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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請給我撫養費》


  解説:承德的李文玲給我們打來電話説,1993年時她和丈夫離了婚,孩子由她撫養,且承擔全部生活費。對於家在農村的她來説,打工的收入已維持不了孩子的生活。她的兒子希望爸爸能付些撫養費。

  李文玲的家在農村,由於她的父母沒有兒子,她又是家裏的長女,考慮到地裏的活沒有人幹,在1988年,也就是她20歲的時候,由父親做主,給她招了個女婿叫魏志勇。結婚以後,魏志勇住到了她們家,這樣家裏就多了一個壯勞力,地裏的活不用發愁了。然而,包辦的婚姻怎麼能夠幸福,所以他們一起生活了五年,也就離了婚。當時孩子四歲,由於李家從來沒有過男孩,李文玲的父親執意要把孩子留下。以這為代價的是李文玲要承擔孩子的全部服用。

  李文玲告訴我們,她的母親年輕時就有精神病,生活一直不能自理,所幸父親的身體還算不錯,地裏的活也能打理,幫忙照顧著母親和孩子。為了生活,她來到北京打工。然而,只有初中文化的李文玲,沒有技術,沒有特長,只能給人家當保姆,每月的收入是300塊錢。

  雖然他們過著很清貧的生活,但兒子還算懂事,就在城裏的孩子玩著高檔遊戲,或在父母懷裏撒嬌時,李文玲的兒子卻要幫助外公支撐這個家。然而不幸的是,1999年的時候,李文玲的父親突患腦血栓,使這個家雪上加霜。

  李文玲説,她現在也不能出去打工了,否則家裏沒人照顧。而且兒子上完初中後還得上學,她擔心的是兒子的前途。

  李文玲考慮到,當時離婚時法院調解書上,是她自己撫養孩子,且承擔全部費用,現在她是否可以要求她的前夫魏志勇,承擔一部分的教育費呢?

  隨行的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運生説,不能説因為離婚以後,父母就跟孩子的關係就沒有了,還是一樣的。父母離婚以後,也對孩子有撫養和教育的這種義務。所以説呢,即使當初有協議,那麼由於孩子現在有特殊情況,需要上學,費用增加,而你又沒有能力,這個時候,對方如果有能力的話,孩子可以要求他的父親再給付撫養費。

  律師提示:根據《婚姻法》第37條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律師解釋説,雖然他們當時離婚時有協議,李文玲獨自撫養孩子,到如今已經9年了,現在李文玲生活困難,且孩子上學導致費用增加,不足以維持孩子的日常生活,作為孩子的代理人,李文玲可以要求孩子的父親,給孩子撫養費。那麼她的前夫是否有給付能力呢?

  李文玲告訴我們魏志勇買了輛“130”車,在磚廠一天賺100多塊錢,現在他也出去包活,離婚9年了,他也應該有存款。

  聽了李文玲的介紹,律師認為應該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況且,李文玲只要求他每個月給200元。那麼對於自己的孩子,魏志勇又持什麼態度呢,記者和隨行律師來到他的家裏。

  魏志勇説,離婚後,李文玲的爸爸等人都告訴讓孩子説他讓車給軋死了,滿大街都這麼傳,不讓孩子認他。現在這孩子也不認,見面也不理。

  看來,魏志勇也是一肚子委屈,關於這一點,律師認為,李文玲的説法顯然是不對的,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誰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也有協助的義務。這樣才有利於孩子的正常成長。

  當我們談到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時,魏志勇的現任妻子説話了。她説,她嫁給魏志勇之前,問他離婚時是怎麼處理孩子的問題的。魏志勇説,跟這孩子任何關係沒有,什麼撫養權都沒有,就是斷絕關係了。後來她才帶著自己的孩子嫁過來的。

  對此,律師發表了意見,血緣關係呀,不是説想斷絕就能斷絕的,還都有的。國家法律也不承認説斷絕關係。

  律師提示:根據我們《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誰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聽了律師的一番話,魏志勇表示,自從離婚後,他一直租房住,幾次做買賣都賠的錢,現在又結婚,又買房子,他沒有能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雖然魏志勇説他沒有錢,但又説他剛買了房子,還有屋內新添的25寸彩電,這和李文玲現在的家境形成一個鮮明的對比。

  那麼,對於自己的父親,李文玲的兒子李嘉興,又是怎麼看待的呢?

  記者:那你媽要給你她不出這上學的錢,你怎麼辦?

  李文玲的兒子:讓我爸爸拿。

  岳運生:你覺得應該你爸爸拿嗎?

  李文玲的兒子:應該。

  岳運生:你不是平時也不叫他爸爸,怎麼覺得他應該拿呢?

  李文玲的兒子:因為我媽媽一個人把我帶到這麼大,他應該給我一些,我媽媽也沒有錢了。

  記者:你為什麼認為你爸爸有錢呢?

  李文玲:因為我妹妹比我穿得好。

  記者:就説您在教育他跟他父親的關係這方面,你説過什麼嗎?

  李文玲:這個也沒提過。

  記者:你沒有説過大了以後不讓他認他爸爸?

  李文玲:沒説過。

  孩子已經12歲了以後,今年就要上初中了。律師告訴李文玲如果她確實認為,魏志勇有能力,而拒絕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的話,作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向法院起訴,主張孩子的權利。(編導:高朝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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