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關注民族教育】為民族教育提供法律保障  
07月27日 18:40

    黨和國家十分重視以立法的形式來保障少數民族受教育的權利,推動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增進民族團結和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教育法規定,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産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務院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教育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國家應加大對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投入,並採取特殊措施,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發展其他教育事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依照法律規定,決定本地方的教育規劃,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學制、辦學形式、教學內容、教學用語和招生辦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自主地發展民族教育,掃除文盲,舉辦各類學校,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採取多種形式發展普通高級中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根據條件和需要發展高等教育,培養各少數民族專業人才。

    這一法律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為少數民族牧區和經濟困難、居住分散的少數民族山區,設立以寄宿為主和助學金為主的公辦民族小學和民族中學,保障就讀學生完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業。辦學經費和助學金由當地財政解決,當地財政困難的,上級財政應當給予補助。

    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班級)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並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者高年級起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漢字。各級人民政府要在財政方面扶持少數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編譯和出版工作。

    國家應舉辦民族高等學校,在高等學校舉辦民族班、民族預科,專門或者主要招收少數民族學生,並且可以採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辦法。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新生的時候,應對少數民族考生適當放寬錄取標準和條件,對人口特少的少數民族考生給予特殊照顧。各級人民政府和學校應當採取多種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少數民族學生完成學業。國家在發達地區舉辦民族中學或者在普通中學開設民族班,招收少數民族學生實施中等教育。

    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國家應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培養和培訓各民族教師。國家組織和鼓勵各民族教師和符合任職條件的各民族畢業生到民族自治地方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並給予他們相應的優惠待遇。

    此外,義務教育法、教師法、職業教育法等法律也對民族教育的發展作出了相應規定。(鄒聲文)



責編:曲歌 來源:新華社


相關新聞
李嵐清出席第五次全國民族教育工作會議並講話 (07月26日 20:11)
我國民族教育事業取得長足發展 (07月26日 12:47)
雲南文山軍分區積極支援駐地發展民族教育事業(05月28日 19:04)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