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號
現發佈《關於禁止從俄羅斯進口牛及其産品的規定》,即日起實施。
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
關於禁止從俄羅斯疫區進口牛及其産品的規定
STIPULATIONS ON SUSPENDING TO IMPORT CATTLE AND ITS PRODUCTS FROM EPIDEMIC ZONE OF RUSSIA
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通報,近期與我國毗鄰的俄羅斯阿穆爾省希馬諾夫斯克地區爆發牛瘟,為防止該地區的牛瘟傳入我國,保護我國養牛業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規定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俄羅斯阿穆爾省輸入牛( 包括牛的胚胎和精液)及其産品。
二、禁止郵寄和遊客攜帶俄羅斯阿穆爾省的牛産品及牛的胚胎和精液入境,一經發現,一律做銷毀處理。
三、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凡截獲來自俄羅斯阿穆爾省的牛(包括牛的胚胎和精液)及其産品,一律就近銷毀處理。
四、請各有關單位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對俄羅斯阿穆爾省輸入牛(包括牛的胚胎和精液)及其産品的查禁工作。
五、加強疫情監督,密切注視與俄羅斯阿穆爾省毗鄰地區的疫情動態,發現疑點,即嚴格採取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六、凡違反上述規定者,各級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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