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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種降價藥哪兒去了?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24日 10:08)


  自1996年以來,我國已連續16次降低藥品價格,涉及800多種化學藥品(包括100多種進口藥)和300多種中成藥,平均降幅高達15%。但令人疑惑的是,老百姓總是感受不到藥品降價的實惠,還是反映藥價太高、有病不敢看,而降價藥則“根本買不到”!面對這種情況,人們不禁要問———

  千余種降價藥哪兒去了?

  在網上搜索欄中打上“降價藥”三個字,只用了0.11秒,頁面便顯示找到6100篇內容相關的文章。瀏覽了幾頁,發現講的幾乎是同一個事實:降價藥品不見蹤影,百姓也無受惠之感。

  針對國家發改委去年5月30日公佈的24種抗感染類藥品零售價格降價目錄,記者以常用抗菌素阿莫西林為例,將電話打到三家醫院的藥房,回答均只有一個品種:兩家藥房為500毫克24片裝,一家的價格為20多元,另一家説得比較精確:27元,第三家醫院藥房的阿莫西林為125毫克12片裝的品種,價格為14.5元。仍以阿莫西林為例,記者走訪了京城三家藥店:第一家只有500毫克20粒裝(膠囊)的一種,價格為13.4元。第二家為500毫克24粒裝(膠囊)的品種,價格為27.4元。第三家有兩種:250毫克24粒裝的價格為15.7元,250毫克20粒裝的為7.6元。無論是醫院還是藥店,降價目錄中由原來的7.2元降到4.3元、降幅達40%的125毫克20粒裝的品種,都沒有。而其它的如125毫克12粒裝(膠囊)2.6元、125毫克6片裝1.3元等價格便宜的品種也都沒有。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半透明”讓利不小,“隨份子”動輒上萬—降價藥休想進醫院

  記者了解到,許多降價藥品在醫院不見蹤影的原因很簡單———醫院根本就沒有進貨!究其原因,一是現今“以藥補醫”的醫療體制,二是藥品回扣等不正之風。

  本報曾就看病貴的問題,從現行醫療體制上做過分析:為了彌補醫院醫療收入的不足,現行政策允許醫院在將藥品賣給患者時附一定比例的批零差價。這樣,面對著效果相同而生産廠家、價格不同的藥品,醫院自然會選擇價高的藥品。這就從體制上成為醫生往往喜歡多開藥、開貴藥的原因。

  然而在實際中,事情還遠非如此簡單。

  除去藥品進醫院時層層“公關”、醫生開藥拿回扣這些已被媒體大量炒作的情形外,藥品在醫院這個流通領域還有另外許多“遊戲規則”。

  北京某大醫院的一位科主任告訴記者,醫藥公司在將藥品批發給醫院時,通常會給醫院讓15%左右的利益,這是“透明”部分,即國家允許的部分,叫“明扣”。但醫院從醫藥公司那裏還有相當一部分“半透明”的灰色費用是用於市場促銷作用的,比例大約在10%,這叫“暗扣”。所謂“半透明”,即是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但沒有發票。醫院某些項目或學術活動贊助費等等,也多由藥廠、醫藥公司來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消化科專家告訴記者:“醫院各種活動的贊助費用動輒幾十萬、上百萬。有時院方和藥廠明著要,以不用你的藥相威脅,不給的藥廠,其藥品就要受冷落。還有,你見過醫院搞某些慶典時,某某藥廠或某某醫藥公司送的花籃嗎?花籃事小,醫院買來擺放就是,可藥廠或醫藥公司都是要‘隨份子’的,一個‘份子’就得一兩萬元。上述種種看起來不帶任何私人目的,冠冕堂皇的,但這些費用最後都得加到藥價上,由患者買單。”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種藥品如果其出廠價為1-2元,那麼售價10元是很正常的。企業通常只有10%的毛利,也即0.1元。其餘8-9元的利潤都被流通領域“吃掉了”。

  上文提到的那位科主任告訴記者,國家對部分藥品進行降價,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價低的藥品進不了醫院,降價實際上也就形同虛設了。

   “跳水價”形同自殺,同類藥變身無窮—招標要按“規則”來

  一位曾在醫院藥品招標中做過評標專家的醫生告訴記者,評標專家全由醫院的專家組成,專家對醫院用藥的情況誰不心知肚明?在招標中,藥品的價格是不能降得太低的,因為價格太低的藥品就沒有太多的利潤空間,就不能給醫院、醫生帶來好處,不符合現行藥品流通的“遊戲規則”。如今,同一種藥往往有多個品種,生産廠家不同、商品名稱不同、價格也不同,藥品的替代性很強。對醫院來説,一種藥的價高,一種價低,一種有好處,一種沒好處或好處少,醫院自然要選擇價格高、好處多的那種了。

  這時肯定會有人説:不是公開招標嗎?對同一種藥,價格低怎麼會不佔優勢?沒關係,價格低的藥品當然可以中標,但醫院卻可以不用。就在藥廠為自己藥品中標而皆大歡喜之時,才發現自己很“犯傻”。當然,醫院還有“這個藥效果不好”等等理由,很輕易地就可將沒有利益的藥品擠出醫院。藥品銷不出去,廠家沒有利益,那麼藥品自然就只剩下死路一條。“以前招標中就遇到過有藥品拋出‘跳水價’的情形,但跳一個死一個。哪種藥品降價,哪種藥品就得死,因為一降價醫院就不用了。醫院不歡迎降價藥。”

  藥品招標確實殺了不少藥價,但招標又出現了招標腐敗。因為與招標相關的組織都要有利益。要是只招一次標,藥廠對相關部門打點一次也就罷了,現在卻是每年都要招標一次。對藥廠來説,就得重復打點。對招標單位來説就是反復盤剝。在這種情況下,價低不僅不能成為招標的優勢,反而由於無力“公關”而被淘汰出局,因為可供選擇的品种太多了。

  再看藥廠。如今研發一種新藥難,但目前同一種藥品的名稱很多,低水平重復生産現象很嚴重。某種藥品不是降價了嗎?那麼,一換包裝,一改名稱,搖身一變,價格就又上去了。一種藥品原來只賣5角錢,一改包裝,一換名稱,便堂而皇之賣到10元。南京一家制藥廠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做藥就像做手機,手機價格一直在降,但總有高價新産品推出。你降低我這個藥的價格,我現在就推出一個新藥。”

  患者豈能願“挨宰”,都怪醫院太“霸王”—處方為什麼流不出來?

  如今,藥品零售業發展可謂風起雲涌,藥品在藥店銷售不僅沒有政策允許的批零差價等等利潤環節,而且對顧客的讓利更為靈活。通常藥品在藥店的價格比醫院低20%-30%。而平價藥房的崛起對藥價的衝擊更大。現今憑處方到藥店購藥已是眾人皆知的事,醫保定點藥店的設立,更為病人走進藥店創造了條件。然而,藥品零售業的這種發展,目前對降低百姓用藥費用尚未帶來質的幫助。據業內人士估計,百姓在藥店購買藥品的量在全部藥品銷量中只佔20%左右,80%左右的用藥都是通過醫療機構進行的。醫療機構仍然是藥品銷售的主要渠道。這一估計在某些地區也得到了證實。比如,據相關媒體報道,在南京,各類醫療機構佔有85%以上的藥品零售市場。在重慶,藥店銷售的藥品只佔全部醫藥銷售份額的25%,絕大多數藥品還是通過醫院銷售。

  百姓為何不去藥店?難道他們甘願挨宰?記者調查表明,這一癥結的“根兒”還是在醫院:很多處方流不出來。

  一位醫生告訴記者,病人在他們醫院看病時所開的處方,基本上都是在本院取藥。對於粉針類靜脈用藥———他肯定地説———目前北京幾乎所有的大醫院都拒絕使用病人從醫院外帶來的藥。認為一旦出了事,責任難辨。對口服處方藥,病人的選擇權似乎大一些,但服用後一旦有什麼問題或是需要後續治療時,由於對來自醫院外的藥難以把握,醫生也都很難負責。而且不用病人自帶藥品是醫院的一項常規,很難輕易破掉。

  “其實,所買藥物只要有合法的收據,醫院就沒有理由拒絕。因而,目前醫院的這一規定也可稱得上是‘霸王條款’。醫院這樣做,表面上看起來是為了對病人負責,實際上並不排除保護醫院自身利益的動機。而怕惹醫療官司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萬一有人‘碰瓷’怎麼辦?”對此,這位醫生解釋認為,這是醫藥剝離之初,醫院所必然經歷的陣痛。

  處方流不出醫院這一情形,記者從藥店那裏也得到了證實。記者訪問京城某中等規模連鎖藥店的張經理。問:“處方藥在藥店賣得好嗎?”“不好。”“為什麼?”“處方流不出來。”他回答得直截了當。張經理説,自從政府出臺了憑處方購買處方藥的規定後,處方藥的銷售額每月減少3-4萬。雖然在他的藥店周邊有幾家大醫院,但處方藥銷售額在每月80多萬元的銷售總額中也只有2-3萬元。藥店主要還是以銷售非處方藥以及雙規制藥物(購買時可憑處方,也可不用處方)如降壓藥、降脂藥等為主。他説,如今許多藥店之所以設坐診醫生,為的正是多爭取一些病人,以促進藥品的銷量。記者問到張經理對藥店未來銷售處方藥的前景時,他認為目前藥店在這一塊的銷售很被動,市場總體在萎縮。“目前來藥店購藥的多是那些不受藥品出處限制的非醫保人員。以後,只有等到患者真正有了選擇權的情況下,情形才會好起來。”至於對文章開頭提到藥店也沒有那些便宜的降價藥這一情況,張經理認為,原因比較複雜,有藥品生産本身的因素,也有藥店長期形成的經營品種特點等因素。

  藥價形式分三種,“指導價格”惹錯覺—藥品降價不能顧一頭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回答媒體提問時曾指出,我國藥品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三種形式。其中,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藥品、少數生産經營具有壟斷性和特殊性的藥品如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計劃生育和計劃免疫藥品等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其它大部分藥品則由企業自主確定價格。那麼,如果稍加留意就會知道,政府數次對藥品降價,所降的是“最高零售價”,它是“政府指導價”。而許多藥店在實際操作中,出於競爭、讓利等種種原因,其零售價格有很多已低於甚至大大低於這個指導價格。有的藥品的“最高零售價”下調後甚至仍然高於其實際售價。藥店張經理舉了個例子:雙黃連口服液的最高指導零售價降為16.5元,可是此藥在他的藥店曾賣12元、10元,目前的價格為13元,仍低於這個指導價。在這種情況下,降低藥品的“最高零售價”,百姓也不會有什麼感覺。

  而對醫院來説,也並不是絕對地不賣降價藥,藥品降價給百姓帶來的實惠並非一點沒有。一位醫院的藥房主任解釋,對某個藥品國家實行的是分次降價。比如某種藥過去為100元,第一次降到80元,第二次又降到70元,現在是50元。由於降價是分次進行,所以沒有太大的感覺。他舉了一個例子:某位哮喘病患者一到冬天就需吃一種抗生素。由於是自費用藥,這位患者比較了多家醫院後,選擇他所任職的醫院。幾年下來,患者單從這種抗生素上就省下了1000多元。對此,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也曾指出,為了平衡藥品生産經營者、醫療機構和廣大患者各方利益,降價只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而慢性病患者、急症患者等不同人群對藥品降價的感受是不一樣的。

  百姓沒有受惠之感還有一個特殊的原因:從去年7月1日起,藥品生産企業要通過藥品生産企業質量管理規範,即GMP標準。這必然增加藥品生産成本。結果是更多的藥品不但不能降價,反而加價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回答媒體提問時曾指出,目前納入政府定價範圍的藥品約為1500種,從銷售額看,僅佔市場份額的40%左右。近年來,部分企業自主定價的藥品價格不斷上漲,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降低藥品價格的效果。

  1後記

  分析到這裡,文章似乎可以收尾了。但問題並不因此而完結。因為,作為媒體,所盡到的義務和責任僅僅是將零亂的現象加以整理後展現給讀者,對存在的問題加以歸納後明確地提出。一位受訪者曾尖銳地指出:如果説醫院不用降價藥是因為有藥品選擇餘地大、替代性強這個大前提,那麼,名目繁多的同類藥品在審批時為何還會全都通過呢?藥品的利潤空間那麼大,物價部門為何不加以干預?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這些問題也許都有待商榷。單就藥品零售業發展與現行醫療體制間所形成的對峙局面,則正如本報曾在“透視看病貴”系列報道中曾做的分析:解決百姓看病貴,醫和藥必須一起改革,只改一頭是沒用的。而現行的醫療體制運行已幾十年,改革也非一朝一夕的事。

  問題是嚴重的,解決是艱難的。但,改革是必然的。

  (《健康時報》記者 楊銳)

責編:吳曉洋  來源:健康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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