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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與雇用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28日 14:57)

  在絕大多數職業和職業環境中,沒有在工作人員之間或工作人員與顧客之間傳播艾滋病病毒的危險。關於艾滋病和工作場所,提出了下列建議:

  作為評價工作適應性的一部分,在就業前進行艾滋病病毒檢測是不必要的,也是不應該要求的。這涉及到諸如艾滋病病毒檢測這樣的直接方法,對危險行為的間接評估,以及對應聘者已經作過的艾滋病病毒檢測的提問。為保險或其它目的的就業前艾滋病病毒篩查,引起了對歧視和詳細審查的價值的嚴重關注。

  對於剛雇用的人來説,艾滋病病毒篩查,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是不應該要求的。

  所有的醫學信息,包括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狀況,必須保密。

  不應該要求僱員,向僱主報告他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狀況。

  必須保護工作場所中確實(或被認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以免受到同事、工會、僱主和顧客的歧視和污辱。為確保這種保護而需要的相互理解的氣氛,信息和教育是重要的。

  在獲得和接受法定的社會保障項目和與職業相關的計劃的利益方面,被艾滋病病毒感染了的僱員不應受到歧視。

  艾滋病病毒感染本身並不影響工作的適應性。如果工作的適應性受到艾滋病病毒相關疾病的損害,應該作出合理的工作調換安排。

  艾滋病病毒感染不是終止聘用的原因。與患有其它許多疾病的人們一樣,只要從醫學上講他們能夠完成適應的工作,就應該允許患有艾滋病病毒相關疾病的人們繼續工作。

  “必須保護工作場所中確實(或被認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以免受到同事、工會、僱主和顧客的歧視和污辱。”

  如果您被艾滋病病毒感染,這些措施是為保護您的權利而設計的;同時您也有責任,採取行動不將您的感染傳播給工作場所中的其他人。

  (本文經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駐華辦事處授權,節選自《生活在一個有艾滋病的世界裏》)

責編:吳曉洋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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