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謝先生在自己全然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西安五洲投資開發公司的股東。
“註冊公司的時候還不知道,那個時候我們都不在這裡。”
這樣一件天上掉餡餅的美事謝先生沒有歡天喜地,反而令他憂心忡忡。
“我們又不知道的情況下會給我們帶來很大的潛在的損失。”
2002年11月,我們接到了深圳的謝先生打來的電話,他告訴我們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家公司的股東,而自己現在卻非常擔心,事情怎麼會這樣呢?我們趕赴西安找到了在西安已經住了四個多月的當事人謝建華先生。
謝建華:“註冊公司的時候還不知道,那個時候我們都不在這裡,他後面的話具體以後要做什麼?會不會産生更大的債務呢?這個就很難説。”
謝先生一方面感到擔心,另一方面也懷疑有關證照的真假,於是,去了工商部門進行核實,卻發現了一件令他震驚的事情。
謝建華:“簽字根本就不是我們的簽字,葉偉青的簽字。”
記者:“你説這些簽字全是他偽造的?”
謝建華:“不是我們的簽字嘛!我們的簽字根本就不是這樣的,偽造我們的簽字。”
謝先生很納悶,五洲公司為什麼能夠註冊他為股東?在知道了公司的法人代表是誰後,謝先生才恍然大悟,原來所謂的五洲投資開發公司是自己以前曾經合作過的一個西安商人朱玉昌開辦的。
謝建華:“98年3月朱玉昌找到我們説,在陜西臨潼有個項目需要投資,因為他的資金不夠,希望我們一起去投資,所以説,在98年的4月、5月、6月,我們分三次總共投了107萬交給他,希望去運做這個項目,但是這個項目後來一直沒有成。”
謝先生説,當初項目沒做成錢也沒要回來,後來他聽説朱玉昌開了一家公司,他便想去看看朱玉昌到底有沒有還錢的能力時,才發現自己竟然莫名其妙的成了五洲公司的股東。為了證實自己的説法,謝建華和我們一起來到了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核實,在確定了證照本身不存在問題後,我們又查閱了五洲投資開發公司的設立登記審核表,在這審核表上我們發現所有關於謝建華的簽名沒有一個是謝先生本人所簽。
謝建華:“這裡面我們的簽字、私章是他私刻的,不是我們的簽字,我們的簽字根本就不是這樣子的,倣冒我們的簽字。”
記者:“執照營業執照你見到了嗎?”
工作人員:“後來我見到了。”
記者:“見到了?這執照你是不是認為它的産生就不對?”
工作人員:“對。”
記者:“從一開始註冊的時候它就是虛假的是不是?”
工作人員:“對。”
記者:“虛假的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是虛假的那這個,我們就要撤,而且還要對這個公司進行處罰處理,對吧?”
工作人員:“這個只能是我們調查了解以後。”
聽了工作人員的一番解釋,謝先生的心裏有了一些安慰,然而讓人不解的是,企業註冊有嚴格的程序,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註冊時,必須先給公司申請一個名字,由公司指定的委託人帶著各個股東的委託書,依據委託書來進行設立,然後再登記,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虛假註冊的情況呢?
朱遂印(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業註冊分局局長):“委託人他把公司人的那些材料全部拿來,在這個過程中,咱們不可能把全部股東叫來,因為咱們工商部門是書式審查,不可能知道這裡邊是不是當事人的。”
所謂的書式審查就是書面材料的審查,由於現行的企業註冊審查只是審查公司方面提交的書面材料,而並不要求相關股東一一到場,而且在其他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也不需要謝先生一定在場,只要有他的身份證複印件和委託書就行,謝先生説,身份證複印件當初自己曾經給過朱玉昌,可是委託書自己從來沒有簽寫過,在公司註冊的法定程序中,沒有要求股東必須在場,虛假註冊就趁虛而入。
朱局長:“按照公司法來説,只要有人家的章程就可以進行設立,但是像這種情況時有發生,我們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根據我們的法規進行嚴肅查處。”
原來,工商行政管理局也有自己的難處,企業註冊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將儘快的找到五洲公司的法人代表朱玉昌,查清事實給謝先生一個説法。
記者:“按照你們所説的,當時的虛假出資或者就是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工商部門的登記。”
朱局長:“那麼,咱工商部門有法規,就根據咱的法規咱們來進行處理。”
得到了滿意的答覆,謝先生終於松了一口氣。隨行律師告訴他,虛假註冊的公司應當撤消。
律師:“公司在辦理註冊的時候,如果説提供了虛假的文件,或者以欺詐的這種方式實施的這種行為,那麼這種行為,公司登記的管理機關就是工商行政機關,他應當對這些個實施虛假行為的人進行處罰同樣應當吊消這個執照。”
律師提示: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59條的規定:辦理公司登記時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的有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五洲投資開發公司為什麼要假冒謝先生的簽名讓他作為公司的股東呢?謝先生認為,朱玉昌肯定是把當初沒有還自己的投資款107萬作為股東的股金投入到公司,想以此為理由不歸還自己的錢。
謝建華:“對我們來講的話,100多萬老實講是一個很大的數目,我們夫妻兩人多少年才能積這100萬?並且100萬沒有了,給我們家庭帶來了很多麻煩。”
聽了謝先生的想法,隨行律師分析説,不管朱玉昌現在是否把謝先生當初的投資款
作為股金投入公司,那麼他沒有經過謝先生的同意這種行為是無效的,他必須把錢還給謝先生,同時朱玉昌還要為他這種虛假欺騙的行為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處罰。
律師:“在你作為股東這個過程中,你本人實際是不知道的,那麼你的簽名或者是相關的都是別人偽造你的簽上去的,所以,這種虛假的前提導致這種行為是無效的。”
律師提示:
根據《民法通則》第58條的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像這樣的法律常識幾乎每個人都知道,那麼,五洲投資開發公司為什麼不經謝先生的同意就偽造簽名?甚至還把所欠投資款作為股金呢?帶著問題,記者和隨行律師找到了五洲公司的辦公地點,但迎接我們的卻是緊鎖的房門,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記者採訪到了與五洲公司同處於一個樓層的某服裝公司的職員。
記者:“他們這門經常這樣鎖著嗎?”
職員:“經常,正常上班都沒有,反正遲早來沒有人,現在就是説辦公室差不多偶爾見過一個打掃衛生的在這。”
記者:“你從來就沒見過他們的經理或者負責人?”
職員:“經理確實見過是見過,到底不能確定哪個是經理。”
鋻於這種情況,隨行律師建議謝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朱玉昌無條件返還自己的財物並賠償相應的損失。在我們回到北京後,謝先生打來電話高興的告訴我們,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經成立了專案小組,由企業註冊分局的局長親自審查這件事情,同時也已聯絡了做筆跡鑒定的相關部門,事情很快就會有結果。另外,謝先生已經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朱玉昌返還自己的財物,並賠償相應的損失,他相信這一天不會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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