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名譽損害案二審在日勝訴
央視國際 (2003年04月10日 22:25)
新華網消息:4月10日,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名譽損害案,在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二審判決中勝訴。
今年85歲的李秀英老人聽到勝訴的消息高興地説:“我的勝訴是對日本右派的有力回擊,也為南京大屠殺倖存者出了一口氣。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日本右派否定歷史的企圖永遠不能得逞!”
1937年12月,在侵華日軍的瘋狂大屠殺中,懷有身孕的李秀英被日本兵刺了37刀,後經美國醫生羅伯特 威爾遜救治,她保住了性命,肚裏的胎兒卻流産了。李秀英遭受的慘無人道的戕害,在當年美國牧師約翰 馬吉拍攝的紀錄影片,以及西方人拉貝、威爾遜、麥卡倫等人的日記與書信中均有如實記載。但是日本右翼文人松村俊夫卻在其《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一書中,污衊李秀英是“假”證人。
1999年10月16日,李秀英憤然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松村俊夫及該書的發行人相澤宏明、出版社公開登報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害費1200萬日元。2002年5月10日,東京地方法院判處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名譽損害賠償金150萬日元,對原告要求被告登報道歉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一審判決後,松村俊夫等被告即向東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李秀英也以被告未登報公開道歉以及賠償金太少為由,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經去年12月5日、今年2月4日兩次開庭審理,東京高等法院于4月10日二審判決李秀英勝訴。
李秀英案律師團團長尾山宏在獲知勝訴結果後發表的聲明中説:“此次判決的賠償金仍是150萬日元,這對李秀英的名譽損害是很少的金額。但是,這次判決結果再次認定了松村俊夫對李秀英的名譽損害,這是對日本右翼猖狂否定歷史的打擊,意義非常重大。”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朱成山館長認為,李秀英案不是李秀英和松村俊夫等人個人之間的訴訟,而是承認還是否定歷史兩種歷史觀的較量。他強調,正確的歷史觀是發展中日和平友好關係的基礎,歷史是不容抹殺的。(徐機玲 石永紅)
責編: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