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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時空]內蒙古輸血感染艾滋病事件調查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0日 10:01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時空連線):

  解説:照片上的人就是陳女士,這是她生前惟一的一張照片。她于2004年8月25日因艾滋病引起的呼吸循環衰竭,病死於內蒙古傳染病院。她是兩個孩子的母親,死時32歲。

  陳女士丈夫:我也沒法説, 剛來時體重只有32公斤。

  記者:32公斤,那才64斤。

  陳女士丈夫:哎 ,剛來的時候體重只有32公斤。

  記者:原先多重?

  陳女士丈夫:原先2003年回去的時候,體重是97斤。

  解説:他是陳女士的丈夫,他説陳女士死時非常痛苦,體重只有32公斤,雙目將近失明。這是內蒙古地區出現的第一個艾滋病病例,陳女士的死不但震驚了十里八村的鄉親,也震驚了整個內蒙古的城市和山區。因為陳女士和她的丈夫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家住在內蒙古清水河縣單臺子鄉西岔村,一直在家務農,從沒出過遠門,照理説她怎麼也不會得上這個病。

  陳女士丈夫:哎呀,我説她咋能得上艾滋病……

  記者:那時你已經聽説過這種病?

  陳女士丈夫:我倒是電視上,報紙上看到。

  記者:以前你從報紙上看到過。

  陳女士丈夫:電視上我也聽説過。

  記者:你沒有想到你愛人會得這種病。

  陳女士丈夫:她説得了艾滋病我當時就愣住了,我説她咋能會得艾滋病。

  解説:陳女士是于兩年前開始不斷的發燒,嗓子疼,身體逐漸消瘦,吃了各種藥都不見好,去了幾家醫院也沒查出原因來。一年後,也就是2003年的10月,陳女士在內蒙古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得到了艾滋病的確診,而且已經發病。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把陳女士送往傳染病院後,立即開始著手調查。這個機構負責整個呼市地區傳染病的檢測和調查工作。為了避免被傳染,也為了避免傳染其他人,首先要弄清這次感染事件的途徑。那麼陳女士是怎麼得上艾滋病的呢?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副站長薄福寶:我們同時還調查一些其他途徑有沒有, 比如婚外性行為, 還有其他吸毒, 這些感染途徑也做了了解了, 排除了這些途徑。

  解説:艾滋病的傳播途徑有3種,血液,體液,母嬰,陳女士的感染途徑會是那種呢?是只有她一人感染嗎?只有弄清感染的源頭,才能查清這次到底有多少人感染,並控制住疫情的擴散。工作人員讓陳女士和她的丈夫好好回憶回憶。

  陳女士丈夫:她是在99年在清水河縣醫院做的宮外孕手術。

  解説:夫妻倆同時回憶起1999年8月,陳女士曾在清水河縣醫院做過宮外孕手術,輸過血。呼市衛生防疫站的調查人員,立即趕往清水河縣醫院查看醫院保存的病例。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副站長薄福寶:查病例以後,我們看到她確實輸過血,輸了兩個人的血,一個供血者叫孫引堂的。

  解説:工作人員發現1999年8月20日陳女士在這家醫院做宮外孕手術時共輸血1400ML,提供血液的是兩個人,一個叫孫引堂,一個叫林峰。記者來到清水河縣醫院,見到了陳女士當年的病例。

  清水河縣醫院病案室工作人員:這個是三個人給她獻血,兩個,這個是患者自己,其他是獻血的。

  解説:陳女士的血型為O型,交叉配血單上,有兩個人的名字,一個是林峰,一個是孫引堂。病例反映出,陳女士是8月20日上午10點入院。入院時人已經休克,12點開始手術,共進行了兩個小時。那麼這兩個是什麼人,是不是他們把艾滋病傳染給陳女士的呢?記者了解到孫引堂是本地農民,於是根據線索找到了他家住的村子。

  村民:那幾年就賣血了,這會咱不知道賣不賣了,他倒是那幾年賣了,這回沒聽見説,咱們不幹這一行,也不知道。

  解説:這位大媽小聲告訴記者,孫引堂是賣血的,聽説出了事以後,現在不賣了。他的家就在前面的山上。原來孫引堂是專門幹這個的。根據記錄他給陳女士輸了400ML血,那他賣了多少錢,會不會是他的血有問題呢?記者找到了他的家,家裏人説,孫引堂上山放羊去了。

  記者:當時我們從醫院裏打聽,以前他在那醫院獻過血,想問問他現在情況怎麼樣了。

  這起輸血感染艾滋病的事件發生後

  孫引堂妻子:也不去那了現在。

  記者:從什麼時候不去的。

  孫引堂妻子:三四年了。

  記者:三四年沒去了。以前去那錢給得多嗎?能維持生活嗎?

  孫引堂妻子:我講能維持生活。

  記者:那時他一次獻血能拿回來多少錢?

  孫引堂妻子:我也對他叨不清。

  解説:她説她不知道孫引堂賣血多長時間,得過多少錢。但他肯定孫引堂什麼病也沒有,現在他還天天干重體力活呢?如果孫引堂的血沒問題,那麼另外一個人林峰呢?他會不會是艾滋病毒的攜帶者呢?他也是賣血的嗎?離開孫引堂家,記者回到縣城,打聽林峰的住處?有人告訴記者,林峰不是本地人,他是租的房子,就住在清水河縣醫院的後面。

  林峰租的房子就是這間4平方米大的小屋,小屋現在已經住上了新房客,新房客説,林峰是河北人,早就離開縣城了,房東是清水河縣醫院的麻醉師,可以問問他林峰去哪了。一個外地人為什麼住在醫院麻醉師的家裏,林峰和麻醉師是什麼關係?林峰給陳女士輸血,和林峰住在醫院麻醉師的家裏,這兩件事有沒有必然的聯絡呢?這時,記者發現房東就站在院門外。

  清水河縣醫院麻醉師劉宇飛:就是那個私人小店, 通過那他説那房價太高,有人介紹説這有出租的小屋,就這樣。

  記者:你在這之前跟他認識嗎?

  劉宇飛:不認識,從來不認識,然後住到這,他是問房的,住個比較利凈(乾淨)的地方。

  記者:他是一個人在這,還是有別的家屬。

  劉宇飛:沒有 ,他就一個人在這,一個人。

  解説:他説他和林峰從不認識,是林峰租房自己找到這的,而且半年前就離開了清水河縣,他不知道他具體從哪來,也不清楚他去哪了,至於他有沒有病,他的血有沒有問題他都不清楚。記者再次來到呼市衛生防疫站,站長説他們當初調查的結果與記者得到的結果一樣。但是他們找到了孫引堂,對他做了檢測,他的血沒問題。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副站長薄福寶:孫引堂的那個血,就是給陳女士供血的,那一位血液他是陰性。我們還對他給其他人供血,我們又把孫引堂還給誰供血了,我們把那些人的採了,那些受血者他全部是陰性的沒問題。

  解説:防疫站調查,孫引堂確實在清水河縣醫院還給很多病人輸過血,他和接受過他血液的病人都沒問題。排除了孫引堂,就只剩下林峰。林峰給陳女士輸了1000ml血。那麼他會不會是艾滋病毒的攜帶者呢?他現在在哪呢?清水河縣公安局介入調查,尋找林峰的下落,幾個月間一直沒有消息。對陳女士感染艾滋病途徑的調查一時陷入停頓之中。

  那麼陳女士和她的丈夫當年做手術時,是怎麼找到林峰的呢?記者再次找到陳女士的丈夫,目前他仍住在傳染病院裏。衛生防疫站對他和他的家裏人也都做了檢測,萬幸的是,他們沒有被感染。

  陳女士丈夫:當時輸血是大夫給找的賣血的人。

  記者:哪個大夫你還記得嗎?

  陳女士丈夫:就主治大夫叫甄清秀,她給找説在外面大廳有賣血的人,你出去跟他們談談價錢。

  記者:是你去談的嗎?

  陳女士丈夫:啊,我去談的。

  解説:原來是清水河縣醫院的大夫,把林峰介紹給陳女士的丈夫的。陳女士的丈夫出去一看還不止一個人。

  陳女士丈夫:三個,當時有三個賣血的,一個高個,有個中等個,有個小個。

  記者:你跟這三個人都談了。

  陳女士丈夫:啊,當時他們都在跟前,就跟他談了,當時他們要價要了1200。

  記者:1200是多少?

  陳女士丈夫:500ML1200。

  解説: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以500ML850塊錢成交。談了三個人,最後用了兩個人。手術中陳女士用了1400ml血,一共付了2700塊錢,錢都交給賣血的人。事後他們才知道這兩個人一個叫孫引堂,一個叫林峰。原來林峰也是專門賣血的。那他還把血賣給過別人嗎?呼市衛生防疫站同時了解到了這個情況,於是按照清水河縣醫院的病歷,把接受過林峰血液的病人一一進行檢測。結果,隨著對林峰的調查,一個震驚整個內蒙古的輸血感染艾滋病事件,逐漸浮出水面。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副站長薄福寶:一共有16人感染 ,其中13人是經輸血感染,有三個人是感染者的配偶,屬於家庭類的感染。這16人當中,現在病人是8個人,感染者是8人,男的6人,女的10人。最小年齡是24歲,最大年齡是77歲,病人死亡一例,感染者死亡一例。

  解説:根據衛生防疫站的調查,林峰第一次給病人輸血是在1999年的4月20日,最後一次是在2000年8月8日,在這一年多中,他共與28個人作過交叉配血試驗。工作人員對這28人調查的結果,13人表示作過試驗但沒輸血,13人確定輸過血,剩餘兩人已經死亡無法確定是否感染。在輸過血的13個人中,除兩個人死於其他疾病外,11人均已感染。目前他們被統一收治到傳染病院裏。林峰是傳染源確定無疑了,那麼這些病人又是怎麼接受的林峰的血呢?記者來到傳染病院。

  解説:這個病人是呼市衛生防疫站按照病歷從寧夏銀川找到,進行檢測,確認感染後,送到傳染病院治療的。她在2000年5月路過清水河縣時發生車禍,被急救送進了清水河縣醫院。手術中輸血1600ml,花了8000多塊錢。

  寧夏銀川感染者:我那時就是車禍,我就路過那地方,車禍感染上的。

  記者:車禍你到醫院做手術了?

  寧夏銀川感染者:沒有,在那地方急救的時候,輸了血了。輸了血了以後,回去以後就感染這個。這個錢就付給醫院了,我回家那天走時,那大夫就説你這到了路上,萬一休克,缺血性的,咋辦?要不然再給你輸上點血吧,就可能臨走輸的這個血,這個錢就給林峰了。

  解説:那次車禍後的急救保住了她的命,但是由於感染了艾滋病毒,她的腿骨已經壞死。站在窗外的是她的丈夫,她的丈夫也被感染。這時病房外的走廊裏,站滿了人。他們就是那被感染的11個病人。他們告訴記者,有對老夫婦已經發病了。

  記者:你們那個手術花了多少錢一共?

  清水河縣感染者老夫婦:一共花了一萬四五六 。光輸血花了1200,輸一袋就1200。

  記者:就這麼一袋血就1200?

  清水河縣感染者老夫婦:那就不止了,那得好幾千塊錢了,8000來塊錢

  記者:那錢是直接交給賣血的還是交給醫院?

  清水河縣感染者老夫婦:交給賣血的。

  解説:老婆婆的手上腳上的皮膚已經開始潰爛,又疼又癢不能碰東西。目前只能用中藥水浸泡來緩解。病人們告訴記者,這真是花錢買來的病。事發後家屬們調查過醫院,一共有5個人在這家醫院長期賣血。他們交給記者一份名單。那麼其他的賣血者呢?他們的血有沒有問題呢?呼市衛生防疫站對這5個賣血者都作了檢測。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副站長薄福寶:我們把那些人的血採了,那些受血者,他全部是陰性沒有問題,誰輸過林峰的血誰就感染了。

  解説:呼市衛生防疫站調查,清水河縣醫院從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間共違法自採輸血67人。萬幸的是,5個賣血者中只有輸過林峰血的病人被感染。就在這時記者得到消息,林峰已被公安機關找到。目前他已發病,被送到河北保定傳染病院。於是記者接通了醫院的電話。

  河北保定傳染病院:他已經回家了。

  記者:回家了?

  河北保定傳染病院:啊。

  解説:醫院安排林峰已經轉回家治療,不會再造成新的感染。記者在筆錄中看到他的自述,1998年到內蒙古清水河縣,開始在醫院賣血,有時一個月賣血2—3此。2002年底離開清水河縣。林峰有艾滋病,並且通過賣血傳染給了病人,得到了最終證實。

  解説:1998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正式頒佈施行,其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由血站供給。法律明確禁止醫院自行採集血液。醫院的病歷記載,林峰第一次賣血是在1999年的4月,韓慶壩村的一名患者做子宮切除手術時,總共輸血3800ml,其中林峰供血500ml.。這發生在法律施行將近一年的時候。那麼清水河縣醫院為什麼在《獻血法》實行之後,會容留這麼一支職業賣血者的隊伍呢?記者再次來到清水河縣醫院,得知陳女士感染艾滋病事發後,醫院的正副院長,檢驗科主任,醫務科主任,連同護士長共5人,統統被撤職,目前取保候審在家裏。清水河縣檢察院對此案涉案人員的調查工作正在進行當中。記者幾經週折聯絡到了縣醫院原檢驗科主任。

  原清水河縣醫院檢驗科主任尹智芳:他們以前都是賣血的,來了以後來醫院問,問這個情況,反正當地人不願賣血吧,賣血的也少,有時候是山西過來的,像陳乃旺是山西過來的。

  記者:陳乃旺是山西過來的?

  尹智芳:對。

  記者:他現在還在縣城嗎?

  尹智芳:對,還在。

  解説:主任説,清水河縣屬於偏遠閉塞的山區,經濟落後,交通不便。賣血的需要錢,病人又需要血。所以長期以來,醫院裏就有了這麼一支隊伍。手術的臨床用血一直就是靠這種方式,總不能眼見著手術臺上的病人見死不救吧。醫院裏的人都了解這個情況。記者來到檢驗科,説起這事,醫生們的口氣非常激動。

  清水河縣醫院醫生:馬上給血,不及時會怎樣,那這人就完了,絕對完了。搶救病人那是分秒必爭,如果能不危及病人生命,對他主要臟器如果沒有損傷。這個血,咱們的用血原則就是能不用的,儘量不用,所以只要是用的話,是沒辦法才用這個血。

  解説:醫生們説出事之前,他們從沒聽説過《獻血法》,也從不知道容留這樣一支賣血者的隊伍是不對的。至於這支隊伍為什麼會在醫院呆了5年的時間,直到出事。為什麼沒用過血站的血,應該去問院長。記者聯絡到了原院長,目前他取保候審在家裏。

  清水河縣醫院原院長王曉林:我説你們(衛生局 )如果98年10月1日以前如果給我們送血,這次事故能發生嗎?我們也氣得沒辦法。你説這事情不是出在我們醫院,你説我們醫院能管了血站,還是能管了衛生廳,還是能管了市衛生局?

  解説: 院長説這件事完全是衛生行政部門的責任,因為按照法律規定,血站給醫院供血是由衛生行政部門來安排的。不僅如此,他還告訴記者,按照《獻血法》的規定也是允許醫院在緊急情況下,自行採血的。

  清水河縣醫院原院長王曉林:獻血法也允許緊急輸血。

  記者:但是你們對這個供血者要進行必要的檢測,你們當時為什麼連檢測都不做呢?

  王曉林:檢測了,檢測了,檢驗科主任和你們説了吧?

  解説:院長説對這些職業賣血者,醫院對他們是做過檢測的。記者來到清水河縣,這次找到了一個當年賣血的。

  記者:你們當初獻血的時候,有沒有健康證什麼的?

  賣血者王辛平:我們都有。

  記者:都有,在哪辦?

  賣血者王辛平:呼市,清水河縣醫院也辦的。

  記者:清水河縣醫院辦這個證?

  賣血者王辛平:辦的都有獻血證

  解説:既然醫院對這些賣血者做過檢測,那為什麼查不出林峰的艾滋病呢?記者再次接通了院長的電話。

  清水河縣醫院原院長王曉林:我們檢查血常規,尿常規,還有酶,還有肝功,乙肝,當時都檢查了。

  記者:他們都沒有問題是嗎?

  王曉林:沒有問題 。那就是沒有做艾滋病檢查。

  記者:因為什麼沒有做艾滋病檢查。

  王曉林:是從來沒人要求過這個事。

  解説:院長説出事之前衛生行政部門從沒要求過醫院,檢測艾滋病這一項,而對林峰其他的檢測都是合格的。

  清水河縣醫院原院長王曉林:關鍵是咋了,要有設備,對獻血員的體檢標準這個是活的,只有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不同時期有增有減。

  解説:院長説這次事故,責任全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因為他們既沒給醫院指定血站,而且給醫院配備的檢測艾滋病的設備,是2003年1月才送到的,按照林峰的筆錄那時林峰已經離開了清水河縣。記者來到清水河縣衛生局,得知局長和副局長已被清水河縣檢察院以玩忽職守罪,提起公訴。現任局長是剛上任的。

  清水河縣衛生局局長白瑾:他是有監督責任,應該是監督不到位。

  解説:清水河縣衛生局的負責人因為這次事故,已被追究了刑事責任。那麼現在縣醫院有血站保障供血了嗎?記者來到清水河縣醫院,現在這裡已經成立了專門的輸血科。

  清水河縣醫院輸血科工作人員:現在他們僅存了一袋。

  記者:哪個地方搬遷新址?

  清水河縣醫院輸血科工作人員:內蒙古自治區血液中心,那個血液中心在呼市,咱們跟它最近,所以就跟他們用血,等於説現在一有事就打電話。

  解説:冰箱裏果然按照A.B.AB.O四種血型,各放了一袋備用,每袋血200ML。工作人員遞給記者一份《供血協議》,這是內蒙古自治區血液中心和這家醫院在2000年5月12日簽訂的。其中規定,用血單位不得自行採血,由血液中心供應。

  檢驗科工作人員:我剛才看到這供血協議是2000年5月12日,獻血法已經正式頒布實施了一年半以後,才給我們簽了 《供血協議》在這之前就沒有保障之前全部是醫院自採血。

  解説:這份協議是呼市衛生局指定醫院和血液中心簽訂的。那麼在協議簽訂之後,醫院的5人賣血者隊伍是不是就解散了呢?換句話説,在協議簽訂之後,還有沒有病人輸了林峰的血感染的呢?記者在醫院的病歷中看到,有3個病人輸血的日期是在2000年5月12日之後。

  解説:2000年6月9日小廟子鄉患者,宮外孕手術輸血一次。6月17日五良太鄉患者,宮外孕手術輸血一次。8月8日單臺子鄉患者,外傷手術輸血一次。那麼這些患者為什麼在醫院有了血站供血之後,又輸了林峰的血呢?記者再次接通了原檢驗科主任的電話。

  原清水河縣醫院檢驗科主任尹智芳:一開始是去提血,集中到月底結算一次,後來就不給這樣子做了,讓去拿一袋血,交一袋血的錢。

  記者:你説那時不是他們送血,那時是你們自己去血液中心區去是嗎?

  尹智芳:對,我們院長為了節省路費,送血費。

  解説:醫院在簽訂協議之後沒多長時間,就不再用血站的血,而又開始用賣血人的血了。主任説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內蒙古血液中還加收了一筆不小的路費。記者看到了這份收費標準。上面寫著清水河縣醫院,100公里200元。按照獻血法的規定,血液是無償的,各地按照物價部門的標準可以收一定的成本費。那麼這路費是怎麼回事? 記者來到內蒙古血液中心。

  記者:那時為什麼會有送血費呢?

  內蒙古血液中心副主任崔曉萍:那個時候, 你要去那去送血的話,假如説那一袋血,往那送,從我們來講,血站是有一個要求你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這麼一個公益性組織,可是你血站也得有這麼多人哪,你怎辦呢?

  解説:血液中心在事發後現在不收這筆錢了,那麼在當時這筆路費給醫院帶來多大的影響呢?這次記者到醫院時,工作人員打開了一個冰箱。

  工作人員:這37袋血,能挽救多少生命,全部銷毀,浪費了,全部浪費,有效期35天。

  解説:血液的保質期是35天。攤在地上共有37袋過期報廢的血液,工作人員説以前血液加上路費每袋要到340塊左右。如果有病人用,錢由病人出。如果到期沒被用掉,這筆費用就只能由醫院承擔了。血液中心不願白送血,而醫院也不願承擔報廢的血液費用。記者在林峰的筆錄中看到,2000年曾離開清水河,去集寧市,托縣,多倫縣短暫停留,2000年底又回到清水河縣繼續賣血。清水河縣醫院賣血隊伍的死灰復燃,在林峰的筆錄中得到了證實。直到陳女士感染艾滋病事發後,醫院才停止了自採血。那麼對此醫院要承擔什麼責任呢?記者走訪了專家。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東東:法律明文禁止的,嚴禁私自採供血,如果私自採供血構成了傳染病的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叫非法採供血罪,在刑法當中有這一條規定。

  解説:內蒙古傳染病院裏,輸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人連同被感染的家屬們,每天都在疾病帶來的痛苦中承受著生理和心理的煎熬,因為他們心裏都很清楚,目前醫學對艾滋病的無奈。醫生説除去已經死亡的兩個病人,剩下的都已經接近發病期。這起事故無論追究誰的責任,他們都將無可挽回的一步步走向生命的終點。看著每天的日出日落,數著今後所剩不多的日子。就在這時,有個病人告訴記者,這次事件被感染的人肯定不止這些,肯定還有。

  清水河縣感染者高女士丈夫:就連吃飯都解決不了,連家裏小孩。

  解説:這個病人是小廟子村高女士的丈夫,高女士曾于1999年12月在清水河縣醫院做過宮外孕手術,但是醫院沒有他們的病歷。他們是在呼市衛生防疫站在縣城做宣傳的時候,懷疑自己被感染,自己找上門要求檢查的。結果發現夫妻倆均已感染。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衛生防疫站副站長薄福寶:他那時説在醫院輸過血了,但是在醫院的病例裏面沒有她的記錄,正是由於這個現象,引起了我們的重視,什麼重視呢? 就是會不會還有沒有記錄的人也輸了林峰的血。

  解説:由於清水河縣醫院病例管理的混亂,目前究竟有多少病人在縣醫院,輸過林峰的血無法徹底查清。為了控制疫情的擴散,清水河縣政府對曾在1998年至2001年之間,到縣醫院接受過治療的810多名病人的徹底排查工作,正在進行當中。

(編輯:回春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