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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全面突查借非典流入市場的過期霉變藥品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23日 13:17)

  人民網消息:日前,山西省和太原市藥品監督部門出動百餘執法人員,分7個行動小組,以重點監管的藥品為對象,在太原開展了二次非典型肺炎防治用藥品、醫療器械突擊檢查統一行動,一些存在無證經營、欺詐宣傳、銷售假劣等不法行為的藥店和個人被當場查獲。

  據了解,此次藥品監督部門確立的重點監管藥品包括大環內酯類、內酰胺類、四環素類抗菌素、氟喹諾酮類合成抗菌藥、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抗病毒藥、調節免疫功能藥、清熱解毒類中藥飲片等8類,嚴禁利用防治非典型肺炎之機,擅自配製和銷售製劑,哄抬藥價,制假售假,杜絕過期失效和霉變、蟲蛀的藥品流入市場。執法人員分組深入到太原市建設南路、雙塔東街、西客站、下元、山醫大一院、山醫大二院附近等6個重點部位進行了突擊檢查,共檢查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診所41戶,其中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29戶,診所12戶。

  在突擊行動中,對其中無證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5戶企業,銷售、使用假劣藥品的4戶企業、診所當場予以查處;對兩個串街兜售干擾素和免疫球蛋白的流動藥販,當場沒收其藥品,對行為人正在做進一步查處;在大寧堂八部,發現給消費者配製的防治非典中藥飲片中,有金銀花霉變、貫眾(中藥名)質量可疑問題,當場進行了抽樣和暫控;在松鶴藥店,查獲誤導消費者的宣傳廣告“新到預防非典型肺炎:轉移因子、胸腺肽……”。對上述違法違規經營、使用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並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羅盤)

  →防治非典專題

責編: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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