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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開放政策系列談(二)——兩岸通婚的困惑


  主持人 李峰: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今天的《海峽兩岸》節目。婚姻大事人人自主,兩岸雖有政治上的分歧,但通婚聯姻卻日漸熱絡。據台灣有關部門計算,到目前為止,兩岸通婚的人數已經超過12萬對。但是長期以來,由於台灣當局對大陸配偶赴臺進行限制,在台灣要想取得居留資格,從而能夠正常地生活和工作,就需要長年排隊等待,這給不少的家庭平添了許多無奈和遺憾。最近台灣當局在大陸配偶赴臺居留的政策上,放寬了一定的限度,那麼這項政策的開放程度有多大?是否能夠滿足兩岸婚姻的現狀?就這一話題,今天我們演播室邀請到了兩位嘉賓。這位是社科院台灣研究所的徐清女士,以及來自台灣的律師沈恒德先生,歡迎二位的光臨。

  隨著海峽兩岸民間交往的日益增進,兩岸通婚的人數與日俱增。從十年前的一、二百人增加到現在的十幾萬對。他們中許多人的婚姻故事也在兩岸民眾中傳為佳話,比如台灣電視節目主持人淩峰和青島姑娘賀順順的美好姻緣等等。對於情係兩岸的有情人來説,愛情猶如無風的港灣,浪漫而甜蜜,但是步入婚姻的紅地毯,卻是步履艱難。

  1992年開始,台灣當局規定,每年有240個大陸配偶可以取得台灣居留權。1999年名額擴增為3600人。按照目前兩岸通婚的數目來算,每位大陸配偶需要等待15年左右才能等到台灣居留權,而沒有取得台灣居留權的大陸配偶每年只能在臺停留6個月時間,就必須離境。受此規定影響的大陸配偶超過5萬人,他們每年需要花費十幾萬新台幣在往返的路途上,給兩岸通婚的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精神和經濟的負擔。

  主持人:首先我想特別介紹一下沈先生的背景,沈先生娶了一位大陸的太太,生活非常幸福、美滿。我們知道在兩岸婚姻當中,大家最苦惱的一件事情,就是説,如果要想取得在台灣的居留權,需要長時間地排隊等待,有的等待的時間超過了10年。我不知道,沈先生是不是遇到過類似的經歷?

  台灣律師 沈恒德:我的太太跟我結婚之後只排了5年。基本上來講,我覺得排隊這個事情是我們所不能忍受的。

  主持人:這個情況已經是非常好的了,排隊5年就取得了這樣的資格。

  台灣律師 沈恒德:但是兩地分居,或者是要使得等待5年才能取得定居權,畢竟這是一個限制,我們當然是希望時間是越短越好。當時在多年前,我曾經發過一個電子郵件給當時的“行政院長”蕭萬長先生,他也回復了郵件,當時我抱怨的也是這個部分,從他的郵件裏面,他有詳細的列舉,非常多的原因,以及政府的政策,所以我們對他的這樣一個答覆,雖然沒有滿足到我希望儘快能夠符闔家庭團聚等等的這個願望,但是最起碼我認為他重視了我們的民意。

  主持人:應該説,沈先生,您還是比較幸運的,等了5年,您的太太終於取得了在台灣居留資格,但是要取得真正的台灣的身份證明,可能還需要等待更長的時間。剛才談到了,既然台灣當局已經重視到這個問題,它是否做了一些改進?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徐清:他有一個新的規定,49年前結婚的,你要取得台灣的居留權的話,就不用等配額了,就全部取消了,50年以後結婚的,他分了兩類,一類是你結婚滿兩年的,就是符合他的居留權的,他還是要有限額配製,每年是3600人,另外一類就是,50年以後結婚的,(2001年為止)你如果已經等了,等滿了4年,現在還沒有拿到居留權的,就給你一次性解決了,就不用再等了。所以如果按照他每年3600人這樣配額來講,如果是2002年,就是今年新結婚的大陸新娘,算來算去,她得等,平均要等15年。這個對於兩岸的家庭來講,它的弊病是相當大的。

  主持人:那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台灣當局這項政策的有關內容,一起來看一看。

  按照台灣當局的規定,結婚滿兩年或有婚生子女的大陸配偶可以到台灣出入境管理局申請辦理台灣居留權。根據台灣當局2001年對大陸配偶赴臺做出的雙軌制規定,到2001年為止,結婚滿兩年,等待配額超過4年的大陸配偶可以取得台灣居留權,等待配額未滿4年和2001年以後結婚的大陸配偶,仍然按照每年3600個名額分配。台灣當局説,依照這個措施,現在結婚的大陸配偶等待台灣居留權的時間需要10年左右時間。台灣當局還規定,沒有取得台灣居留權的大陸配偶沒有在臺工作的權利。

  主持人:雖然按照台灣當局的政策解釋,排隊現在是需要用10年時間了,但是由於排隊的人數非常的多,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可能排隊的時間需要更長。

  那麼現在結婚的大陸配偶,還需要等待多長時間才能取得台灣居留權呢?記者採訪了于2000年結婚的一個兩岸家庭。北京女孩李萌萌于2000年初和來自台灣的黃奕先生結婚。2001年李萌萌開始申辦台灣居留權,但是以現在的配額分配情況看,她依然需要等待十幾年才能輪到。

  臺商 黃奕:以我們去等的話,好像要等個十幾年的時間,按照計算,你就知道了,十幾年。

  李萌萌:對,可不是三萬多人嗎?

  臺商 黃奕:三萬多,一年三千多人,還排十幾年,我記得還要排到兩千一、二十年。

  主持人:台灣當局對於大陸配偶進行一系列的政策的限制,您認為,會對婚姻當事人他們在島內的生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徐清:首先我們看一下,因為工作權利被剝奪,她們是生活在什麼樣的一個狀態之下。據島內一個比較具廣泛性的民意調查,70%以上的兩岸家庭,家庭(一年的)總收入是低於3萬元(新台幣),而這樣的家庭有80%以上還要養育一到兩個孩子,像這樣的一種情況,告訴我們什麼,告訴我們,兩岸的家庭,兩岸成員組成的家庭,在台灣算是生活貧困戶,只能是勉強為生。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限制這個家庭的一方,你只能在家待著帶孩子,否則的話,你只要一齣去找工作,就立即實行遣返。生存的需求與這個苛嚴的法律條例,非常大的衝突之中,我們的大陸新娘她們的待遇是什麼?要不就是坐困愁城,在家裏面坐困愁城,要不就是她出去所謂的非法打工。

  主持人:下面我們再來探討這樣一個問題,對於台灣當局來説,它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一種考慮,要對大陸配偶做出這樣的限制?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徐清:我覺得,他們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一個就是從他們自己官方透露的信息來看,首先一個,他們出於一種防避的考量,所謂的防避,它是包括了幾個方面,一個就是説人口壓力,説我們這是一個小島,太多的外人進來以後,我們承受不了,另外一個,就是説,這麼多的人如果進來的話,會剝奪我們當地人,就是台灣同胞自己本身在當地工作的權利,等於把他們工作的機會給擠掉了,這是一個涉及到他們工作機會的競爭的問題。另外一個,我覺得好像是不排除有一些政治上的考量。

  主持人:剛才我們提到這麼一個問題,就是對於台灣當局來説,它有一個政策的考濾,就是説害怕兩岸婚姻的過度膨脹,會使島內失業率的情況加劇,沈先生,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台灣律師 沈恒德:我覺得這不是讓台灣政府感到害怕的,首先這些大陸的配偶他們在台灣,就必須維持他們的生活,所以他們必須有工作的權利,這點受憲法上的保障是必然應該受到尊重的,其次他們到底能夠做什麼,或者用什麼方式去求得生存,這是由市場來決定,經濟學家的市場決定,而不是由政府決定,所以應該任由他們選擇她們的興趣、喜好以及工作能力來完成他們的追求。這點很重要。如果他們要到任何行業裏面去,不管是勞動性的行業,藍領的行業,白領的行業,都應該發揮他們最大的社會的價值,這才是尊重人權的地方。

  因為島內男性比例略高於女性比例,所以許多島內收入較低的男性到大陸娶妻,帶回台灣,這類現象在福建、廣東等省尤其突出。據台灣中華救助總會的調查,在臺的大陸配偶,大專以上學歷的佔17.57%,大部分人是高中或初中學歷,再加上台灣當局對大陸配偶的工作權的限制,許多大陸配偶在台灣的擇業機會很少。

  主持人:從剛才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兩岸婚姻有一個基本的現實情況,就是兩岸婚姻當事人,他們的學歷普遍是偏低的,針對這種基本的現實,您認為,台灣當局是否在政策上應該做些調整?這一部分人他們的就業前景又是怎樣?

  台灣律師 沈恒德:應該尊重他們生活的權利,因為台灣事實上是勞動力不足的社會,基本上它已經輸入了大量的泰勞,泰國勞工,印尼勞工,菲律賓勞工,那麼為什麼不善用我們大陸配偶,讓他們可以做這些事情,甚至可以發揮他們更大的生活的價值,創造更大的社會效益呢?所以做這些限制是沒有任何必要的,我認為,工作權應該徹底尊重。

  主持人:徐女士,你怎麼來判斷,台灣當局開放兩岸婚姻,未來的空間還有多大?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徐清:我覺得如果要是完全放棄一種無益的考量的話,兩岸的婚姻要比現在它的這種現狀好得多,也正常得多。除了剛才你們講的之外,除了工作權。另外一個,如果是在台灣的丈夫死去了逝世了,當時在島的大陸新娘,她所謂的依親關係,也就是説,她因為探親的關係來台灣,如果她的丈夫去世了,她就沒有理由再留在台灣,按他們的規定,如果停留期限滿了,你就必須得出境的,如果你是因為丈夫去世,沒有及時出境的話,那麼要強制出境,強制出境的話,你就再也不能來台灣。即使你有孩子在這邊,你也不行,除非你把孩子帶走。所以這樣的一種規定,一直到現在,它還只是把配額給放寬了,但是像這樣一些很不人道的規定,他到現在還是保留著。

  主持人:沈先生,如果您是作為這個案例的律師,您怎麼樣為當事人去辯護?

  台灣律師 沈恒德:所以從這方面來講,符合人性的政策才是真正得人心的政策。針對這些部分,種種不合理現象,我們希望排除,是為了保障兩岸婚姻配偶的權益,工作權,生存權等等。

  社科院台灣研究所 徐清:如果要是滿足剛才沈先生的呼籲,他的要求和願望的話,我覺得台灣高層的領導人還是要拋開一些不必要的考量,因為我覺得他在整個這個政策的制定過程當中,他不僅有一些政策上的考量,另外還有一些心態上的,包括對大陸人民的一些歧視和不信任,像這種,雖然是歷史造成的,但是我們覺得兩岸都應該是從長遠的民間交流的趨勢來看待兩岸婚姻這樣一個小的方面,只有這樣的話,才會讓大陸人民也覺得台灣的領導人是把我們當成一家人,因為我有一個感覺,我們在祖國大陸生活的人民從來沒有把台灣的人民當成是外國人,我們到島內去,尋求我們個人的一些事業發展和幸福的時候,也從來沒有覺得我們是到了外國,在這樣一個心態下,台灣的一些政要把我們當成外國人一樣對待,甚至是還不如外國人的待遇,而且對我們這麼樣的限制,那麼我們覺得是非常的,就是心理上是非常不舒服的。

  主持人 結束語:在此我也想借用沈先生常用的“我呼籲”三個字,真誠地希望台灣當局在兩岸婚姻政策上放寬限制,讓人們生活地更加幸福。非常謝謝二位嘉賓今天的光臨,謝謝。維持一樁好的婚姻,當然最為重要的是夫妻雙方感情的支撐,然而外部條件有時候也能夠起到決定性的作用。試想如果婚姻雙方長期不能生活在一起,如果因為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如果失去政策和法律的支持,基本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這樣的兩岸婚姻可能帶來的是什麼呢?尊重大陸配偶應有的生活與工作的權利,提高大陸配偶在台灣的生活品質還需要台灣當局務實對待。(編導:羅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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