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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是否步入婚姻殿堂?

央視國際 2004年05月25日 07:10

  愛情是神聖的,相愛也是快樂的,然而相愛的結果就只能是結婚嗎?一紙結婚證書就能固守長相廝守的愛情嗎?心裏的承諾和紙上的契約之間的距離到底有多遠?請看本期——

  婚姻是對愛情的承諾

  楊麗,30歲,公司文員

  共同生活但不結婚,那只不過是搭幫過日子、排遣寂寞的夥伴而已。雖然“像夫妻一樣生活著”,但跟夫妻在本質上有著天壤之別。有的人對愛情另當別論,自認為不稀罕那“一張紙”,這其實是逃避責任的藉口。如果不結婚,所謂的夫妻關係形同虛設,隨時可以移情別戀,勞燕分飛。這樣確實自由,但也是愛情的悲哀。因為要麼是不願對這份愛負什麼責任,要麼是沒有足夠的信心認定對方可以牽手一生。既然如此,又稱得上什麼“愛情”?

  愛情最終的歸宿一定應該是婚姻,每個人都希望得到一份實實在在的感情,其實無論是生活裏的噓寒問暖還是浪漫中的海誓山盟,又有什麼能比結婚更是對愛情最鄭重的承諾?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她應該是百年後幸福的墓誌銘。  

  愛情的結果未必是婚姻

  王海,28歲,技術員

  婚姻涉及了太多的方面,愛情是其中一方面。從婚前到婚後,愛情由果汁演變成白開水,最後變成自來水。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婚後的兩個人不再相互關心,相互愛護了。相反,他們更分不開了,因為他們之間已經産生了那種類似于血緣關係的親情,那時,愛情消失了,愛情本身是帶有神秘色彩的,因此,當神秘消失時,愛情自然就變質了。

  婚姻絕對不是愛情的歸宿,愛情的歸宿就是沒有歸宿,只有這樣,愛情才能成為永恒。對於追求真正愛情的人來講,放棄婚姻也許是永遠擁有愛情的惟一途徑。  

  不結婚自有道理

  小朱,26歲,教師

  時下只戀不婚的人確實越來越多。我有兩位同學,他們倆相處得非常好,他們生活在一起,一塊兒買菜做飯,一塊兒旅遊,一塊兒購物,一塊走親串友。他們實際是夫妻,但就是不結婚。開始我對他們這種生活方式很不理解,後來我發現他們這樣做也很有道理。他們不結婚就不用承擔對對方的一些責任,這樣使自己過得輕鬆。他們平時在一起的生活開支採用“AA制”,所以他們各自在經濟上是獨立的,這樣就少了引起其他矛盾的因素。另外,他們感到在一起有點不愉快了,就馬上分開,各住各家。等心裏舒坦了,再回到一起,這樣小別之後他們之間反而更親密。這麼多年他們一直是這樣生活的。其實,在年輕人中採用這種只戀不婚生活方式的“準夫妻”很多,他們過得非常瀟灑。所以我説結婚的形式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兩人是否真心相愛,是否有心靈的契約,是否能在一起和諧地生活。  

  “只戀不婚”不是愛

  趙霞,35歲,研究員

  我始終認為,自我感覺愛得很深而不結婚的雙方,十之八九彼此沒有真愛。我們不妨想一想,婚姻是什麼,是相愛雙方的一種愛的承諾。年輕時卿卿我我是愛,中年時撫老育幼共同承擔家庭責任也是愛,年老時相攙相扶更是難得的愛。所有這些,如果沒有婚姻的載體,即使自以為是“像好夫妻一樣地生活著”,其實也是隨時做好了“各奔前程”的準備的,因為雙方在一起,欲的吸引遠勝於愛的傾心,在認為對方還有“利用價值”的時候,可能會好得如膠似漆,一旦一方花容失色或雙方小有矛盾,所謂的愛情馬上也會土崩瓦解。因為從一開始就誰也沒準備為對方付出什麼,所以這樣的“只戀不婚”常常是好得快,散得也快。

  相愛了卻害怕結婚

  小潔,28歲,醫生

  婚姻是美麗的,説它美麗是因為當我看到那些已過中年或已至暮年的夫婦們,鍾愛一生、相守一世,心中是無比的羨慕。那種幸福、那種慰藉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能體味,那是一種凡人的、寧靜的愛。而越來越喧囂的城市中,那種寧靜似乎離我們越來越遠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越來越廣,在愛情低谷的時候,太容易有擦肩而過的火花,迷亂你的眼睛。有多少人能夠心甘情願地閉上雙眼,不看那激情的焰火;又有多少人像風一樣追逐著那瞬間閃耀的火花。結婚的一紙文書,是多麼容易被這火花燃化。

  相愛的人不是不想結婚,實在是沒有勇氣邁進婚姻的大門,倒不是因為被什麼“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嚇倒的,而是現代社會中愛情太多反而埋葬了婚姻。不求天長地久,只願曾經擁有。其實相愛的人是欲求天長地久,最怕曾經擁有,因為曾經擁有過一份愛,就會留一處傷,為了不去體驗那燒盡愛情承諾的婚姻,最好的選擇就是讓愛情沒有承諾,讓愛情永遠在進行時。也許許多年以後默默的愛,已成為生命中的陽光,到那時再邁上紅地毯,幸福依然。  

  相愛就應該結婚

  劉小兵,45歲,幹部

  時下年輕人的生活方式,確實不甚理解。他們像夫妻一樣生活在一起,但他們絕對沒有想結婚的打算,他們很時尚,也很前衛,但我對他們是否真心相愛持懷疑態度。因為進不了婚姻殿堂的愛情是脆弱的易碎品。“只戀不婚”在維繫兩個人的世界方面,必定是軟弱無力的,正因為不結婚,不受法律約束,這就為日後的分手提供了方便。喜歡就住在一起,不高興,就“拜拜”,我若是當事人,能沒有危機感嗎?同時,這種生活方式反映時下的年輕人缺乏責任感。誰都知道,結婚是一種承諾,結了婚,就要對家庭、配偶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不結婚,從法律的角度而言,當然不需要承擔責任。可是,與一個不承擔任何責任的人生活在一起,同時自己也不能受到有關法律保護,採取這種生活方式的年輕人,怎麼能説彼此相愛呢?

  總之,彼此相愛的人要一起生活,結婚是最佳選擇。否則,對男人而言丈夫不是丈夫,朋友不像朋友;對女人説來,媳婦不是媳婦,姑娘不像姑娘,到頭來,很難有圓滿的結局。要讓我説,只要彼此相愛,該結婚時就結婚,這才是真格的。  

  沒有婚姻的愛是不完整的愛

  柳英,33歲,技術員

  我和丈夫都是上世紀90年代初的大學畢業生,我們這一代人觀念比較傳統,對時下年輕人中流行的“只戀不婚”的做法不敢茍同。我們非常看重婚姻,看重自己的生活,認為既然彼此相愛,願意過一輩子就應該步入婚姻的殿堂,否則便是對生活對自己對他人的不負責任。當拿到蓋著鋼印的兩本大紅證書時,我們就不再是相互獨立的兩個人,而是共同擁有了一個家。這個家可能是車房俱全,也可能只有一個僅容棲身的小窩,只要兩個人能像燕兒銜草一樣去建造,它就會是一個寧靜的港灣。現在我和丈夫已經有了一個可愛的女兒,看著孩子一天比一天長大,一天比一天懂事,心中就有一種説不出的甜蜜,這樣的天倫之樂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一種體驗。沒有婚姻的愛是不完整的愛,既然相愛,就要擔負起相愛的責任,互相成為對方的依靠,共同面對人生路上的風風雨雨。能擁有一份真心的愛是一生中莫大的幸福,為何不與相愛的人永結同心、攜手到白頭呢?  

  愛情是神聖的,婚姻是現實的

  楊若語,28歲,自由職業

  婚姻是一紙契約,更多強調的是責任和義務。如果我們不把婚姻當買賣,不期冀通過婚姻這個踏板去改變什麼;如果我們對自己的感情非常有把握,不需要給愛情上婚姻的保險,那麼相愛的人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為什麼一定要走進婚姻的圍城,大家不都説“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

  人的感情當然也是變化發展的。二十幾歲和三十幾歲的人在選擇愛情時肯定有很大的不同,所以你敢説在二十幾歲時戀愛的對象就一定是你終身的伴侶?還是聽聽羅大佑的勸告吧:“你曾經對我説,你永遠愛著我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什麼?”

  假如你認為你有一萬個理由要結婚,那麼你不妨先問問自己:你對即將開始的婚姻生活做好準備了嗎?你做好了應付各种家庭問題的心理準備了嗎?最重要的是,你能肯定自己現在愛對方,並且能持續到永遠,而對方也能始終如一地愛你?不要覺得這些問題太庸俗、太世俗。愛情是神聖的,婚姻是現實的,這都是實際,現實的婚姻生活遠沒有想像得美好和浪漫。

  點評:從小到大,太多的愛情故事讓我們熱淚盈眶,直到我們彼此也找到相愛的人,我們才似乎明白到一點愛情的真諦,才真正體會到相愛的酸甜苦辣。可是面對婚姻這座圍著的城池,有人逃避前往,有人卻甘願去固守一輩子。是社會的原因造成更多的年輕一代不願走進婚姻的殿堂,還是我們的道德觀念發生的根深蒂固的變化?説白了,應該是社會的變化所造成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不信任,導致婚姻的不穩定性,才讓更多的人對婚姻産生了恐懼。其實,婚姻不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不是愛情的歸宿。真正意義上來講,對於追求真正愛情的人來講,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她應該是人生幸福的墓誌銘。

(編輯:回春來源: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