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吸毒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如何處理?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17日 14:14
對在我國境內吸食、注射毒品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可以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吸食、注射毒品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並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外國人、無國籍人,除給予前述處罰外,可以予以強制戒毒,但不得送勞動教養。對我國境內吸食、注射毒品的外國人,一般不要扣留其護照,並報公安部,通知其國家駐華使、領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