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機動地 村民討説法(2003.12.18)
在農村幾乎村村都有機動地,這些機動地一方面能解決新增人口與土地的矛盾,另一方面也能為村裏創造出一些經濟效益。那麼這些機動地所帶來的收益,誰有知情權呢?
徐惠是大山村的村支書,他們村有50畝機動地長期閒置,他的表弟李相偉開了一家水果加工廠,看中了大山村的機動地想擴大生産。徐支書和村長一合計,這塊地就是他的了。今年村裏要修路,村民們建議可以用機動地的收益來修路嘛,可村主任和村支書卻説關於機動地只有他們倆有決定權,有支配權,目前的機動地收益不能動。對於村裏的機動地他們有知情權嗎? 我們採訪把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法律系任大鵬教授。任教授説,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裏有明確規定,涉及機動地的收益情況,是涉及農民重大利益問題,因此必須村務公開,接受農民的監督,所以村民有權要求村級組織或村委會公佈機動地收益賬目
專家的提示:《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在土地承包法實施之前村裏沒有預留機動地的不許再留,已經預留的不許超過耕地的5%。機動地的用途,一種是解決新增人口的土地問題,再一種就是採取公開協商,招標拍賣的方式來承包。 記者: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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