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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分析私渡事件


  主持人 李峰:8月26日,台灣犯罪分子拐騙26名大陸女青年私渡去臺,在苗栗外海遇到台灣“海巡隊”緝捕時,台灣“蛇頭”強行將這26名大陸女子推下海,造成6人溺水身亡、2人受傷的惡性事件。事件發生後,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不僅不譴責台灣犯罪分子,反而指責大陸。陳水扁的言論受到島內各界的強烈批評。就這一事件,今天我們演播室邀請到兩位嘉賓,他們是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副參謀長王冰先生和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主任劉紅教授。

  據台灣媒體報道,8月26日淩晨,26名大陸女青年被台灣犯罪分子拐騙,搭乘兩艘台灣快艇至苗栗外海,遇到台灣“海巡隊”緝捕,台灣“蛇頭”見事跡敗露,強行將這26名大陸女青年推入大海後駕船逃逸,造成6人溺水身亡、2人重傷的惡性事件。獲救的私渡人員在接受台灣記者採訪時説。

  獲救大陸女青年:把我們一腳一踢,把我們全部踢到船下面去了。踢到水裏。

  獲救大陸女青年:船上的那個男的把我推下去的,他使勁把我的手拉起來,他説跳下去,我説我不會游泳,他説必須要跳下去。

  台灣苗栗檢察部門與法醫一起對6名溺斃大陸女青年的遺體進行解剖後發現,其腦部、胃部和肺部都有積水現象,胃部已沒有食物殘留,據此判斷,她們已多日沒有進食,而且是生前落水、慘遭溺斃。

  目前,台灣“海巡”部門已經抓獲高雄籍的船長葉天勝等4人,經獲救的私渡人員指認,確定他們就是推人下海的“蛇頭”。

  台灣記者:你們收了多少錢,做這種泯滅良心的事情?

  台灣記者:你們真的沒有害死人嗎?

  台灣記者:你8月13日帶一批(人)來,怎麼這次又帶一批人來了?

  經過調查,台灣“海巡”部門發現,葉天勝曾在8月12日深夜載運15名大陸女青年私渡赴臺被查獲,這一次是重施故技、再度犯案。

  主持人 李峰:確實這個案件令人髮指,非常令人震驚。目前這個案件最新的進展情況是怎麼樣的呢?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案發以後,福建邊防總隊高度重視,在公安部邊防局和省公安廳的部署下,我們迅速地成立了專案組,抽掉了大批的精幹力量開展偵查,截至8月30日上午十時,我們共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18名,其中組織者、運送者13名,包括4名台灣犯罪嫌疑人。

  主持人 李峰:雖然這個事件是一個個案,但是我們經常會透過各種媒體聽到類似事件有所發生,那麼,據您的了解,近年來這些事件發生的總數會達到多少?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根據我們不完全的統計,2000年以來就發生了海上私渡死亡事件4起、 24人,其中溺水身亡的是21人,窒息死亡3人。

  主持人 李峰:為什麼會有這種惡性事件發生?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因為是私渡,應該是保密和悄悄、偷偷地進行。事實上他的手法也是很多,用這種殘酷的方式,一個就是趕下海,這叫“灌水”,一個就是到沒有人的小島上,説台灣已經到了,你們下去吧,這叫“放生”。遇到追查的,他都要逃生。所以,“蛇頭”殘害私渡人員是時有發生的事情,而且這是由私渡性質本身決定的。

  主持人 李峰:王參謀長,從你們查獲的一些案件的情況來做一個分析的話,近幾年的私渡案件呈現一些什麼樣的特點?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2001年以後女性青年劇增,主要原因是什麼呢?主要原因就是東南亞金融風暴影響了台灣島內經濟,失業率比較高,但是它的娛樂業、色情行業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色情業對女性青年的需求量甚至供不應求。由於台灣島內有龐大的消費市場、有龐大的消費群體,非法組織者有鉅額的暴利,而且在法律制裁上面、量刑上面比較輕,所以台灣的組織者敢於冒險。

  主持人 李峰:應該説是利益所驅動。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主要是受到利益驅動。

  主持人 李峰:那麼,據您掌握的情況,這些“蛇頭”他們主要採取什麼樣的一些手法,來拐騙大陸的女青年?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一些不明真相的女青年進行一些宣傳,比如説他們把台灣描繪成一個人間天堂,工作很好找,隨時隨地都可以賺到錢,而且把去台灣的途徑也描述得很簡單,只要你在船上睡上一個晚上,醒過來就到台灣了。

  據台灣媒體報道,“826”案件中被拐騙的26名大陸女青年彼此之間並不相識,她們當中有的是被欺騙,以為到台灣打工可以賺很多錢,向“蛇頭”支付了20萬元費用後私渡去臺的,而有的則完全是莫名其妙地上了船。

  獲救大陸女青年: 24日跟幾個朋友吃午飯,就這樣迷迷糊糊進了這個船。

  台灣“海巡隊”苗栗機動隊 隊長 童簡升:利用喝飲料的方式,裏面下了迷幻藥,或者是誘騙的方式,説台灣錢好賺,所以她們才(被)誘騙到台灣來的。大部分都是這種方式。

  台灣的民間組織訪問了一些私渡去臺被留置在警察局的大陸女青年,結果發現,她們很多都是被以赴臺打工、遊玩的名義騙到了台灣,在渡海的過程中不吃不喝地躲在黑暗的船艙裏,一些人生病後撐不住的就被直接丟到海裏。到了台灣以後,她們被迫從事色情行業,成為人口販子的搖錢樹。

  主持人 李峰:劉教授,您怎麼來看,這些懷著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大陸女青年到台灣之後,她們能否在台灣現今的這种經濟、社會狀況下,能完成她們這種淘金夢嗎?實現她們這種淘金夢?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你是屬於私渡,你就是非法地存在,這樣你就沒有人權,基本的人權都沒有,“蛇頭”就利用這一點來控制你。第二,你也沒有任何收入,因為他的理由就是,你一來以後,你先要償還你整個私渡過程中的費用,這個錢等於就是統統讓他們給收走了,無論多少,你一分也拿不到。更可氣的是,有的跟你講好了,説你給我幹兩個月,兩個月以後你掙的錢就給你了,到兩個月,他報警了,他報警,讓警察把你抓走。這樣的話,“蛇頭”、黑社會還省了一筆送回來的錢,路費都省下來。

  主持人 李峰:從經濟上、從人身自由上對她們進行了嚴密控制。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你到那裏幹的職業是最差的職業,在這個行當裏面你地位又是最低的,即使你幹最低的,你也沒有任何收入,這就是她的寫照。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出門怕被抓,上班怕被查,打工又怕拿不到錢。有一名女青年,安徽籍的,她是為了給女兒治病,她女兒心臟病,為了給她女兒治病去台灣,結果沒想到把她賣到色情業主那邊,要叫她從事色情服務。她事先並不是想去從事色情服務的,她就堅決拒絕,色情業主就要求她,你必須用250次的色情服務來償還你20萬的偷渡費用。她沒辦法接受這種現實,所以就在身上僅有的一張100元的台幣上面寫了“好心人請替我報警”,然後從樓上、四層樓的窗口扔下去,正好被同一棟樓的一個鄰居路過的時候撿到報警,把她救出來,同時跟她一起被救的還有另外3名一樣被拐騙到台灣去的女青年,所以她們在台灣的生活是非常艱苦。

  主持人 李峰:目前台灣對這種犯罪活動,他們的處罰力度會是多大?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按照他們的司法程序,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就像這次“826”慘案的主犯、預謀主犯,他是8月12日因為偷運私渡人員被查處,但是沒有查他,又放出去了。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把他取保了。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取保釋放。你看才幾天,等於不到10天。所以台灣這個處罰,受他們整個影響,涉及到兩岸關係的問題上,都有特殊的一些問題存在,所以才釀成了這些後果。

  主持人 李峰:可以説這樣的一種懲罰力度,對這種犯罪活動沒有太多威懾作用。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起碼沒有及時制止。然後犯罪的面比較大,台灣很多漁船都已經參加到走私和偷渡、私渡的行業裏來了。他講了,他説我這個船,我出去打一次魚才幾塊錢,才拿多少錢?但是他説,我要偷運一批香煙就有多少錢?偷運貨物好像還是利潤最低的,最高的是毒品。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目前看起來,最高的還是運載女青年,每運載一個女青年去台灣是7萬至10萬台幣,毒品是每公斤5萬左右台幣。

  主持人 李峰:是一種暴利。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一次能上百萬,所以它這個面很大。然後台灣適合走私的地點很多,台北縣沿海有37處,是最多的,屏東是第二、11處,花蓮第三、9處,像苗栗縣、這次發生慘案的苗栗縣有7處。

  台灣“蛇頭”將私渡去臺的大陸女青年推落大海、造成6人死亡的慘劇發生後,島內民眾對受害者表示了極大的同情,對犯罪分子予以嚴厲譴責。

  台灣民眾:針對這次事件,“政府”有沒有辦法給她們一點補償,讓她們至少可以回鄉跟親人團聚。

  台中“海巡隊”隊長 黃運煌:這種泯滅人性的作為可以説是人神共憤,枉顧人命,我們當然必須嚴加追查。

  然而,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卻在公開場合稱,大陸私渡人員去臺是“中共縱容的”,是“中共”“草菅人命”。他還説,大陸私渡女青年是“用腳投票”,她們寧願冒著生命危險到台灣,這是她們的選擇。

  對於陳水扁的荒謬言論,島內人士提出了強烈批評。

  台灣媒體資深工作者 陳鳳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這個犯罪集團給抓起來,他們是殺人犯,你去抓他們、去辦他們,去杜絕這樣子的情形。你可以先要求説我在這邊要辦,接著要求兩岸聯手去辦,你把這件事情無限上綱到政治,我問一下,人性到哪去了?

  主持人 李峰:我們看到這起純粹的刑事案件發生之後,台灣當局的態度非常令人費解,劉教授給我們解讀一下,台灣當局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番表態?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我覺得,這裡面確實有他特殊的用意。從這幾年情況來看,陳水扁只要是兩岸關係之中任何一個事件,正面的也好、負面的也好,不管誰的責任,他都要做文章。他説私渡女去台灣是“用腳投票”,認同台灣的什麼“民主、進步”,這很荒唐,本身私渡女不是自願去的,本身就是被拐騙,一個是被拐騙、一個是被強迫,只有這兩中形式,就是欺騙和強迫。他憑什麼説是她“用腳投票”?事實上,真正台灣卻有很多人自願到大陸來進行正當的活動,我覺得他們才是用腳在投票。一個是被強迫的,一個是自覺自願來的。

  主持人 李峰:我們也聽到像‘“陸委會”等部門也在公開指責説,這樣的事件發生,是因為大陸打擊這樣的犯罪力度不夠。我想請問參謀長,這幾年福建邊防部門破獲了多少起這樣的案件,打擊類似的犯罪活動?

  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 副參謀長 王冰:2000年以來,我們共破獲了私渡台灣案件是205起,抓獲1870多人,這其中,我們也抓獲了台灣籍的組織者53名,這些台灣籍的組織者中有33名已經被判刑。

  祖國大陸歷來反對一切形式的偷渡和私渡,全國人大立法打擊偷、私渡違法現象,大陸公安邊防部門積極採取措施,重點依法打擊組織偷、私渡活動的“蛇頭”,初步形成了岸上堵、海上查、口岸防三位一體的防禦機制。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03年7月,僅福建省公安邊防部門就查獲非法去臺案件 起904起,私渡人員5646名。

  主持人 李峰:透過“826”事件,我們來反思這樣一個問題,如何才能減少直至杜絕這種犯罪行為的發生?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主任 劉紅:一個還是要加強源頭上的打擊問題,就是説有需才有供,整個需求是在台灣這一邊,整個獲利的階層、獲利的人員、獲利的企業或是機構,都是在你台灣這一邊,所以我覺得,加大台灣方面對“蛇頭”、對黑社會人口販賣集團的打擊,這是第一位的任務。你要講人權,這個時候就體現人權了,私渡也好、黑社會販賣人口也好,這是對人權最直接的侵犯,不用説殺人罪了,推下海就是殺人罪的問題。第二個,當發生這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活動的時候,作為你最高行政當局,應該為追查犯罪、處分犯罪分子創造合適的政治條件,而不要用這一種推卸責任的方式、惡毒攻擊的方式、轉移視線的方式,這樣的話,間接地縱容了犯罪。第三個,我覺得還是做好宣傳的問題,就是説要讓很多人應該清楚知道一個道理,一個簡單的道理,就是私渡是違法的,這是一個大前提。那麼在這個前提之下,你到台灣,你是非法地存在,你的淘金夢是不可能實現的。

  主持人 李峰:正如島內媒體評論的,台灣“蛇頭”逼迫大陸私渡女青年跳海並造成重大傷亡的事件發生之後,台灣當局不思整頓海防,嚴懲“人蛇”,反而對大陸惡語相向,這是不負責任、也是不人道的行為。陳水扁的言論,暴露了他操作選舉、挑起兩岸爭端的真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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