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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臺辦就福建漁民帶回一名台灣海巡人員事件發表談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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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四日,福州長樂市的“閩長漁4108號”漁船在台灣海峽完成捕撈作業返回時,在馬祖附近海域遭到台灣海巡人員的攔截、檢查,雙方在爭執中,臺方人員打傷兩名漁民,並對漁船開槍。漁民在自衛中,將其中一名“海巡”人員江少南制服後帶回了長樂市梅花港碼頭。福建省臺辦負責人就此事發表談話指出,在台灣海峽發生這樣的糾紛,是我們所不願意看到的。有關方面將妥善處理此事,並儘快對江少南返臺事宜做出安排。台灣海峽是閩臺漁民共同作業的傳統海域,台灣有關方面應充分尊重這個現實,為閩臺漁業正常作業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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