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終專稿:制度反腐——中國反腐新思路
央視國際 (2003年12月24日 20:53)
CCTV.com消息(20點新聞):
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個環節,這無疑是2003年中國加大反腐敗力度的一個新亮點。但您是否還記得,2003年中國反腐敗戰場的硝煙,是從綠茵場上燃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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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國足球甲級隊B組第五輪綠城隊對立飛隊的比賽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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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建平,國際級足球裁判,一名普通的大學教師,成了2003年之初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黑哨”案的臺前人物,甚至驚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和公安部。
今年1月29號,龔建平以受賄罪被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與人們心目中的貪官比起來,龔建平並不是什麼高官,甚至連構成受賄罪行為主體的國家公務員也算不上。而“黑哨”是否可以按受賄論處,之前並沒有先例可循。
人民法院依據我國刑法作出的判決結果,在司法實踐上有突破性的意義,它向社會傳遞了一個信息,不管你是什麼身份,只要行使了公共權力,你就必須承擔行使公共權力的一切責任。
龔建平“黑哨”案,提示的顯然是一種不容樂觀的局面,這就是腐敗已經滲透到原本我們沒有足夠關注的層面。為此,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上任伊始就明確提出,“對任何腐敗分子都必須徹底查處、嚴懲不貸”。在這種大背景下,2003年的反腐敗鬥爭無論在廣度、深度還是力度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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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3日,"河北第一秘"李真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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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號,自稱“河北第一秘”的李真,因犯有嚴重的受賄罪和貪污罪,被人民法院執行了死刑。
李真32歲就從秘書走上了廳級領導崗位,並在河北政壇紅極一時。法院審理查明,李真在擔任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國稅局局長的短短7年間,貪污受賄總額超過了一千萬元。可就是這樣一個貪官,平時要求起別人來卻很是冠冕堂皇。在一次會議上,李真曾煞有介事地提醒河北國稅系統的幹部遵守黨紀國法。
李真(錄像):(要)防止有些人明的表態非常好,實際貫徹落實欠佳,或者明一套暗一套,陽奉陰違。
偽裝,並不能掩蓋罪惡。在李真短短41年的人生之後,留下的不是完美的句號,而是一個長長的省略號。“管好領導身邊的人”,成為了今年反腐鬥爭的一個重要結論。
於是,對“領導身邊的人”加大監督力度的初步方案擺在了中央紀委有關領導的桌子上。四川等地對秘書工作行為明確限定了8大禁區;上海、海南等省市也出臺規定,要求領導幹部如實申報其配偶、子女的就業、就學情況。
記者:這裡是河北省的石家莊市。今年的8月9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節目播放了中紀委的一個決定,這個決定使石家莊一夜之間成為了全國的新聞焦點。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程維高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審查,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撤銷其正省級職級待遇。
中央紀委的處理決定,這樣分析程維高蛻變的原因:最關鍵的,是他擔任省委書記以後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程維高嚴重違紀,顯然暴露了管理幹部機制中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這就是:權力失衡,管理失控,監督失效,教育失誤,自律失敗。
在中央紀委對程維高的處理決定中,我們還第一次聽到了郭光允的名字。他是石家莊市建設局的退休幹部。
從1995年第一次寫匿名信反映程維高的違紀問題起,科級幹部郭光允與省委書記程維高展開了長達8年的“較量”。由於對省委書記程維高缺乏有效的監督,郭光允的前途命運,很大程度上就掌握在自己“對手”的手中,這種“較量”,無疑帶有濃厚的悲壯色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這位歷經磨難的老人卻顯得格外平靜。
郭光允:當時8月9號公佈程維高的問題以後,當時我並沒有什麼激動,因為我覺得這麼多年了,我覺得應該有這麼一個結果。
2003年因腐敗問題被判刑或被查處的省部級高官名單
原貴州省委書記 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劉方仁
原雲南省委副書記、省長 李嘉廷
原河北省委書記 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程維高
原國土資源部部長 田鳳山
原貴州省副省長 劉長貴
原山東省政協副主席 潘廣田
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田鳳岐
原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長 叢福奎
原浙江省副省長 王鐘麓
原遼寧省副省長 劉克田
原中國建設銀行行長 王雪冰
原安徽省副省長 王懷忠
原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麥崇楷
腐敗孳生於體制鏈條中的薄弱環節,懲治腐敗就必須從強化這些環節的制度建設入手。如果沒有制度的管束和有效的監督,國家和人民賦予他們的權力,就有可能成為他們攫取個人政治資本和經濟利益的工具。
今年5月31號至6月4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吳官正在雲南考察時説,要通過建立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地遏制腐敗現象的産生。
“制度反腐”從此成為了2003年高頻率出現的關鍵詞之一。
盛夏的北京,灼熱逼人,反腐鬥爭也從這裡掀起了新的熱潮。8月,監察部六樓一間辦公室的門口,多了一塊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的新牌子。作為“制度反腐”重要組成部分的巡視制度從此正式推出。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組成的5個巡視組,45名工作人員,已經率先深入貴州、湖南、吉林、江蘇、甘肅五省開展巡視,代表黨和國家,擔負起了對省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的重任。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辦公室主任 張友平:不僅僅是對高級幹部加強監督 也是黨中央對高級幹部的關心和愛護。
按照計劃,巡視組將在4年時間裏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一遍。
與此同時,中央紀委對派出機構實行的“垂直管理”試點進展平穩。目前,參加試點單位的紀檢人員,全都從原來的“自家人”變成了中央紀委派來的監督者。
今年8月27號上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以一百五十一票贊成、零票反對、一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如果説巡視制度和紀檢派出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是為了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的話,這部將從明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行政許可法》,則對所有政府公務員的行政行為進行了規範。《行政許可法》嚴格限制了政府設置行政審批項目的權利,並把監督權交到了群眾手中,有利於從源頭上解決政府機關門難進、臉難看以及吃拿卡要等群眾深惡痛絕的腐敗問題。
12月23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了中央紀委關於十六大以來反腐倡廉工作的彙報,並討論了《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稿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稿。會議指出,《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認真貫徹執行。
制度反腐無疑是2003年反腐鬥爭實踐中的一個重大突破。我們還欣喜地看到,國際反腐敗合作也在加強。繼《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9月29日正式生效以後,我國政府又在12月11日簽署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我們的黨、政府和人民已經十分清醒地認識到,如何建立不能腐敗的防範機制,不敢腐敗的懲治機制,不需腐敗的保障機制,不願腐敗的自律機制,仍然需要我們在新的實踐中做出更加艱辛的探索。(作者左力)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