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央視國際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廣東:嚴控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和馴養繁殖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26日 22:47)

  新華網廣州5月26日電 為防止疫病在人與野生動物之間相互傳染和蔓延,廣東省林業局26日晚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嚴格控制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和馴養繁殖。

  通知要求,對全省各地已發放的野生動物狩獵證、經營利用准許證、運輸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要立即將批准文件和相關證明收回,並責令其立即停止活動;除動物園、野生動物園內的固定馬戲表演外,立即停止所有流動性馬戲團表演活動,並責令其就地採取隔離措施。此外,獵捕、收購、出售、運輸、進出口一律全部停止。

  廣東省要求各地對果子狸、猴子、蛇類、蝙蝠等野生動物養殖場進行全面的清理登記,對養殖場現有的果子狸、猴子、蛇類、蝙蝠等野生動物,立即在原地隔離封存,保存活體,不得擅自處理。

  廣東省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廣東一些地方的市場和飲食業仍有野生動物出售,仍有人違反規定把一些野生動物從外地運輸到廣東,一些流動性的馬戲團仍在表演等情況,廣東省林業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場、賓館、酒樓、車站、碼頭、機場、進出口口岸等進行全面的檢查,重點打擊違反規定繼續獵捕、收購、出售、運輸、進出口野生動物及其産品和在市場上擺賣野生動物(人工馴養繁殖的虎紋蛙除外),以及進行流動性的野生動物展覽、表演等行為。執法中查獲的果子狸、猴子、蛇類、蝙蝠等野生動物要立即隔離、封存,保存活體。其他野生動物,及時請動物檢疫部門進行檢疫,對檢疫合格的活體野生動物選擇適當的地點放歸自然,對檢疫不合格的活體野生動物和沒收的野生動物死體一律作銷毀處理。

  此外,廣東省人民政府26日已將《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提交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這一草案已明確建議將“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不吃野生動物”寫入有關條款。(徐清揚 彭尚德)

責編:閆冬


[ 新聞發送 ] [ 打印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