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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少兒歌手電視大賽比賽細則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6日 16:47)

  

全國少兒歌手電視大賽比賽細則

  ☆年齡分組:

  A組 3歲—6歲(1998年8月22日-2002年8月21日之間出生)

  B組 7歲-10歲(1994年8月22日-1998年8月21日之間出生)

  C組 11歲-14歲(1990年8月22日-1994年8月21日之間出生)

  D組 15歲--18歲(1986年8月22日-1990年8月21日之間出生)

  ☆比賽規則與要求:

  1.比賽分復賽、半決賽和決賽三次完成。為保證本次比賽的嚴肅性和客觀公證性,大賽將繼續遵循“公平” 、“公正” 、“公開”的原則,統一抽籤決定選手的出場順序、現場打分、現場公佈。

  2.比賽分類:本屆大賽演唱形式限獨唱和組合演唱兩類(組合:4人以下含4人)。

  3.演唱曲目:進入復賽的選手允許演唱自選歌曲(成人歌曲除外);進入半決賽和決賽的選手要準備兩首參賽曲目,在選曲相同的情況下將由抽籤決定參賽曲目。

  4.進入決賽的選手除演唱比賽指定曲目外,還要準備1分鐘以內(含1分鐘)的個人才藝展示(鋼琴、電子琴除外)。。

  5.選手自備兩套演出服裝。

  ☆組隊方式和參賽人數:

  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電視臺為參賽代表隊,每個代表隊選送4-6名選手(A、B、C、D每個組別均要有選手參加,不得空缺)進京參加復賽和決賽。

  每個代表隊設領隊2名,輔導教師1名,幼兒組的選手可由一名家長陪同。

責編:白秀穎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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