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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專家評析美國總統的戰爭權力


  2003年4月10日星期四播出

  主持人 李紅:伊拉克戰爭仍在繼續,交戰雙方在巴格達地區猛烈交火。今天我們的演播室邀請到了特約評論員、軍事專家彭光謙先生對目前的戰事進行分析點評。彭先生您好,歡迎您再次光臨我們的演播室。我們注意到從目前的戰況來看,美英聯軍在巴格達地區並沒有遭到頑強地抵抗。所以有的輿論就認為這場戰爭似乎很快就要結束了,對此您怎麼看?

  特約評論員 軍事專家 彭光謙:我也注意到這個情況,現在從巴格達的戰局來看,的確有點撲朔迷離。人們問的最多的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美軍的一個坦克分隊穿城而過,而沒有遭到伊拉克方面很頑強地抵抗,到底怎麼回事?我估計有兩種可能性。一種它唱的是空城計,它確實無兵可調,只能像諸葛亮唱空城計一樣,敞開城門讓你進來。所以美軍一個坦克分隊長驅直入,在城裏轉了一圈又出去了,沒有遭到很有力地抵抗,這也是比較反常。那麼第二種可能性呢,可能它唱的口袋計,口袋,裝個大口袋,就像以前歷史上也很有戰爭實例的,佈下一個大口袋,網開一面讓你進來,進來以後然後把你口袋紮緊,將你消滅。那麼我們要看它到底是那種可能性,如果真的唱的空城計,我想這個戰爭,唱一次可以,唱兩次空城計就不靈了。如果是後一種,如果是伊拉克故意佈下這個圈套,或者佈下的口袋陣讓敵人鑽進來,然後紮緊口袋打。那麼這場戰爭將會繼續持續一段時間,或者説將會引向持久,而且將會有一個相當激烈的較量。即使是前一種情況,就是説美軍有可能在較短的時間攻克巴格達,實現它預期的作戰目的。那麼巴格達的陷落我想也不意味著整個伊拉克戰爭它的結束。有可能這場戰爭將以另外的形式在另一個戰場繼續進行下去,這場戰爭不會就此煙消雲散,我想它不至於。為什麼?這個矛盾太深了。

  主持人:依您的觀點也就是説即使巴格達戰役告一段落,戰爭也不一定會很快結束。現在很多人關心,這場戰爭會不會無限期地拖延下去,對美國而言有沒有什麼制約的因素?

  特約評論員 軍事專家 彭光謙:我想這場戰爭呢,美國的速決它沒有達成,戰爭是相對持久。但是它也不可能無限地持久下去,這個還有很多制約因素。根據我們得到的一些信息,像它的戰斧,戰斧巡航導彈就已經差不多了,用完了,所以它不可能無限地打下去。另外,就美國對戰爭的習慣而言,它的慣性,它也是不可能打持續戰,它利於速決,而不利於持久,因為它勞師遠征,它不可能長期在外面,這裡面很繁重的補給任務,後勤補給任務它受不了,戰爭消耗它受不了。另外越拖越長,對它的民眾情緒也會有很大影響,對國內的矛盾甚至會激化起來。我想這裡面有很多制約因素。

  主持人:那麼這場戰爭是不是就是美國總統説了算?

  特約評論員 軍事專家 彭光謙:我也注意到布什總統講,要把戰爭繼續打下去,要打多久就打多久。拉姆斯菲爾德國防部長也講,要準備打持久戰,當然這作為一個決心,我想更多地表示他的決心。但是真正要打多久,這個不是他主觀意志能夠轉移的,有很多制約因素,有物質的、有精神的很多因素,我想有一個因素現在大家還沒注意到,就是美國法律對總統戰爭權力的制約,這是以前人們還談得比較少的。事實上美國總統他的戰爭權力不是無限的,而是有限制的。從美國的憲法來講,美國憲法第6條專門講到只有國會才有宣戰權,總統是沒有宣戰權的。但是總統他又是三軍的總司令,他有調兵遣將的權力,有調動部隊參加戰爭的權力。所以歷史上我們看到,美國歷史上從1789年到1973年,這一百多年間,美國大大小小的戰爭有二百零四次,其中只有五次是由國會宣戰,正式宣戰打戰爭,另外199次戰爭,大大小小戰爭都是總統發動的戰爭。所以關於到底誰有戰爭權,是總統呢?還是國會?圍繞戰爭權力的這種爭議一直沒有間斷過,在美國歷史上。你比如説在歷史上比較有名的朝鮮戰爭,就是總統發動的,國會沒有太多干預。這個矛盾到了越南戰爭達到了一個比較尖銳化的程度,為什麼説達到尖銳化的程度?因為越南戰爭大家知道前前後後打了十多年,先後投入幾十萬的部隊,美國進行逐步升級戰略,逐步升級,最高時候達到50多萬人。在越南戰場,美國損失了五萬多人,所以這個損失相當大的,時間長的。這場戰爭是美國歷史上對外戰爭最長的一次。所以這就引起一個什麼呢?如果總統把國家的軍隊投入對外戰爭,到底他有沒有這個權力?如果國家不同意,那麼有什麼制約因素沒有?所以引起很多國會議員提出很多議案要終止這場戰爭,但是一直沒有終止了。一直到最後國會停止了對這場戰爭的撥款,這場戰爭才因為各種因素的綜合製約下才停止下來。所以越南戰爭引起美國對戰爭權力廣泛地反思。所以在這個背景下,美國國會通過了一個《戰爭權力法案》,有的把它翻譯成《戰爭授權法案》。這個法案規定這麼幾條,至少有三條,第一條如果總統想發動戰爭,那麼他必須事先,在任何情況下要跟國會協商。第二個呢,你戰爭發動起來以後,在二十天以內你必須向國會做出報告。第三如果戰爭九十天以內不能解決,那麼必須由國會做出判斷,國會要採取行動。這就有兩個結果,有可能國會同意繼續戰爭。那麼這場戰爭可能繼續打下去,國會有可能不同意,那麼你必須在90天內結束這場戰爭。所以這對總統是有制約,但是它也是有兩重意思。一個是制約總統無限制進行戰爭的權力。另外一方面呢,也授予了總統在90天以內發動戰爭而不受約束的權力,所以我們觀察伊拉克戰爭,也許這也是一個觀察點,如果這場戰爭有可能在90天內結束,這個沒什麼事,不引起它的什麼法律問題。如果90天不能結束,特別是在90天之內,比如由於伊拉克頑強抵抗,使美軍的人員傷亡過多,超過它的承受能力,造成的人道主義災難比較嚴重,引起國際社會廣泛地這種反響、反彈,引起國內廣泛地反戰運動,甚至引起兩黨之間的鬥爭,那麼在國會裏面可能就處於比較困難的一個情況。這對布什政府戰爭權力能不能繼續打下去,應該説是有制約的。(編導:晏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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