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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評説“兩岸關係條例”的修正


  2002年10月11日星期五播出

  主持人李峰:9月25日,台灣當局通過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媒體稱此次是10年最大幅度的修正。那麼這次修正都涉及了哪些內容,對於兩岸民眾關注的人員往來和經貿交流等方面又有哪些調整呢,在今天的“熱點透視”中,我們邀請到兩位嘉賓,他們是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的副主任毛仲偉先生和政治室的副主任孫升亮先生。

  台灣當局現行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始定於1992年,1997年曾做過小幅修正。這次已經在台灣“行政院”通過的修正案,還要經“立法院”表決通過後才能實施。據台灣媒體報道,這次修正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在經貿往來部分,開放赴大陸投資項目,由禁止類、許可類、專案審查類三類,改為禁止類與一般類兩類;赴大陸從事商業行為,除列入“經濟部”公告禁止或須經許可項目外,只要不涉及政治性目的,原則上全面開放。另外,修訂36條有關開放兩岸金融、保險、期貨、證券直接往來的條文。二是在人員往來部分,其中包括大陸人士到臺居留,大陸配偶來臺團聚、定居、求職以及臺胞赴大陸參訪、定居等相關條文。

  主持人:我們知道“兩岸關係條例”,現在已經實施有10年時間了,那麼為什麼會在這個時機,台灣當局提出來要修正“兩岸關係條例”呢。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毛仲偉:從一開始“兩岸關係條例”定例,到現在,它實際上有一個共同的背景。雖然時空有很大變化,1992年的時候,當時有一波大陸熱,就是投資熱、探親熱、旅遊熱,隨之衍生很多,兩岸人民之間交往的一些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台灣當局考慮,制定了“兩岸關係條例”,來規範兩岸人員交流的一些具體政策,現在這次實際上也是這樣一個背景,可以説現在比以前,比10年前,應該説是投資、旅遊、探親,包括台灣的人員到大陸就業、求學,形勢比以前更加逼人。台灣當局一個是面臨整個兩岸交流的態勢,可以説一發不可收這樣一種大的趨勢,同時也面臨著在野黨、在野陣營的壓力。要求“兩岸關係條例”更符合現在兩岸交流的需要。我覺得這是一個總體的背景。

  主持人:孫教授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一下,就是像“兩岸關係條例”,在10年來,為兩岸關係,兩岸人員往來之間這個問題,它起到一種什麼樣的作用?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我們可以從台灣當局,1992年立法的指導思想來看,1987年以後,兩岸交流比較多,台灣當局方面,擔心的比較多。所以它要搞一個大的法律框架,從台灣單方面,規範兩岸交流的一些具體做法,給台灣的老百姓,提供一個框架。另外一個考慮,就可以看出來,它實際上要防範,兩岸關係這樣一種交流,是它擋不住的,不能不放。但是它又不想讓它太熱,要在它可以控制的範圍內,所以防範的心態是比較嚴重的。

  主持人:所以它的內容,也涉及到包括民眾的交流,包括經貿,包括文化各個領域,內容雖然可能是涉及到方方面面,但是1992年的情況,和現在情況相比,可能有很多的不同,所以當時的條例,有人認為也是非常粗的,所以在10年間也在不斷修改。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確實這樣,因為它面臨修改的壓力一直很大。而且是去年開始,在野黨在上面,一再要求修改,在這樣一種壓力下,台灣當局覺得一部分一部分修改,可能那些焦點的問題,會更突出,那麼它乾脆,化被動為主動,自己提出來,最終同意是全面的修改。

  主持人:您怎麼來評價,這一次修改“兩岸關係條例”總體的情況。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我覺得總體上,它不像以前人們所説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它能從整體上考慮,做一個大幅的翻修,我覺得是從兩岸關係發展的現實來説,應當説是應該這樣做的,但是從總體上,我個人覺得,開放是非常少的,改了以後的一些東西,還增加了一些新的限制,我覺得這個是跟兩岸關係發展10年來的現實,可以説是背道而馳。

  主持人: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具體的條文。大家非常關注的兩岸協商的部分,據説這次也有一些調整。毛教授。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毛仲偉:原來是有一個海基會和海協會這樣一個協商的機構、機制,現在它等於是增加了這幾個方面,在兩岸協商的部分,一個是公益性質的法人團體,有人分析説,這是可以繞開原來的海基會進行兩岸的協商,同時還有在確保公權力方面,可以增加一些授權。這也是它主張之一。島內有人分析,它實際上是一種,解現在目前兩岸海基、海協無法恢復商談之急,同時面臨一些具體的問題,需要進行接觸。這樣一種考量。

  主持人:我們看到條文出臺以後,大家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兩岸直航問題,但是在這次條文修正當中,沒有更改一字。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毛仲偉:我覺得這是一個故意遺漏。或者説刻意回避的問題,因為兩岸直航的問題,我們説是國內航線,陳水扁説是國際特殊航線。因此這個大的敏感問題,它基本把它回避掉了。它還有其它途徑,再考慮解決,所以在處理具體事務上,它做了很多條文的修正,就是基本上能夠適應或者説是接近適應目前的兩岸人員交流的狀況,有的東西,實際上民間已經突破了。是民走在前面,它被動地再把這些東西設立出來。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我想這跟台灣當局在兩岸經貿上大的考慮是有關係的。這些年來“三通”的壓力非常大,尤其是最近,台灣當局在“三通”上,像陳水扁前一段時間説要把“三通”當成什麼特殊的國際航線,不能當國內事務,包括開“大溪會議”,調整經濟戰略,要誇大所謂大陸的經濟的“磁吸效應”,要搞什麼南向,我覺得這是配套的,在這樣一種背景下,它出來的東西,只能是比以前更緊縮,更限制。

  主持人:關於兩岸經貿往來,以及金融交流也是大家非常關注的部分,但是我們注意到這次修正後的“兩岸關係條例”中,有關金融開放的力度,控制的力度是在加強。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確實是這樣,因為像台灣在海外的金融分支機構,原來要跟大陸一些法人團體進行業務往來的時候,按照原來的規定,是需要台灣的一些主管機關審批同意的,現在它把原來的法人團體,擴大到大陸地區的人民,這樣一個範圍。呼聲很高,要求開放力度大一些的,不僅不開放,反而是更加緊縮,我覺得這是非常令人遺憾的一件事情。

  主持人:實際上按照這個條例來解釋的話,島內是這樣分析,現行的台灣金融機構,海外分支機構當中,如果大陸的人士,包括民間的公司行為,如果到這些海外分支機構去進行一些業務的交流,包括存、貸款都是屬於違法的。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而且要處罰,它的規定是300萬到1000萬元(新台幣)的罰金。

  主持人:為什麼會有這樣一種做法,它是要防範什麼。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毛仲偉:就是防堵台灣的資金,通過其它渠道流入大陸,這也是台灣它搞分裂路線,要有一個經濟安全,非常緊張的事情,像呂秀蓮講,大陸是“吸金大法”,磁吸作用,因為它的投資環境,現在不是很好,祖國大陸這一塊,可以説是吸引全世界的投資都往這兒去,比較安全。而且它有贏利,所以這也是它一個方面,對於使用資金方面,它在這方面比較警覺。

  主持人:那麼關於人員往來方面,因為它涉及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了,也是大家非常關注的,比如説,大陸新娘的待遇問題等等,據説這次修法當中,有開放的一部分,也有緊縮的一部分。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毛仲偉:對,大陸新娘始終是台灣這麼多年來,就是從兩岸的開放以來,不斷衍生,而且成為一個很大的熱點問題,因為人數越來越多。兩岸通婚的狀況越來越多,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大陸新娘在台灣的居住,甚至領取身份證,合理的工作,這始終是個問題,衍生出很多社會問題,這次在總體上看,像你講的,有寬鬆的一面!但是在獲取長期居留,又有比以前更嚴苛的一面。

  主持人:過去按照這個規定,大陸新娘在台灣必須住滿兩年,才有資格去申請這種居住權,現在可能是延長到5年。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停留是放寬了,但是你取得身份證、工作權,它是限制的。而且很多規定,實際上跟它對外勞的一些辦法比,還不如外勞的工作權,限制最高的,你只能1年。

  按修正前的“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居民在臺連續居留2年後,就可申請在臺定居。而修正後的條例規定,大陸居民必須在臺居留滿5年方可申請在臺定居。按台灣現行條文規定,大陸配偶提出在台灣居留申請後,就可以在台灣申請工作。但是修正後的條文規定,大陸配偶只有在獲得居留許可後,才可以申請工作。

  主持人:關於大陸配偶在台灣工作權利問題,一直是大家非常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因為由此也衍生出了很多社會問題。社會矛盾,所以我非常想知道,這次修改後的“兩岸關係條例”當中,大陸配偶的工作權利問題是不是得到改善。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我們可以比較一下它過去的一些辦法,跟現在它的修正案,按照原來的規定,就是説你只要提出居留申請,你就可以申請工作。在現在新的修正案裏面,它規定你不僅是要提出申請,然後你的居留申請核準了以後,你才可以再申請工作。也就是説你必須排好隊,取得了居留資格。它已經同意你在那兒居留,你取得居留權以後,你才有工作權,我們看到很多情況。存在大陸配偶的問題,很多家庭經濟條件不是很寬裕,我記得你們以前做過一期節目,他們在台灣如果不工作,家裏面的情況是比較慘的。

  主持人:負擔很重。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就像台灣一些媒體説的,這是一件對她們的丈夫和大陸的這些配偶,過去的大陸新娘,是一件多麼殘酷的事情。確實是這樣。

  主持人:這個問題社會反彈也相對比較大。

  按現行的“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在台灣領取退休金的公務人員,如果前往大陸定居,可以選擇每月領取或者一次性領取退休金兩種方式。但是修正後的條例規定,如果到大陸定居,即使未入籍大陸,一律要一次性領取退休金。另外,按現行規定,對離、退職的台灣公務人員參訪大陸,管制期限為3年,但修正後,管制期限由主管機關增減。島內媒體評論説,對於一位七、八十歲的退休老人來講,移居大陸不過是其對生活方式的一種選擇,他們脫離公職已有一、二十年,有何理由限制他們對生活的安排?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你把這兩個條文放到一起,很清楚地看到,台灣當局體現出它那種心態,不希望大陸新娘到台灣去,或者去得越少越好,不希望台灣的軍、公、教的退休人員到大陸去,最好是去得越少越好,它完全是一種防範、阻止這樣一個心態。從這個條文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毛仲偉:還有一點,我覺得也是這比較突出沒有解決的問題,就是大陸學歷採認的問題,實際上我們知道,這一、兩年,到大陸求學,已經成為一種風尚,非常多,那麼在這裡面,完全沒有體現,實際上等於對現實中,已經是成為問題的一個問題,採取一種視而不見。或者是回避的一個態度。這個條例裏面沒有體現這一點。

  主持人:那麼關於影視作品,我們知道大陸有非常多的優秀作品,像《雍正王朝》、像《大宅門》,都是深受台灣民眾的喜愛。所以台灣民眾也一直呼籲説,能夠開放大陸的音像製品,包括圖書,包括電影,包括電視劇,能夠進入到島內,但是這次在“兩岸關係條例”當中,有沒有放寬的跡象。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不僅沒有放寬,而且限制的範圍還加大了。比如原來的出版品,一些音像製品,原來在那邊發行、播映,或者製作,這個它是有限制的,不經主管機關批准不可以,現在把這個範圍擴展到,研討會觀摩這種性質的,就是這個小範圍的觀摩、放映,變成也不可以。

  主持人:學術性的活動也作為一種禁止的範圍。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實際上它在兩岸學術交流上,還有一些限制,像它這次明確規定,台灣的一些學術機構,跟大陸的學術機構,要建立一種合作關係的話,一定還要經主管機關批准,可以説是實在跟現在這種現實差距太大。

  主持人:所以我們聽到島內有評論,就認為這次修改“兩岸關係條例”,從總體上來看,台灣當局,還是抱持一種兩岸敵對的心態,來處理這件事。毛教授您怎麼來看?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綜合室副主任 毛仲偉:實際上從1992年那時候定的“兩岸關係條例”,它有一個禁止、剎車的功能。就是它當時是主要考慮抗拒統一,害怕統一,從根上來説,它有一種沒有説出來,沒有寫進去的,就是所謂陳水扁"一邊一國"的思維在裏面。既然是"一邊一國",一邊要統一,一邊要獨,對抗性因素,必然在裏邊體現。所以我們來縱觀整個條例的話,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的提法,都是在舍本逐末。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政治室副主任孫升亮:在一些細節,一些小的方面,它適當放寬了一點,但是在最關鍵的,一些對兩岸交流起關鍵作用,也是外界最關心,島內民眾呼聲高的,像兩岸直航,人員往來和交流,金融往來,在這樣一些方面,恰恰是它不僅不放鬆,反而更加嚴苛的一些辦法。

  主持人:按照台灣現行的這種規定,像這樣的一個草案,最終實施它還需要多長的時間,最後的結果可能是怎樣的。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政治室副主任 孫升亮:原來跟立法院的協商,是要儘快排入這個會期,原來定的時間表是要在11月份完成"三讀",把這個修正案過了。那麼從現在看,在野黨對它拿出來這樣一個修正案是很不滿意的,最終會修成什麼樣子,現在還很難説,可能要雙方協商,最後還要涉及到表決雙方的力量對比,可能逐項修改,最後還要做一些變動。

  主持人:所以關於最終“兩岸關係條例”會怎樣做修正的話,還值得觀察。台灣當局對於“兩岸關係條例”的修正,範圍雖廣,但卻出現了更為退縮和管制更嚴的條文,就像島內媒體評論所説,當前最好的修法方式,就是將限制兩岸人員往來與經貿交流的條文全部刪除,這樣才能簡政便民,造福于兩岸民眾。(編導: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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