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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太陽多長時間最合適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13日 13:39

  陽光中的紫外線和紅外線各有不同的波長和穿透性,它們對人的皮膚有不同的傷害作用。因此,在炎熱的夏季,人們都應該注意皮膚的防曬問題。

  但是,凡事都有個度。一些人由於害怕患皮膚癌,時時處處躲著陽光、避開日曬。其實,這是不必要的,也是對健康不利的。美國波士頓大學的生物學和皮膚病學專家霍利克教授,對這個問題進行了長時間的研究。他用收集到的大量證據證明,每週在太陽下短時間地曬幾次,可以預防骨質疏鬆症、風濕性關節炎、結腸癌、前列腺癌、乳腺癌等疾病。因此,他得出的結論是,既不要長時間在太陽下暴曬,也不應總是躲著陽光;適當接受陽光的照射,對人體利大於弊。

  大家知道,維生素D是人體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人體中的維生素D是從何而來的呢?主要是皮膚受到陽光和人造光源中的紫外線照射後産生的。因此,拒絕陽光照射,人體就不可能産生保持健康所需要的足夠的維生素D。

  説到這裡,人們一定會關心,應該接受多少陽光的照射,才能使人體獲益而避免受害呢?專家的看法是,人在一定時間內因接受日照而産生的維生素D的量,取決於各自不同的膚色,即取決於阻礙紫外線的黑色素的多少。這就是説,膚色越深的人,需要接受日照的時間越長,反之則相對較短。

  那麼,一個人到底應該接受多少日光合適呢?霍利克教授推薦了一種簡易計算方法:先算一下自己的皮膚被太陽曬紅(不是灼傷)需要的時間。以後每次曬太陽時,將全身1/4的皮膚暴露在陽光下,持續的時間以皮膚曬紅所需時間的25%為宜。膚色較白的人每天只需在上午11點到下午3點之間,將手臂、雙手和臉部暴露在陽光下5~10分鐘即可,膚色較深的人則可略長于這個時間。

(編輯:回春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