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嚇死了小雞(2004.1.15)
張強是個養雞專業戶。因為喜歡飼養,所以他逢人便説,我這輩子就靠這些雞生活了。可突然有一天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兒發生了。
張強每天最大的事情就是,有事沒事就去看他的雞。天天看著小雞長大,老李是説不出的高興!有天早上,老李突然聽一陣鞭炮聲,小雞被嚇的到處亂竄。跑出去一看。原來是鄰居旺才家壁的煤廠今天開業。 張強:他大叫,別放了!別放了!我的雞受不了啦。 旺才:開業放炮不能停,不吉利!
可回到自己養雞廠門口的時候,更慘烈的雞叫聲讓他頓時感到情況不好了。幾千隻小雞因為受到了鞭炮聲的驚嚇,互相踩踏。共有2300多只小雞被擠死了。張強馬上去找旺才。
張強:不讓你放,你不聽,雞都嚇死了!你要賠。 旺才:鞭炮是我家放的,也沒在你家,我賠什麼呀!!
老李沒辦法只好把旺才告上了法庭,法院作出了由旺才賠償老李5800元的判決。
法學碩士 龐喜增:旺才明知自己燃放鞭炮的行為會給他人造成危害 而在他人勸阻的情況下 仍實行這種行為 並且客觀上給對方造成了危害 這種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聯絡 因此 他要承擔賠償的民事責任
專家的提示:《民法通則》規定:公民 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 集體和他人的財産 應該承擔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其實,在生活中難免有磕磕碰碰的事兒,但如果彼此都能退一步,都能為對方想想,很多麻煩就都可以避免了。 記者: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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