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超載的尷尬》
(2001年09月07日)

 

  據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整頓市場經濟秩序—我們在行動”報道組最新報道

  在不到1分鐘,交警就攔下了3輛貨車,單憑肉眼對汽車彈簧彎曲程度的觀察,交警們認定這幾部都是超載車。而大車司機們倒也實話實説,“超重30噸左右”。

  核定載重10噸的車卻裝載了30噸貨物。那麼核定載重量為1.95噸的車往往要裝上7-8噸。

  半個小時就有十幾部超載車被扣。司機們從衣服上辨認出我們是《經濟半小時》的記者,於是紛紛聚攏過來。

  超載車司機認為成本高、利潤低是造成司機超載的主要原因。另外,有些交管部門以罰代管,只罰款不禦貨,或是只部分禦貨使得超載現象屢打不絕。

  看來,運輸市場的秩序不是靠貨車司機一方來遵循的。

  諸暨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酈志燦大隊長説:“我們交警上路查處超載主要是:一個按照規定罰款5元,還有扣證,超載了就扣駕駛證,最關鍵我們是如果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超載量,我們要把超載部分禦貨。我們認為要綜合治理,有關部門要進行測算應該給駕駛員一個合情合理的價格。”

  諸暨交警頻頻檢查仍不能杜絕事故的發生,8月24日深夜兩輛外地貨車在諸暨路面相撞,兩人當場死亡。經查,這又是一起由超載導致剎車性能下降而釀成的慘禍。我們在看守所見到了劫後余生的超載車司機。

  記者問:“你的車是核定載重多少?”司機説:“1.99噸。”記者問:“你裝了多少貨?”他答:“裝了大概12噸左右。”12噸超出10噸貨,“因為我家那邊車交的費用都是5噸的,養路費和營運證錢都是交5噸的,只是那個行駛證上面給我寫了個2噸(費用)。”

  面對超載,諸暨警方十分無奈,因為超載車大多是外地車,只是經過諸暨路面,無法在源頭加以控制。而一旦出事,這筆帳還是要算到諸暨頭上。諸暨今年給自己下的指標是將死亡人數控制在180人以內。超載車令他們寢食難安。

  諸暨公安交警的路面執勤民警按照責任制進行內部管理,有責任路段出了問題,這個責任民警要受處罰。

  (《經濟半小時》記者/王曉磊、李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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