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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內涵——傳統節日的靈魂

央視國際 (2005年02月14日 22:06)

  

劉 魁 立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

  有人建議將春節改在立春,我以為完全不妥。從學理的角度看,用平和的語詞説,是片面的、不科學的;從實際操作的角度看(因為據説這一建議還要尋求立法支持),由於它違背規律、違逆人心,而且有前車之鑒,所以我斷定是難以實現和絕不可能奏效的。

  建議改期的主要依據之一是説“春節時間遊移不定”(詳見《論我國曆法改革的現實任務》,載2001年12月《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1卷第4期第1—5頁)。被改名為“春節”的舊曆年,相對於成為法定時間制度僅僅幾十年的公曆(在很長時間裏被人們稱為“西歷”)來説,確實是遊移不定的;然而對於依據月相盈虧變化確定“月”之長度、又照顧到寒暑往來大體依據回歸年確定“年”之長度、而且在我國通行非止千年的陰陽合歷來説,毫無“遊移不定”可言。如果以月相作為依據看公曆的一月一日,它必定也是“遊移不定”的。從這一角度出發,公曆的所謂“月”,在包括漢語在內的諸多語言中都是名實不符的。站在地球上看太陽,以為自己不動,説太陽在遊走:早晨從東方升起,晚上于西方落下。如今,世界幾乎所有民族的語言都還延用地球視角所得的立論來表述這一現象,約定俗成,誰也不會叫人好笑地説“地球自轉使我們又重新看見了太陽”、或者説“地球自身擋住了居住在地球某處的人們的視線於是看不見太陽了”。

  節日作為一個特定民族或國家的時間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具有外在的、也是客觀的物理性能,例如春分、秋分、夏至、冬至,以及根據月之望朔確定的仲秋、除夕等等;但另一方面,而且是更為重要的方面,還具有某一特定群體、特定民族、特定國家所賦予的價值內涵。節日是這一民族或國家的廣大民眾的精神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所謂“春節科學定日”的建議,在我看來更多地是考慮節日作為時間的物理性能。而文化內涵卻是節日的靈魂、節日的本質所在。當然,從發生學的角度看,或許某一節日的時間確定,可能有其物理的依據,但隨著時間推移,節日的物理性能的發揮和節日的文化內涵的展現會彼此消長,在多數情況下,是文化內涵越來越豐富、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例如,在我國江南一些地方,曾有“冬至大於年”的説法,把“過年”的許多觀念和繁盛習俗加之於冬至。

  自從“新年”、“元旦”等詞被法定讓位給陽曆的一月一日、致使舊曆的“年”失名之後,“春節”這一未必不好的新詞漸次深入民口,成為人們不得不用的定式。然而,在屈尊改名達八十余載之後,時至今日,每當説到“過年”的時候,人們首先想到的仍然是舊曆臘月以及隨後到來的新的一年的正月的那一段時間。舊曆的年仍然在人們的心目中保持著它原有的神聖和輝煌的尊嚴。

  每當過年時節,我們要請神,請諸多的神,請諸神降來人間。要祭祖,祭三代宗親,起祖先於地下。此時此刻,天神地祗列祖列宗來到人間,天地人溝通匯集、協調合作,共同對付邪祟,共同維護人間的幸福安康,共同營造美好的未來,這些成為節慶活動的信仰層面的最重要的內容。在舊曆年的節慶期間,人們修好世間的人事關係:創造家庭和諧,鞏固親族團結,凝聚群體,增強民族乃至國家的認同。所有年節慶祝活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社會意義。節慶活動是民族情感的粘合劑,是國家認同的標識;而且在群體道德的培養方面具有深層的作用,這是人文教化的極好時機,也是優秀品格提升的極好時機。“一元復始,萬象更新”,這是人們總結和清理過去時段的契機,是規劃和期盼未來時段的關口,人們把它作為新的奮鬥的起點,它是個人的、家庭的、群體的、乃至民族的以及整個國家的生活節律的一個新的轉捩點。通過諸多節慶活動,人們充分地展示自己的多方面的才華,有最出色的、最集中的審美表現。一切美術的、音樂的、舞蹈的、演藝的、工藝的,各種審美表現在這個時候都得以淋漓盡致地展示。通過這些審美表現,人們也在展示自己的心靈,展示自己的優秀的傳統。年節是民族文化的薈萃,是民族靈魂的外現,是一個具有豐富情感和無限魅力的説不盡的主題。

  中國人對月亮具有特殊的情感,把月球這個天體看成是與人間世界雷同的一個所在。那裏有巍峨的建築——廣寒宮,那裏有神聖的植物——砍不到的桂樹,那裏有可愛的動物——搗藥的白兔,那裏有從人間飛到天上、升格為神的嫦娥、吳剛,那裏是人間的縮影,人間的美化。對於這樣一個天體,我們一往情深,月亮成為我們象徵體系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對象。我們依據這一象徵,紀念和慶祝著一系列重要節日,月望的元宵節、中秋節,月半的七夕,月朔的除夕和大年初一,等等等等。我們的這一節日體系,已經化為我們民族靈魂的一部分,也成為我們民族根基的一部分。“每逢佳節倍思親”,不思親、沒有親,六親不認,民族將何在?國家將何在?民族性,是節日的本質品格之一。

  把春節確定在立春,似乎僅僅是將時間移位,既不涉及它的文化內涵、也不影響它的民族性格,然而,我們看到,建議的著眼點仍舊在把它固定在陽曆的二月四日或五日,而並非要強調二十四節的可貴和可親。二十四節並非是陽曆體系中的節日系列,必須看到它是我們傳統的陰陽合歷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當我們把在同一體系中的某個節日合併到另一節日的時候,也就把兩個節日都毀了。剩下來的“節日”,或者説被“有識之士”創造的新的、人為的節日,將會是一個“四不象”,既非立春,也非舊曆的年。更何況,節日的時間確定也是傳統使然,並不是可以隨著個人的意志擺布的。

  用機械的時間觀念、片面的時間觀念、唯我獨尊的時間觀念,來更改傳統的民族節日,看來似乎是科學的(這“科學”二字,並非是我強加給建議者的,因為建議本身的定名是“春節科學定日”,),然而,我認為,那僅僅是挂著科學名字的科學主義的表現。不全面考慮節日的民族性格,不全面考慮節日的歷史傳統,不全面考慮節日的價值層面和文化內涵,來討論民族傳統節日問題,是脫離實際的、是行不通的。民國時期的由於廢止舊曆而查禁過舊曆年的做法,在我看來是“歐洲文化中心論”、“歐洲文化唯一論”在曆法問題上的表現;文革期間的不許放假説是為了掃除“四舊”,豈不知所謂公元的紀年也還是“洋四舊”。舊曆年的確定無論如何總還是有自然天象的依據;而公元紀年則完全是依據一種宗教信仰擬定的。類似種種漠視傳統、違逆傳統、否定傳統的做法,都未奏效,就是前車之鑒。僅僅片面地以春節對現行的陽曆遊移不定,就要把它“科學地”定在藉口説是立春的陽曆的某一天‘即使實現,預計也一定不會有好結果。

  如果把我們自己的傳統文化用這樣的尺度去衡量,説成是不科學的,那麼將來我們會隨之要改定或者否定多少寶貴而有益的優良成分啊!設使“春節科學定日”的建議經過立法推行全國,估不説會影響到港澳臺地區、影響到民族的團結、國家的認同,估不説會影響到中國周邊的諸多國家和民族的傳統;就以我們自身而論,其他許多少數民族將如何過年?藏曆年將如何過法?設使這一“科學定日”成為現實,我們必將“科學地” 喪失掉除夕,喪失掉臘月的諸多活動,喪失掉過年的諸多活動,喪失掉元宵節。從某種意義上,也會連帶地喪失掉整個臘月和正月,以至於影響到端午、中秋和重陽。牽一髮而全身動,不嚴肅、不適當、不謹慎地更移、改造“過年”,將會嚴重地影響甚至破壞我們整個的民族節日體系,它的後果將真的是一場“文化”大革命。

  還是讓我們眼睛向下,以自己的有限才智和勤奮工作來維護廣大民眾的精神利益和情感需求,充分發揮節日的文化功能和價值認同功能,繼承和弘揚民族文化優良傳統,使中華民族為人類文化多樣性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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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郭翠瀟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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