百姓的基本權益。

  “面子工程”是做給誰看的?這從它的另一種説法裏可以找到端倪——“政績工程”,它是做給“上級”看的,其目的是向上表功,樹在上級眼裏的“政績碑”。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老百姓極力反對的情形下,某些官員還硬要上“面子”。

  就説不欠薪,這面子工程的危害也仍極大地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以前曾有過不少這樣的報道),使我們的“政府形象”在老百姓眼裏成了這樣一種奇怪的推理:上級直至中央政府是好的,中級乃至下級基層政府是差的。

  “向下負責制”才是胡總書記所提倡的“為民”的制度。這思想裏的中心訴求是要使每一級政府官員真正做這一方老百姓的“公僕”:權為之“用”、情為之“係”、利為之“謀”。否則便是脫離了群眾,容易成為無水之魚。

  “以德治國”的“德”也應該表現在這一點上。人們為何懷念毛澤東?人們為何懷念焦裕祿式的好幹部?就在於他們一直與人民群眾是打成一片的。那時沒有龐大的“職務開支”,沒有打“白條”式的吃喝成風,沒有這多的貪官污吏。

  當前的世界充滿了變數,強國“單邊主義”的制裁與戰爭隨時隨刻地發生著;一些極右勢力在許多國家正在抬頭、包括軍國主義的陰魂不散;海峽兩岸的緊張局勢在某些別有用心的國家與個別人的挑唆下愈演愈烈。我們該有所警惕了!

  如果我們的一些政府官員還只迷戀于眼前小團體的一點利益,還一味地只記挂著自己向上面表演的“政績”,那麼他們將成為民族的罪人!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如果因為他們的倒行逆施而把國內人民內部矛盾擴大,破壞了整體的團結的話。

  面對當前紛繁的世界,我們一方面要向世界表明我們“務實”、“發展”的真實態度。另一方面,不必空言“抗議”,但卻要真真切切地腳踏實地,把我們內部的惡習糾正過來,把所有優勢發動起來埋頭苦幹,建設一個政治清明的經濟強國。

  只有在這個意義上,二十一世紀才是中國的。“人貴有自知之明”,一個國家也一樣:只有自知不足,才會有所進步。發展的進程裏有缺點、有錯誤不要緊,要緊的是發現這些缺點與錯誤之後要正視它、解決它,一個國家才不會沒落。

  五、視角:霍多爾科夫斯基,思考:“權錢交易”必然會引向“寡頭政治”。

  俄羅斯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改革”,是以一種小行星撞擊地球的方式完成的。在這場空前的混水摸魚行動中,産生了一批多少帶有某種深顏色的經濟巨獸,而霍多爾科夫斯基便是其中最出類拔萃的一員,於是他成了俄羅斯的“首富”。用馬克思主義對人類社會探索得出的結論——“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一理論來分析霍多爾科夫斯基想加入“政治”的行為,應該是順理而成章的。但反過來一看,一旦寡頭政治形成,這社會主義還能稱作“社會主義”麼?何況在那場“混水摸魚”中,總有一些財産“來歷不明”。所以普京要對“寡頭”下手,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咱們的經濟改革是以一種“軟著落”的方式來進行的,它減少了改革帶來的某種“陣痛”。雖然這樣小心翼翼,但問題也同樣存在:一些以各種不同方式先富起來了的人,也渴望在上層建築裏有自己的發言權,但這種尋求權力的方式,也是以“軟著落”的形式進行的——那就是尋找“代言人”——以錢買“話語權”。用我們現在通行的表達方式叫作“權錢交易”。“你賺錢需要權力的保護,我用權需要經濟的支持。”“權”與“錢”在這裡達成結構的共識,於是一張“權印”與“金錢”大網就此鋪開,在“網內”的皆大歡喜,在“網外”的諸事不順。

  以前有這樣一則案子,説是浙江某縣級市的市委書記,被兩個打賭的老闆一個電話喚到了酒宴席上。他們打賭的話就是“信不信我一個電話可以叫市委書記幾分鐘內趕到”。此事在群眾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在當地引起了軒然大波,有關方面不得不出面查處了這個市委書記,查出來的結果當然與“受賄”脫不了干系。一個黨的基層領導,被人當玩物般地呼來喝去,除了丟盡顏面之外,我們還應當看到這內在根子是當前的信仰缺失。“人是要有點精神的”,偉人曾經這樣説過。當人失去了精神而只剩下物欲的貪求,這人最起碼的“人格”也就無從談起。

  俄羅斯的政治危機告訴我們些什麼?我們能否從普京因此而得到了廣大人民的支持(大選的勝出)中領悟些什麼?普京現在的措施使國內的經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失,這或許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沒有辦法的辦法。“它山之玉可以攻石”,我們能否從這事件上吸取一些經驗教訓,從而使我們經濟建設少走許多彎路?國有經濟實體如何改革?民營經濟如何定位?憲法所規定的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如何保證?這一系列的問題需要真正的“專家”花大力來加以論證和建立必要的法律保障體系,而不是像有些所謂的“專家”那樣專事“圖讖”的學説。

  人民的“權利”,在改革以前是以“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形式來保證的,勞動者享受“勞保”、“醫保”、“工作”與“退休”的權利。改革之後,這些權利在某種程度上被削弱了:國有企業改製造成了大量的下崗失業工人,小城鎮建設(有些時候、有些地方被盲目地擴大化了)又使相當一部分農民失去了土地。有人説下崗與失業,是改革必不可少的過程,他們的理由是勞動者的“素質”跟不上“時代發展的要求”。但事實真的如此麼?城鎮職工下崗而大量使用農民工,難道是農民工的素質高於城鎮熟練工麼?這裡的根子還在企業頭頭們的“利益”。

  用城鎮熟練工的“成本”肯定比用民工高,民工沒有“勞保”、沒有醫藥費報銷,甚至可以不簽合同,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一腳踢除。在追討“欠薪”的過程裏,我們看到經常有人問“你們簽合同了嗎?”,農民兄弟的回答是“想簽不讓簽。”也許在發問者的下意識裏——不簽可以不幹哦!但在當今勞動力嚴重過剩的時候,真可以用那句老話什麼“兩腳三腳”的來形容,你不幹?後面排著隊要幹的人多了去!所以一些不法商家就可以公然做下班“搜身”、逼人“下跪”這樣的只有在以前的包身工電影裏才能看到的違法事件。“資本”對於“勞動”,竟是如此不堪!

  一個理論上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度,如果想讓當家作主的工人、農民變成資本的奴隸,變成了一些“權”、“利”勾結者獻給錢神的犧牲,那麼最終,人民是不會答應的。對於國有大企業的改革,國家新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以保護國有資産不再流失,這無疑是一樁好事。但從長遠的、發展的眼光來看,這還是一種“亡羊補牢”式的措施。無論從理論上尋求一種模式、還是在實踐中發展出一種全新的機制,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這裡不應該忘記的有一條:所有這一切的最基本的出發點應該是“人民”兩字——即胡總書記所説的“利為群眾所謀”。(網友:鷗盟客)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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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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