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阜平縣位於晉冀兩省交界的太行山區,是一個國家級的貧困縣。為了了解鄉幹部是如何吃喝打白條的,記者和隨行律師來到阜平縣找到了向我們尋求法律幫助的顧建珍了解情況。
顧建珍説,當年她在鄉政府旁邊開的飯館早已經關門,飯館關門以前她把鄉幹部吃喝留下的白條拿到鄉政府匯總,鄉會計經過統計後給她把白條換成了蓋著公章的欠條。鄉政府共欠13719元。
1萬多塊錢對於貧困縣的農民來説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好在鄉政府在欠條上蓋了公章,使得債權債務關係十分明確。隨行律師建議顧建珍可以通過法院督促鄉政府還款。
“像這種情況,鄉政府給你出具了欠據並且在欠據上面還蓋有鄉政府的公章,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是非常明確的,你可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在接到支付令的申請之後在5日之內就要裁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的話鄉政府在15日之內就應該償還你的債務。15日之內,如果它不償還你的債務的話你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對它進行強制執行”
律師提示: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 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它債務糾紛的;
(二) 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隨行律師還當場擬定了一份支付令申請書。幾位曾經開過飯館也同樣遭遇白條的村民也拿來了他們手上的欠條要求隨行律師也一塊兒幫助幫助。經過統計,僅這5戶飯館鄉政府蓋著公章的白條就達到了79577元整。
記者:“你被欠了這麼多錢,你去找過法院打官司嗎?”
顧建珍:“沒有,就連法院還欠我幾頓飯錢,我也要不了。”
翻開顧建珍的記帳本確實發現,1995年阜平縣法院砂窩法庭的庭長張永彪還欠下了她09707塊錢的飯錢。這倒是一件麻煩事,縣法院和鄉政府都是顧建珍的債務人,假如顧建珍按照法律規定到縣法院去告鄉政府,縣法院本身就是債務人,由債務人來審理債權人的債務糾紛這樣的官司該怎麼去打呢?
法院它既是當事人又是審判組織,顯然是沒有辦法保證這個案子(審理)的公正性的。按照《民事訟訴法》的規定,如果審判組織它本身就是當事人就應該自行回避,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律師提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判人員是本案當事人或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應當回避本案的審理,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於回避的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我們來到了鄉政府,鄉會計告訴我們這些飯費是從現任鄉幹部前任的前任的前任開始,連著三任,共同積累下來的。説起鄉政府的欠款鄉會計會告訴了我們一個可怕的數字31萬。鄉政府哪兒一下子還得了呀,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數字在砂窩鄉政府關於遺留飯費的答覆意見書裏得到了證實,這份書面材料確認砂窩鄉由三個鄉合併而成共欠大小46家飯館飯費18萬多元,加上其它債務,共計31萬多元。
已是中午時分,鄉政府的伙房並沒有做飯的跡象,鄉幹部此時會不會又在飯館請客吃飯呢?村民們説:“現任的鄉幹部已經不太在本鄉吃喝了。”但我們在鄉政府門前的飯館裏卻見到了現任鄉長崔愛國的名字,店主的小帳本顯示,崔鄉長在今年1月14號又欠下了張北水煮魚飯錢130元。
黃昏時分,我們總算等來了這位崔鄉長。據崔鄉長説,錢是一步步要還的,基本上鄉里實行核銷以後都是在本鄉招待,再就沒有以前的情況發生,可當看到記者手中的帳本兒,崔鄉長顯得很是尷尬並表示這130元飯錢他會立刻還上。至於鄉政府欠下的其它鉅額債務崔鄉長表示一定要還,儘早分期分批歸還。
隨行律師認為,鄉長的口頭許諾沒有外來監督和強制力,根本不行。因此,通過法院向鄉政府下發支付令是推動還款計劃儘早完成的有效手段。
第二天,我們來到阜平縣法院,在申請支付令之前必須先解決法院欠帳的問題。於是, 我們找到了現任阜平縣法院城關法庭副庭長的張永彪。當年,正是他在砂窩法庭當庭長時累計欠下了顧建珍707元的飯錢。在與記者交談後,曾在法院執行庭工作過的張法官的確爽快他很快就把8年前欠下的700元飯錢交給了顧建珍的丈夫。法院的債務得到了清理,這為下一步顧建珍他們狀告鄉政府創造了條件。
在顧建珍與法院與鄉政府這一系列的債權債務糾紛裏邊,法院已經不再是你的債務人了。法院也就不再是當事人了, 對於這些案件,它可以進行正常的審理不存在法院回避的問題了。
在不久的將來也許砂窩鄉政府要面臨財産被強制執行的尷尬場面,但是要避免這樣的尷尬最好的辦法還是儘量避免那些不必要的請客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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