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新聞中國紅十字會大事年表(1954~1963)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8日 13:24
1954年
1、元旦,由回國日僑組成的"在華日僑歸國者全國聯絡會"致函中國紅十字會祝賀新年,同時藉以表示謝意。信中提到"我們歸國日僑胞與廣大國民群眾團結在一起,傳播了新中國的真相,……改變了他們對新中國的看法"。
2、1月16至25日,本會新編三個醫防服務大隊分赴華北、西北、中南三個大行政區工作。
3、2月16日,蘇聯紅十字醫院在北京落成並舉行開幕典禮,彭真、吳玉章、李德全、伍修權,蘇聯駐中國大使尤金等出席。
4、8月26日,中國紅十字會電告日本紅十字會等三團體聯絡事務局:中國對西井建一等417名犯有各種罪行的前日本軍人予以寬赦。9月23日,這批人員乘日本輪船"興安丸"返回日本。
5、開始為日方查詢在華日本人下落,至1965年,共查詢23000多人次,查到1974人的下落,並通知他們在日本的家屬。
6、9月8日,總會在京舉行中國紅十字會成立50週年紀念大會,李德全、徐運北、胡蘭生等及會員4000多人參加。中央郵電部發行紀念郵票一枚。
7、10月30~11月12日,團長李德全、副團長廖承志率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首次訪問日本。期間,還訪問了東京、名古屋、京都、大坂、神戶、橫濱等城市,與日本各界進行了廣泛的接觸,受到日本社會各界的熱烈歡迎。代表團與日本有關方面就下一步工作達成共識。這是新中國戰後訪日的第一個代表團。
8、11月11日,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參加了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協會舉行的第23屆
執行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就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訪問日本發言,受到與會熱烈歡迎。
9、中國紅十字會接收拒絕遣返的聯合國軍被俘人員27人,安排他們在中國學習和工作。以後根據去留自願的原則,陸續協助其中25人回國;其中2人一直留在中國,由中國紅十字會照料他們的生活。
1955年
1、在國務院召開的會議上,周總理指示救濟總會與紅十字會合署辦公,紅十字會的工作以國際為主,對內主要是急救訓練和群眾衛生等。
2、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訪問英國。英國紅十字會副主席李麥利剋夫人會見了李德全會長、副秘書長彭炎、倪裴君。
3、為在華日本戰爭犯罪分子和日僑轉遞信件和包裹,至1962年共轉遞信件6435封,包裹3536件。
1956年
1、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特別作出關於處理在押日本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對這些戰爭犯罪分子作出了嚴正而寬大處理。對極大部分犯罪較輕和悔改較好的戰爭犯罪分子免予起訴予以釋放。中國紅十字會與日本有關團體合作,至1957年5月,先後協助四批1024名日本戰爭犯罪分子回國。7月至1958年5月協助他們在日本的家屬分三批來華探監。
2、4月,《新中國紅十字》雜誌改名為《中國紅十字》雜誌復刊。
3、5月,彭炎等參加在日內瓦召開的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協會第75次執委會。
4、中國紅十字會與日本紅十字會簽訂協議,幫助與中國人結婚留在中國的日本婦女回國探親。自1956年7月至1958年5月,共有705名在華日本婦女和962名她們的孩子在中國紅十字會的協助下回國探親。
5、中國紅十字會向意大利、匈牙利、黎巴嫩、希臘等受災國家捐款36萬元人民幣。
1957年
1、1月,第19屆國際紅十字大會在印度新德里召開,以潘自力為團長的政府代表團和以李德全為團長的紅十字會代表團出席會議,會議期間,我代表團依理據爭維護了中國在國際紅十字運動中的合法地位。
2、取消"分會"名稱,改稱省、市、縣紅十字會。
3、總會與蘇聯紅十字會籌劃建設的北京蘇聯紅十字醫院移交我國,正式改名為北京中蘇友誼醫院。
4、9月,應中國紅十字會的邀請羅馬尼亞紅十字會第一副主席埃卡特麗娜 基伏夫人訪華。10月,毛澤東主席在天安門城樓上會見羅馬尼亞外賓。
5、10月中國漁民3人被越南當局扣留。由中國紅十字會出面交涉,于12月協助其中的2人返回祖國。
6、12月6日。李德全、廖承志率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第二次訪日。
7、周恩來總理在接見日本友好代表團時指出:"這幾年,中日兩國人民的關係一天天好起來,是從中國紅十字會努力送回在中國的許多日本僑民和一部分死去人的骨灰、釋放戰犯回國並組織家屬探親開始的"。
8、本年度,向伊朗地震捐款1.5萬元人民幣,向印度尼西亞水災捐款1.1萬元人民幣,向保加利亞水災捐款10萬元人民幣。
1958年
1、1月,中國紅十字會協助被美國無理阻撓回國留美學生劉永銘順利返回祖國。
2、2月,1944年被日本強虐到北海道煤礦當勞工的山東省高密縣農民劉連仁在日本深山中生活13年後被發現,經中國紅十字會協助於4月返回中國。
3、6月,中國紅十字會對1951年以來,被南朝鮮當局扣留的我國漁民132人進行營救,並轉遞信件。
4、7月,最後一批日僑胞離開天津港。中國紅十字會從1953年至今,共協助日僑32170人(包括前日軍583人,越南日僑71人)返回日本,共耗資700億人民幣(舊幣)。
1959年
1、4月,總會決定撤消基層委員會,以紅十字衛生站為基層會員活動中心。
2、4月,周總理對紅十字會工作批示:"根據需要與可能適當發展"。
1960年
4月,與衛生部聯合發出開展紅十字會工作的通知。
1961年
1、3月,中國漁民20 人被越南當局扣留,經中國紅十字會協助,全體漁民返回祖國。
2、10月,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修改會章,選舉領導人。會長為李德全;副會長為伍雲甫、趙樸初、熊謹玎;秘書長彭炎;副秘書長倪斐君。
1962年
1、9月,中國的一艘漁輪被美國輪船撞沉,經中國紅十字會出面營救,除1人失蹤外,其餘17人安全返回祖國。
2、12月,為減輕由於印度尼西亞排華而深受苦難的當地華僑華人。中國紅十字會空運2000袋包裹到印度尼西亞,表示慰問。
1963年
1、4月10日至5月25日,中國紅十字會協助在中印邊界武裝衝突被俘的印度軍隊人員3211名回國,並送還屍體9具和骨灰4盒。
2、周恩來總理會見應邀來華訪問的朝鮮紅十字會代表團團長、朝鮮紅十字會委員長樸信德一行。中國紅十字會會長李德全、副會長劉清揚、秘書長彭炎參加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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