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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日與文化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9日 21:36)

  

鐘敬文

  我們漢族,歷史很長,開化較早,人口眾多。近代以前,長期的農業社會,産生和繼承、發展了許多節日。現在只要打開古代《歲時廣記》一類的文獻看看,就會使你感到驚異了。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節日?是古人閒著無事幹,或者他們物力、精力過剩,所以要來弄弄這種“四時八節”麼?不是的。儘管過去有些節日,現在我們看來是無謂、可笑乃至可厭的,但在被創造乃至被繼承的當時,有它的主客觀原因和相應條件。在過去節日及其活動中,有些是有一定現實意義和作用的(如端午的飲雄黃酒、六月六的曬衣物及年終的撣塵等),有些卻只是滿足生活、心理的要求的(如新年的家人團聚、親友來往以及追攤、釘桃符等)。後者往往帶著幻想和迷信的色彩。這是由於當時人們對付實際事物的能力還很有限,認識事物的知識又比較低下。因此,為了滿足需要,不能不借助於巫術及宗教信仰儀式。這就必然要使這種文化帶有消極的因素。它標誌著人類和民族文化的原始的或近原始的階段。

  但是,人民文化具有一種自然調節、改進的能力。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實際活動能力和心理智慧也不斷變化。他們對於傳統文化(包括節日活動在內)中的不合理的、過時的部分,往往不自覺地或半自覺地加以改動,使之合理化(或比較合理化),使之具有較高的社會意義。例如本來是一種禳災法術的放紙鳶活動,逐漸成為一種大人或兒童的文娛活動。又如,本來是江濱人民驅除瘟神等的宗教行事——送瘟船,後來卻被聯絡到楚國忠臣的沉江故事,使它具有歷史的和倫理的意義。這種事實,不僅説明了民間文化的進步性,也增強了文化進行理論的可靠性。

  民間節日,作為一種文化事象,有一個頗值得主義的特點,就是它的複合性。例如端午節,它既有劃龍舟、吃粽子等活動,又有飲雄黃酒、插艾嵩、挂蒲劍、貼鍾馗圖,小孩帶香囊和穿老虎腰肚,以及出嫁了的女兒回娘家、鄰居互送節物等活動。至於那一年之首的春節,活動事項就更加繁多了。宋人陳元靚編纂的《歲時廣記》,“元旦”這部分的資料(包括活動和故事),就佔了三卷。18世紀中葉文人學者所寫作的新年民俗詩集《武林新年雜咏》裏,關於藝術,技藝一類事項的題目就有四十多個。這些表明民間的許多節目,是包括著社會的多種活動事項在內的。從社會文化的門類説,它包括著經濟、宗教、倫理、藝術、技藝等活動。它是許多文化活動的集合體,是民族文化的一種展覽會。

  由於上述這種特點,民間文學的功能必然也是多方面的,關於人際的團結,社會規範的保持,機能的表現,醫藥的運用,以及對各種心理的慰藉……總之,民間節日,在過去,盡著各種社會的功能,是民族文化的綜合應用。在這種意義上,我們今天不能簡單地以舊文化、舊生活模式一筆抹煞它。

  我們現在處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許多社會禮制和觀念都起著新的變化。我們的風俗、習尚(包括節日)也不能安於舊態。解放後,我們已經採用了一些新節日,如青年節、勞動節、建軍節、“十一”國慶節(還有些地方把重九改為老人節)。但同時有些誒傳統節日仍在普遍或局部沿用,如春節、清明、中秋節等。不過由於現實生活有較大的變動,作為上層建築的文化,不能不作相應的修改,如傳統新年改為春節,並加入新的內容(慰問軍烈屬等);清明節主要作為紀念革命烈士的古老節日,在新社會中就成了新文化的一部分。我以為傳統節日行事中,還有些是頗有意義或情趣的,像上文所提到的曬衣物、撣塵等,符合於新學理和新社會的要求,此外,如清明踏青、踢毯子,重陽登高(南方並放紙鳶),甚至如七夕的女兒月下穿針、中秋的玩兔兒爺等,雖沒有顯著的社會和科學意義,但作為民族的傳統生活情趣,以某種恰當形式給以保留,也是可以考慮的吧?俄國十月革命後,原來的耶穌聖誕節,一般雖然已廢棄,但仍然舉行樅樹節,除裝置樅樹燈彩外,還扮演類似聖誕老人的“嚴寒爺爺”(民間童話中的人物,表演時形象和職能都如聖誕老人)。這種現象,決不是僅僅以“‘習慣勢力’發生作用”的説法所能完全解釋得了的。

  此文原載《人民日報》1988年3月11日。

  來源:謠俗蠡測 (民俗學刊網 譚睿颋錄入)

責編:郭翠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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