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原河南證券公司董事長貪污挪用公款一審被判死緩   
07月29日 11:36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原河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胡燕及其前夫徐建設涉嫌貪污、挪用鉅額公款案,日前在河南省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法院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別判處胡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判處徐建設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20萬元。胡、徐違法所得348.4萬元人民幣、6.3669萬美元予以追繳並上繳國庫,未追繳部分贓款由司法機關繼續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胡燕在相繼擔任河南省證券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兼總經理,河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上主管公司人事權、財務權和負責公司全面工作的便利,濫用職權,隨意提取單位大量資金歸個人所有,事後指使他人用單位自營資金填補借款,編造虛假工程造價;利用虛填發票抵消借款等手段,單獨或與徐建設內外勾結,侵吞、騙取單位資金261.8萬元,其中胡單獨貪污80萬元,與徐建設共同貪污181.8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

    法院同時查明,胡燕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謀取個人利益,違反公司資金使用規定,將本單位資金856.83萬餘元挪用給徐建設進行營利活動,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徐建設作為從犯,與胡燕共同貪污、挪用公款,其行為分別構成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據悉,此案是目前河南省立案查處的證券系統數額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胡燕、徐建設貪污、挪用公款總額達1000多萬元。由於此案案情複雜,性質嚴重,中紀委和河南省紀委對案件的查辦工作予以關注並直接介入案件調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根據指定管轄原則,將案件交由鶴壁市檢察院辦理。經過近4個月的偵察取證,終將案件查清。2001年9月,胡燕、徐建設被依法逮捕。案件偵察終結後,依法向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鶴壁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26日依法開庭審理此案。由於案發後二被告人將贓款大部分退出,法院遂依法從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二人不服,均提出上訴。(程紅根)



責編:趙瑋寧 來源:新華社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