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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需完善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8日 08:35)

  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記者雷敏、王宇)商務部日前發佈的《我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狀況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稱,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缺失,相關法律需完善。 《調查報告》稱,目前我國商品流通過程中的法律條款仍相對粗疏。食品很多都是鮮活産品,從生産到銷售過程中保鮮、貯藏等要求較高,應有相應的法律規定。此外,市場準入是一項行之有效的辦法,但這項制度的實行尚缺少上位法的支持。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主要還是靠行政管理,需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報告稱,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還不夠完善。據商務部市場運行司有關人士介紹,目前我國有食品質量標準近3000個,而與流通有關的標準僅有100余個,相比于生産和加工標準數量差距甚大,流通過程保障食品安全的標準嚴重不足,即使食品生産質量合格,也難保不在流通環節出現質量安全問題。

  此外,我國食品流通檢測及環保體系仍不健全。調查顯示,建立檢測中心、配有垃圾處理設備的食品零售企業和農貿市場所佔比例偏低;消費者對任何一類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於50%。此外,檢測體系不健全,還表現為各部門的檢測資源不能共享,快速檢測的技術手段落後。

  上市食品超標問題依然存在。調查顯示,目前食品衛生平均不合格率、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率仍達一定比例。

  報告稱,由於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剛剛起步,食品安全方面的信用體系建設還相對滯後。(完)

責編:回春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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