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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馬關縣法姐村祭祀北宋部族王儂智高的活動調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17日 16:46 來源:CCTV.com

  

王明富

  【摘要】雲南文山州境的壯族民間祭日,數祭祀北宋部族王儂智高最為神秘。通過調查研究,淺析、透視其祭祀對象及與歷史相關的民俗。

  【關鍵詞】壯族傳統祭日;北宋儂智高;部族王神靈

  筆者通過三年時間,在州境八縣開展六月節和七月節調查,壯語稱“景搓”、“景吉”節的祭祀活動,主要祭北宋部族王──儂智高。為深入考察節日習俗,2003年7月28日,筆者再次進馬關縣的法姐村進行調查。

  一、法姐村基本情況

  馬關縣南撈鄉法姐村,距馬關縣城東向30公里,步行達南撈鄉政府需5小時。

  法姐村屬盧、陸、熊姓三戶壯族人家先定居,故漢語稱為“大三家”村。從盧、陸、熊三姓族譜和現狀考察,三姓先民是清朝年間移居其地。壯族人民好客,心胸開闊,易接納,20世紀60年代以後,法姐村又接納了張、周、吳三姓漢族農戶落籍。發展到2003年,法姐村有壯漢農戶58戶256人,其中,盧、陸姓31戶,熊姓8戶,田姓3戶,戴姓3戶,吳姓4戶,李姓2戶,張、羅、周、沈、唐各1戶。各戶漢族定居法姐村,已壯化,會講壯語,風俗習慣隨壯族承傳。

  法姐村的自然資源豐富,以村子為中心,前後左右延伸4至5公里的地盤,都是該村管理的地界,平均每戶約佔有荒山森林面積1平方公里。因森林密布,水源也豐富,有利於開墾稻田。該村的經濟以賣糧為主,賣畜禽為輔。

  法姐村遠距城鎮,兒童上學就讀需出村十里,上中學就讀步行5小時。今該村無高中生,也無人在外地工作。村民屬自給自足的半封閉狀態生存著。法姐村的姑娘多數出嫁在本村,該村的女性勤勞樸實,是全村的主要勞動力。法姐村雖不屬與世隔絕,但農民外出甚少,今仍蘊藏著豐富的民族文化遺産。

  二、“景吉”七月節活動

  法姐村的壯族,一年四季都有節日和忌日。時逢節日,全村按傳統的節日習俗開展活動,過節期間的忌日,全村公民自覺忌工,遵守傳統的禁忌。一年一度的節日,最重視的是:正月“荷景”,初一至十五忌工過春節,時至正月三十,殺豬祭祀“廳崩”;二月“荷處”,第一個屬虎(寅)日,殺兩頭豬祭“布洛陀”和“者處”;6月“景搓”,初一殺水牛祭“賽法”;7月“景吉”,初一殺水牛祭“賽法”;7月14日,殺雞鴨祭“濮雅”。1966年以前,6月初一和7月初一,需選水牛殺了祭“賽法”,在社會變革時期,耕牛屬集體所有,經集體討論,在一個月內不能殺兩頭耕牛,為保護傳統風俗,只批准七月初一殺一頭水牛祭“賽法”,而6月“景搓”節各戶自行祭祀。到1997年,6月初一的“景搓”節的一切習俗移到7月初一舉行。

  壯語稱七月節為“景吉”,“景”意有“年節”、“過節、節慶”之意;“吉”指“七”。

  法姐村的“景吉”七月節,以祭祀“賽法”為活動內容。祭祀“賽法”,壯語稱“奔法”或“擺法”。“擺”為“設供桌、擺設供品”,“法”指“天”,“擺法”譯為“祭祀天子”。法姐村主持宗教儀式的布麼盧華清説:聽老布麼講,“擺法”是祭儂智高天子。壯語“奔法”,意為“祭祀天子”。

  1、備辦祭品、準備忌日所需物資

  農曆7月初一的前三天,法姐村各戶,婦女到田角地頭,摘取壯語稱“站吐”的染色香草,拿回家取其汁,男主人取竹破竹削制竹筷條,把所削制的竹筷浸泡在染色香草汁裏上色。各戶染制的筷條,主要用於“擺法”,其次是備制一年所需的筷條,一般制數十雙。如誰家策劃婚禮、起房建屋,按酒宴席桌數備制數百雙。

  七月初一的前兩天,各戶上山找回足夠三天燃燒的幹柴,割足三天大牲畜需吃的青草,備足廄養肥豬的青飼料,摘回一家人三天應吃的蔬菜。因為“景吉”節的忌日,三天內嚴禁外出帶回綠色植物。

  七月初一的前一天,各戶舂、碾糯米,到田角地頭取回壯語稱的“站”、“站賽”來取草汁,將糯米浸泡在草汁裏染制紫色、黃色、藍色、綠色五彩糯米飯。

  在七月初一前一天,法姐村各戶必須摘取“站賽”,為七月初一上午蒸制紫色糯米飯祭“賽法”準備好浸糯米的草汁。這天,村裏選派人到外村購買一頭水牛,拉回村待殺;各戶男主人在自家院井裏選衛生、清靜的地方搭建竹臺,壯語稱“彭斬”,專用於擺置祭祀供桌。

  2、設置祭祀供桌

  壯語稱桿欄樓房前的竹曬臺、陽臺為“彭斬”,“彭”指“塊、片”;“斬”為“蓬架、高臺或爬行”。法姐村原有桿欄竹木樓,自50年代後,改建地居土木結構的四合院,已沒有“彭斬”這類竹曬臺。按傳統習俗,祭祀“賽法”的供桌,必須設置在“彭斬”上,今各戶的“彭斬”是新建在四合院井裏的小竹曬臺上,羅開躍家的“彭斬”,是新建的小竹臺,高五尺,長寬各六尺。法姐村各戶祭“賽法”的供桌,有木板、竹排、小方木桌,桌上都鋪墊新鮮、新砍的芭蕉葉。

  3、殺牛作祭品

  自古至今,法姐村用來祭祀“賽法”的水牛,必須按傳統選牛的標準去選購。傳統選牛標準為:水牛、青黑色皮毛(忌用白、花色),頭面的眼、耳、嘴、鼻、角無缺像,無傷痕,無病態,四肢健壯。

  20世紀80年代開始,法姐村每年以四戶輪流負責購買牛和殺牛、分其生肉給全村各戶作祭祀“賽法”的供品。2003年輪著吳國文、吳忠文、吳賢文、李廷昌四戶。2003年7月29日(農曆7月初一),寅時天未亮,負責殺牛的四戶男主人和部分強壯的村民,已牽牛到殺牛場地。殺牛場地是歷代固定的村左側河邊的一塊半畝寬的草坪上。寅時開始殺牛,由吳忠文、吳國文、吳賢文、李廷昌、羅開躍等人捆倒高大健壯的水牛,用尖刀刺牛脖放血,殺時注重用盆接血,困其鮮血用來平均分給全村各戶抬去祭“賽法”。

  7月初一辰時至巳時,負責殺牛分牛肉的四戶主人,剝下牛皮,刮牛肉,洗牛肚雜,把牛的各部位的肉刮了分堆在草坪的芭蕉葉上,牛的腸、肝、肺、胃也分別切碎堆放,要將各部位的生牛肉及肚雜平分給各戶。

  午時,全村各戶拿竹筒、大碗、小盆等器具到殺牛場地去接牛血,一大盆鮮紅的牛血,平均分給各戶抬回家,置放在供桌上祭“賽法”。各戶派人把牛血抬回家後,又到殺牛場去分生牛肉。

  4、祭祀用具

  7月初一辰時,法姐村各戶男主人,把祭祀用的器具抬到村前的河流中選清水沖洗。祭祀用具有桌、碗、杯、切菜木板、石臼、木臼、舂棒、刀具等。祭“賽法”時,供桌上必須有一把磨亮的刀,有用菜刀的,也有選用尖刀的,各類刀具都需拿到河裏取磨石磨亮,才拿回擺在供桌上。

  5、供桌和供品

  7月29日(農曆7月初一)午時,是法姐村約定成俗的祭祀“賽法”的時間,各戶供桌的擺設和供品數量,大同小異。桌前插一根竹桿,用於插香火;桌面上擺放七杯米酒,七碗紫色糯米飯,各碗飯上插一雙經“站吐”染紅了的竹筷條。桌上還放一塊切肉的木板,木板上放一把磨亮了的刀具,木板的一側擺放生牛肉,另一側放置石或木臼,舂棒,臼裏放少許的蒜瓣、生薑、花椒,臼邊放一隻小碗,碗內放少許食鹽。桌面大的還供一碗鮮牛血、一碗“站賽”取其汁的紫色水汁,在這碗紫色香草汁邊,還要放一把已取過汁的“站賽”渣子,在渣子上供上一杯米酒、插一柱香,供上一碗紫色糯米飯。如果桌面小者,將上述供品另置桌旁祭之。

  6、祭畢供品的處理

  法姐村各戶男主人,在自家院井裏舉行祭祀“賽法”儀式,擺置好供品,半小時後,在供桌邊燃燒紙錢,撤收供品。收完供品,又點香祭“濮雅”(祖宗),另裝5碗紫色糯米飯,倒5杯米酒,抬到堂屋裏的神龕上做祭祖供品。祭“賽法”的生牛肉不能放在神龕上祭祖,當日煮熟全家人共食;祭“賽法”的七碗紫色糯米飯,拌入紅、黃、藍、綠五色糯米飯裏混蒸供全家人食用,羅開躍在收紫色糯米飯時,他取出少許,用芭蕉葉包好,他説,待風乾後可做藥用,在當年,如遇有腹痛腹瀉,將風乾的紫色糯米飯燒成灰,化開水服能治痢疾。

  7、祭日禁忌

  “擺法”祭祀活動有時間禁忌、供品禁忌、勞動禁忌、生活禁忌等。

  時間禁忌:嚴禁不按時殺牛、不按時祭祀。殺牛必須在寅時,刮牛肉在卯時,分牛肉在辰時,祭祀在午時。不逢祭日嚴禁在村裏殺牛。

  供品禁忌:不能用黃、紅、藍、綠、白等色的糯米飯做供品,必須選用“站賽”染制的紫色糯米飯做供品。忌用熟肉食做供品,必須取用生肉做供品。

  勞動禁忌:法姐村在7月初二、三、四這三天是祭祀後忌工日,忌日不能扛鋤、扛犁下地勞動,不能使用勞動刀具。嚴禁外村人在本村山林地界內勞作。

  生活禁忌:祭祀時,婦女、兒童不參與,早期忌外族人參與和忌講漢語(今已不受限);嚴禁在“彭斬”祭桌邊放污穢物;忌日嚴禁帶綠色植物進村。

  8、違禁處理

  法姐村的古規,凡在七月初二、三、四這三天忌日內,不論是本村人或外村人,如不遵守祭日禁忌者,處罰賠償祭祀活動所需的費用,罰重選購一頭水牛再組織舉行“擺法”活動。

  三、淺析、透視“景吉”節

  馬關縣法姐村的“景吉”節與其他縣壯家舉行儀式大同小異。大同為祭祀方法、供桌設置、供品等相同。小異就是殺牛有異,法姐村將所有牛肉分到各戶去祭祀,而廣南縣貴馬村是由寨老聚集在殺牛場舉行祭祀儀式。各地祭“賽法”的異同,應追溯到發生事件的史時和承傳習俗的演變。

  1、“擺法”、“賽法”是何神靈

  今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的一百萬壯族,歷史悠久,傳統文化積澱深厚,仍繼世崇拜祖先、自然神和部族王神等。“賽法”是何神靈?

  在文山州境的壯族聚集區,民間傳説的部族王神有兩位:一位壯語叫“婭汪”,或稱“婭拜”,即“女王、女首領”。“婭汪”是何年代人,待考,今富寧縣的者寧山稱“婭汪山”,山上建有“婭汪廟”,其廟在1958年被拆毀,每年農曆四月卯日,附近各村寨的壯族人民聚眾前往婭汪廟遺址殺牛祭奠,當地稱“婭拜節”。另一位是儂智高。1049年,儂智高曾建立南天國,在邕州稱“仁惠皇帝”,南方各民族以朝廷的稱呼叫他“儂智高天子”,壯語忌諱直呼人名,棄“儂智高”稱“天子”為“賽法”。“賽”為“皇帝、王、首領、酋長”,如蜂王,壯語稱“乜賽”,“乜”指“母”,“賽”即“王”;“法”指“天”,“賽法”即“天子”。廣南縣阿用村建有儂智高廟,立“儂智高天子”牌位。經多年的普查,在文山州境的壯族地區,僅存儂智高天子“賽法”和女神“婭汪”這兩位部族王神,還沒有發現第三位(句町王毋波廟在通海,不在文山,毋波也是壯族的部族王之一)。今文山壯族民間承傳著六月節七月節與儂智高相關的傳説故事20多篇,壯劇劇本三部。由此推論,今壯族民間崇拜的“賽法”,就是北宋年間與壯族人民生死存亡有關的儂智高,儂智高已成為千百年來壯族人民逢年祭祀的部族王神靈“賽法”。祭祀“賽法”活動,壯語稱“擺法”。

  2、六月節“景搓”和七月節“景吉”的演變

  在文山州境,六月間,不論是何日祭祀“賽法”,統稱“景搓”在7月間,不論何日祭祀“賽法”,統稱“景吉”。1966年以前,馬關縣法姐村,時逢六月初一“景搓”節和七月初一的“景吉”節,都需選水牛殺了祭祀“賽法”,在一個月內殺兩頭耕牛,經當時的集體討論,“景搓”和“景吉”的祭祀對像是同一個“賽法”,為了少殺耕牛,為了尊重傳統崇拜風俗,只保留“景吉”節的殺牛祭祀活動。隨後每逢七月初一,必須精選一頭水牛殺了做祭品。

  為什麼同一個村會産生兩次祭“賽法”的現象?經多年來的考察研究,在北宋年間,凡儂智高部隊經過的壯族村寨,都屬軍事行動,是秘密活動。當時的壯族村都有人參加儂智高部隊出行參戰,儂智高部隊消失後,壯族村民在祭奠陣亡宗族的同時,也祭祀儂智高天子及部隊將士。在千年前,儂智高部隊路經各村寨的時間不一,後人祭祀的時間也不一。由於祭祀儂智高天子這位“賽法”已固定成俗,隨後的壯族村民搬遷到異地,也要按搬遷前的習俗舉行祭祀活動。馬關縣法姐村是在清朝年間才組成村落,由盧、陸、熊三姓壯族人家先定居,而三姓人家的祖籍不同,其先祖生活的地域不同,祭祀“賽法”的時間也不同,匯聚到法姐村後,各姓承傳的祭日也就不相同。

  3、用生肉、鮮血做祭品的原因

  壯族祭祀神靈,唯有祭“賽法”的供品用生肉、生血,而且各地區都如此祭供。在供生肉、生血的同時,供桌上必須配上生薑、生蒜頭、花椒、食鹽。今壯族有食生豬、羊、雞血的習慣,而食生血時必須配有生薑、生蒜頭、花椒、食鹽,這已成壯家的一道美味。壯族有用美味祭供神靈的習俗。今有部份寨老曾聽他們的長輩講,早期,儂智高部隊忙於行軍和出擊敵人,來不及煮肉吃,用生薑、生蒜、花椒舂碎加食鹽拌生肉吃。今祭儂智高天子時,供桌上必須有生薑、生蒜、花椒、食鹽和用來舂生薑生蒜的臼及舂棒。

  是“賽法”在世時曾吃生肉、生血,或是遠古的壯族先民曾食生肉、生血,今祭祀供桌上的生肉、生血、生薑、生蒜、花椒及用來舂薑蒜的臼和棒,已成為壯族歷史文化的沉澱,是古代遺留下的一組信息。

  4、“站賽”與壯族生活

  馬關縣法姐村在祭祀“賽法”時,各戶的各張供桌上,都有七碗“站賽”染制的紫色糯米飯,在飯碗旁供上用大碗裝的一碗“站賽”草汁,在這大碗邊,需再供上取其紫色汁液而濾幹了的“站賽”渣子,證明供桌上的紫色糯米飯是其“站賽”染制的。壯族先民在何年代發明使用“站賽”提取色素,待考,就其祭祀儂智高天子的供桌上用它來做供品,應有下述幾種解釋:

  一是壯族的食品中,“站賽”染制的彩色糯米飯,是公認的美食之一,壯家有用美食敬神靈的習俗,壯族對“賽法”十分虔誠,故將“站賽”及其所染的食品來做供品。

  二是“站賽”是唯一能提取鮮艷的藍色素的香草,有了藍色汁液,才能配製各種色調的綠色,故稱它為“站”(染飯香草)中的“賽”(王),把它當做“王草”來祭祀。

  三是北宋年間,儂智高部隊的將士,在行軍途中,傳播、引種其草,在稱儂智高為壯王──“賽”的同時,也稱其草為“賽”;或是儂智高部隊在壯鄉食宿,怕誤食中毒,限食用其草染制的糯米飯,後人在祭祀時必須取用其草做供品。

  5、歷史事件與祭日禁忌

  在壯族的所有宗教祭祀儀式中,唯有祭祀“賽法”的禁忌多且特殊。特殊的禁忌應是歷史事件的一種特殊記載。

  法姐村祭祀“賽法”的禁忌,與全文山州各壯族村子的祭祀禁忌相同。祭時不準婦女、兒童參加,忌外族參與和講漢話,説明早期的儂智高部隊活動的區域,保密性加強,嚴格強調對其部隊的行蹤,必須守口如瓶。忌日嚴禁帶刀具出入村莊,説明在儂智高部隊食宿的村落,不屬部隊將士,嚴禁帶刀在其村落出入。祭“賽法”的供桌忌置地面,限設置於“彭斬”上,説明早期儂軍在“彭斬”這類高臺上就餐,在其高臺,便於眺望觀察,又便於出入。祭祀“賽法”的米飯,禁用白、紅、黃、綠、黑等色做供品,在儂智高部隊行軍作戰的年代,唯壯族才能染制這一特殊的美食,將士吃了不易誤食。法姐村祭“賽法”的供桌上需擺放磨亮的刀具和一塊切肉用的木板,説明在儂智高將士吃生肉時,自切自拌配料,嚴禁旁人帶刀具靠近桌邊或將士身旁。法姐村在忌日裏,禁止本村或外村人扛、挑、背、提綠色植物進村,也應屬儂智高部隊將士為嚴防敵探偽裝進村的禁令。

  據史籍記載,儂智高部隊在皇佑五年(1053年)與宋王朝的狄青、揚文廣率領的數十萬大軍抗戰,儂軍人數雖無史籍記載,推測不少數萬。而儂智高所率領的將士多數是壯族,儂軍經數年與交趾、宋軍交戰,傷亡慘重。據壯族古籍記載,壯族對親族亡人的靈魂,必須請壯族布麼誦經渡送亡靈到始祖生活的故土去歸宿,其習俗早在唐朝前就形成。儂智高及部下的陣亡士卒的亡靈,家人及親族後裔也承傳其超渡亡靈的習俗,按史時計算,儂智高及其部隊士卒後裔的子和孫輩,為儂智高將士亡靈超渡、祭祀的年代是十一世紀。儂智高的“不知所終”引起國內外專家學者的研究,雖無定論,但經千百年來的傳頌,儂智高已成為壯族人民崇拜的部族王神靈,是今壯族人民年逢“景搓”、“景吉”節祭祀的“賽法”。

責編:郭翠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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