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管理將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央視國際 (2002年12月23日 20:44)
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司法鑒定管理將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向23日開始舉行的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提交議案,提請審議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草案。
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侯宗賓在就這部草案作説明時説,我國現行的司法鑒定制度是在過去50多年的司法實踐中形成的。多年來,司法鑒定管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嚴重影響了司法鑒定的科學性、客觀性和準確性,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司法公正。
侯宗賓説,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每次代表大會期間都有關於要求儘快制定司法鑒定法的議案。從妥善解決司法鑒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出發,從完善和統一我國司法鑒定制度的角度考慮,把司法鑒定的管理納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十分必要和緊迫。
侯宗賓分別就司法鑒定的性質、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和名冊制度、司法鑒定人員、司法鑒定機構、鑒定人負責制度等方面分別作了説明。他説,司法鑒定是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涉及訴訟的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結論的活動,是鑒定人向委託人提供鑒定結論的一種服務。這種服務既不是行政行為,也不屬於檢察和審判職權範疇。
侯宗賓説,為了使我國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管理科學化,同時也為了方便司法機關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社會組織委託鑒定,草案借鑒了國外的經驗,明確規定:“國家對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制度,按照學科和專業分類編制並公告司法鑒定人員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
在司法鑒定活動中,鑒定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道德至關重要。為此,侯宗賓説,草案對司法鑒定人員的條件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除了要求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沒有受過刑事處分的條件外,在業務上還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之一:一是有專業執業資格;二是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三是有些人雖然沒有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級技術職稱,但實際工作中,在某一學科或者專業領域被公認具有權威,並經過有關領域專家認可的,也可以視為具有從事司法鑒定工作的資格。為了切實、有效地把好鑒定人員的質量關,草案規定: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個人,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專業主管部門的資格審核後,再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