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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人談兩岸新聞交流


  2002年9月9日星期一播出

  主持人:前不久台灣的“陸委會”就陳水扁提出的“一邊一國”論發表了一份説貼,説陳水扁上任以來在兩岸關係方面推動了許多極具善意的開放政策,這其中就包括開放大陸記者來臺駐點採訪,那麼在新聞交流方面,台灣當局是否真的有善意?大陸記者在台灣駐點採訪,又有哪些鮮為人知的故事呢?大陸和台灣到底誰以最大的善意推動兩岸新聞交流?今天的《熱點透視》節目將就這一話題進行探討。演播室邀請的兩位嘉賓是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先生,新華社資深記者陳斌華先生。

  人物簡介:李安,1991年進入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簡稱記協)臺港澳辦公室工作,主要從事與港澳臺媒體的交流工作,曾先後四次參與組織海峽兩岸記者團到三峽、西藏、新疆、青海、雲南等地進行實地採訪。並五次隨團赴臺進行新聞參訪。1992年以來,多次接待台灣新聞界訪問團到大陸各地參觀訪問。

  陳斌華,1993年進入新華社工作,專門從事涉臺新聞報道, 2001年2月,作為大陸首批兩名記者之一,赴臺駐點採訪,備受海內外關注。回京後,他撰寫了《駐點台灣——大陸首批駐臺記者手記》一書。此後又兩次帶隊入臺駐點採訪,足跡遍及臺澎各地,因“舌戰陸委會高官”、華航空難報道等再度受到媒體矚目。

  主持人:陳斌華先生作為大陸首批的駐點記者,非常的幸運可以首先到台灣做一些實地的採訪,那您怎麼來評價這兩年的駐點採訪的經歷?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我覺得這個駐點採訪,感覺最大的一個突破意義,就是記者的存在,我們的存在,意味著兩岸關係的一種緩和,第二層次的意義就是通過我們的報道,大陸老百姓對台灣了解比兩年前豐富得多,細緻得多,非常地深入。因為我們採訪深入到華航空難這樣的事件,甚至它的風俗,它的節日怎麼過,包括台灣老百姓的一些收入變化等等;就是讓大陸老百姓對台灣了解,已經比以前那種很概念化,變成一種很形象化的。

  主持人:那麼你在這兩年多的採訪經歷當中,你最關注的問題是什麼?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對我來説,印象最深刻,是我第三次駐點採訪就是去採訪華航空難,那個時候我深深地感覺到我是一個媒體,是一個中國的媒體,同時也是台灣老百姓的媒體,這個感覺我很強烈。我跟他們是同呼吸的。我在那十天內我每天休息的時間並不多,但是作為記者,我真實地、第一時間地、客觀地把台灣華航空難的一些後續,一些家屬善後那些情況原原本本地,如實地告訴大陸的老百姓,甚至告訴了西方世界。因為我發的《悲情籠罩澎湖》那稿子,我們發了,美聯社直接翻成英文就轉發掉了,所以我覺得大陸記者的駐點,不只是説促進了兩岸人民的了解,促進了世界對台灣的了解,這是台灣當局是沒有認識到的。

  主持人:我們還記得在前一段時間,台灣媒體報道了這樣一個消息,台灣“陸委會”的一位高官在媒體的新聞發佈會上,公開指責説,大陸記者在華航空難報道上是有不實的部分,那你怎麼來解釋這個事情?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其實我們當時發的報道都可以公開發表,包括世界很多媒體都轉播,比如我寫的這個《悲情72小時——直擊台灣華航空難的善後》。我們現在對它的善後工作是做了某種程度上的一種肯定,因為那種情況下,我們更多是站在同情遇難者的角度來做報道。還有比如我們寫的,正如我發過一個稿子,也曾經引起很多研究新聞的一些學者的關注,我們寫的叫《義工——台灣華航空難善後中最可愛的人》,大家知道對大陸的新聞史有了解的人,“最可愛的人”這個詞,是魏巍先生在寫志願軍戰士時候用的,而我們新華社第一次把它用在台灣的一些慈善組織,包括華航的義工組織的身上,這都是非常大的善意。我覺得台灣指責大陸記者報道不客觀的人,應該真正地細心去看大陸記者的報道,同時再比較一下這些報道跟以前沒有駐點之前的報道的區別,就要看到歷史是永遠是在向前走的。兩岸記者新聞交流善意的成分永遠大於非善意的、敵意的成分。

  主持人:我們採訪過很多的台灣記者,他們都説在大陸的採訪經歷都非常的愉快,也有一些記者來到我們的演播室,講述他們的經歷,特別是和中國記協的關係非常好,因為中國記協經常會組織一些有關的一些集體採訪的活動,甚至包括一些聯誼活動,給我們介紹一下。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也是為了方便他採訪,也是為了方便他更全面地了解大陸,我們和有關部門一共組織了四次的兩岸記者聯合採訪。1992年去過三峽,當時是全國人大剛剛批准修建三峽大壩,讓他去三峽,讓他去了解修三峽的情況。

  主持人:也是台灣民眾和國際社會都非常關心的事。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非常關注,他們當時有人問過我,為什麼要讓我們來看這個,我們跟他講,説全世界都非常關注,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他更應該了解這個,那麼2000年我們又組織他們到西藏,因為西藏他自己去的話,不太方便,他去西藏,而且在西藏有些平時沒有對外的一些文物也都讓他們看了,當然時間關係沒有走很多地方,讓他們看了,大家也很滿意。有的説以前西藏的信息都是從其它渠道聽的,能夠親身來西藏,他看到東西,他覺得很高興。

  主持人:關於台灣記者參加這種大型的聯合採訪活動,他們的很多節目也在台灣屏幕上頻繁地去亮相,也促進了台灣朋友了解祖國大陸發展的變化,據我們的了解,很多台灣記者因為他們設備比較先進,在很多的新聞現場都可以做新聞直播。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對,在一些他們覺得需要的,包括每個月的國臺辦的新聞發佈會,他們都做直播,在這方面,我覺得除了一些很特殊的情況,應該是沒有限制的。

  台灣的“陸委會”説台灣當局在兩岸政策上有很多善意,比如“開放大陸記者來臺駐點採訪”等等。那麼在兩岸新聞交流方面,台灣當局是否真的具有善意呢?我們不妨來做一個簡單的對比。

  從兩岸記者採訪的先後比較,1987年9月,台灣《自立晚報》記者徐璐、李永得公開宣佈經由日本到祖國大陸採訪。而在四年後,也就是1991年8月,新華社記者范麗青、中新社記者郭偉鋒才以記者的身份到台灣。他們是海峽兩岸隔絕42年後第一批進入台灣島內的大陸記者。

  從開放採訪的時間上比較。從1994年至今,大陸批准了9家台灣媒體到大陸駐點採訪,而且對申請來大陸駐點採訪的台灣媒體沒有數量限制。而台灣當局卻在2000年才允許大陸媒體赴臺駐點採訪,數量限制為4家新聞媒體,而且每家只有2個人。對於大陸近3000家新聞媒體,75萬新聞從業人員來説這樣的開放程度是遠遠不夠的。

  從採訪的規定限制上來説,台灣當局的限制就很多。台灣當局對大陸記者駐點採訪用“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來規範大陸記者在台灣的行動,而且大陸記者在台灣駐點採訪的範圍僅限在“大台北地區”。而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可以隨時在北京、上海、西安、廈門等地採訪發稿,行蹤遍及長城內外,大江南北。

  主持人:那麼比較目前兩岸這種新聞交流的現狀,大陸的記者和台灣的記者分別在不同的地方,比如説他申請辦證,申請到地方去採訪的一些要求,他們在這些手續上有什麼不同?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台灣記者到大陸來採訪應該手續還是相對便利的,我們的規定是提前10天,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是直接向國務院臺辦提出申請,他不用經過任何委託單位他直接申請就行了,那麼在一些特殊情況還有很快的,我曾經知道過有前一天申請,第二天就批了。比如張北地震,台灣一位記者直接打電話給(國臺辦)新聞局的負責人打電話,負責人跟他講,你先去,咱們補辦什麼手續,當時是一個週末,我馬上約了記者,第二天一早到了記協辦了採訪證,他馬上就去了。

  主持人:特事特辦。陳斌華如果你確定一個採訪主題之後,你需要多長時間去申請,或者説你能夠到達的範圍有多大?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比如我們辦手續,我們去台灣提前一個月要辦手續,而且從我們邀請單位的作業程度來,因為我們台灣記者是直接跟記協申請的,而我們去,要必須經過邀請單位,這個邀請單位裏頭要經過一級的主管,二級的主管,最後可能老總簽了字才能報到“新聞局”,變成我們作業時間至少要兩個月。這跟台灣記者比差了非常多。我們去了台灣駐點,但是並不是台灣的每一個地方我們都是能去的,比如我們平常講限定在“大台北”地區,但是它在進步,我們以前“大台北”地區指的是台北縣跟台北市,現在已經擴大到基隆市,因為它也是一種尷尬的狀況。因為去台北縣的過程中,經常要穿越基隆市。所以它不開放也已經是不可能,然後我們去台灣的其它縣市大台北地區的縣市要提前給他報備。金、馬不讓我們去,金門、馬祖,我覺得這是台灣的管轄範圍,它很荒謬地要求我從福建過去,他説你可以走“小三通”的渠道過去,我説我們認為你是台灣新聞,它也在台灣當局的有效管轄範圍內,我們去這個地方做採訪沒有什麼問題。但是“陸委會”和“新聞局”至今就沒有批准我們去。

  主持人:我聽説,大陸記者的採訪證和台灣記者的採訪證也是不太相同的?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我們在設計採訪證的時候,考慮到台灣記者的一些實際情況,為了不給他造成一些困擾、困惑,於是我們設計的採訪證就是後面的落款是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是我們民間團體,上面沒有國號、沒有徽、沒有任何可能引起他不方便的地方。

  主持人:避免一些分歧。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據我所知,台灣方面(頒發的)記者證可就不是這樣的。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當時我去的時候,因為這個記者證,這是我第一次去台灣拿的記者證,這是全台灣最大的記者證,並不是我們是最大牌的。那是因為當時“新聞局”的“局長”,他就説因為便於識別。

  主持人:要求記者每天必須挂在胸前,以便於走在大街上大家能看出來是嗎?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對,而且甚至它連這帶子都有講究,藍帶是男的,紅帶是女的,就是為了便於識別。李安先生説我們給台灣記者做採訪證,就是台灣記者平常佩戴採訪的,就這麼大,所以他到了大陸很習慣,這麼大一個證,你想我夏天帶著會非常彆扭的。而且在台灣他給外國記者也是這麼小的記者證,只有我們是最大的記者證。

  主持人:以示區別,特別地“優待”。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上面都有“中華民國”的字樣,有所謂的“行政院”、“新聞局”,這些字樣都有。

  李安:我們設計這個記者證,也是不大,其實還有一個想法,就是便於他攜帶,平時他不一定全要佩戴,因為那樣容易丟失,他可以放在兜裏,所以也有人提出是不是太小,我們還是考慮到為了方便攜帶,這個隨便在這什麼地方都可以裝進去,所以還是不是很大。

  主持人:對台灣記者來説,採訪證的作用,就是在採訪的過程當中是出示給對方,以示作為一種證明。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對,如果需要的話,因為有些部門要看你是不是台灣記者?是不是批准來的,可能會看。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我們到台灣出入任何一個機關,都必須主動出示、登記,然後何時離開,要再跟他説一下,他再登記,如果你不離開,他的警衛就處於警戒狀態的,他就很緊張,判斷你離開我這個大樓,這次任務就算完成了。

  主持人:我讀到陳斌華的大作當中,有一些章節非常的有趣,就是説有很多描述,到台灣的一個感受,始終有人在跟蹤你,成為了一個非常熱點,大家很津津樂道的話題,包括其他的駐點記者也有同樣的感受,能不能給我們講解一下您當時被跟蹤的時候,你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

  新華社記者陳斌華:這個對我們來説就是好玩,沒有什麼,因為我們就是記者,我們沒有帶任何的特殊使命,我們的目的就是做採訪,所以你要跟,無所謂,而且這些記者走之前,我們都有提醒我們後來者,説可能有這個事情,所以大家心態都比較坦然,只不過有很多記者心裏覺得不舒服,因為尤其像女孩子,她覺得自己被人家監控,總歸是很不舒服。尤其在我們的台灣同行到我們的房間裏面來,拿一些檢測針孔(攝影機)的小儀器,也能夠聽到嘀嘀響,所以你感覺到人就像一個透明人,心裏可能不舒服。但是我覺得,這可能也是兩岸隔閡了50多年的一個必然的東西,可能初期他們有一種疑慮,但是我希望這個儘快能取消掉,而且很多跟蹤我們的人,很多,你比如説,當時我去澎湖,警察局的負責人,他也沒有表明身份,但我們大家心知肚明,互相不知道身份的情況下,和平相處了三天,每天他接送我們,這是非常難得的一种經歷,合影留念。

  主持人:現在兩岸關係,可以説還是處於一種僵持狀態,在這種狀況下,新聞媒體應該有它自己的社會責任,那您認為兩岸未來加強新聞交流,它有什麼樣的現實意義?

  中國記協臺港澳部主任李安:新聞媒體是促進兩岸交流的一個橋梁,交流中,兩岸的新聞工作者,實際上也起到相互了解和溝通作用。事實上,兩岸的新聞交流,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中,是功不可沒的,兩岸的民眾是靠新聞交流來了解對方的情況,新聞交流斷了,就會使兩岸相互交流的信息中斷,反而會産生更多的誤會,所以無論兩岸關係碰到什麼風波,兩岸新聞交流是不能中斷的,我覺得這個非常重要。

  主持人:新聞是一種特殊的行業,它的重要性就體現在它是一種媒介,是兩岸民眾溝通的一個媒介。今天謝謝二位嘉賓光臨我們的演播室。謝謝。到目前為止,台灣記者到大陸來採訪有近6000人次,而大陸記者赴臺採訪僅有300人次,並且受到台灣當局相當大的限制,新聞媒體是民眾了解資訊的重要渠道,限制兩岸新聞交流,只會加深兩岸民眾的隔閡。(編導:賀亞莉、羅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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