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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論《世界經濟發展宣言》(草案)

------在競爭中尋求公平

央視國際 2003年11月04日 11:12

  《世界經濟發展宣言》(草案)指出,“競爭有利於促進生産、發展經濟和有效利用有限的資源。鼓勵世界相互依存的國家之間以及社會生産部門之間開展公平、合理的競爭。反對阻礙貿易和機會均等的壟斷,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

  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自200多年前亞當斯密將競爭概念引入經濟學以來,“看不見的手”一直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從自由競爭到壟斷,從一般壟斷到國家壟斷,從打破壟斷到尋求公平競爭,這一歷史演進過程既揭示出經濟活動的內在規律和不同發展階段的明顯特徵,也反映了社會的進步和對市場行為文明的訴求。

  從理論上講,競爭是絕對的,公平則是相對的。所謂競爭是絕對的,是由資本的本性決定的。因為,資本來到世間伊始,就天生具有了增值慾望和強烈的利潤最大化衝動。正是這種慾望和衝動,決定了市場競爭無時不在,永不休止。在競爭過程中,弱者和落後遭到淘汰,強者和先進獲得發展,包括經營理念、組織結構、體制與制度等也隨之發生相應變化,此乃其一。其二,競爭推動了技術進步和生産力的發展。從手工操作到機械化生産,從電氣化到今天的電子信息化,從自然經濟、工業經濟直至知識經濟,都離不開競爭的催生。其三,競爭使資源得到優化配置。由於世界市場的形成,尤其是隨著貿易和投資壁壘的逐步消除,生産要素更加便利地跨境流動,使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不同的各經濟體不僅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資源成為可能,而且變為現實。當然,受利益和利潤最大化的驅動,盲目濫用資源和掠奪性使用資源(特別是自然資源),也會破壞資源(主要是不可再生資源),從而危及整個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這是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應引起嚴重關注並予規制的行為。其四,競爭促進社會福利增長,而壟斷則使福利受損。現在,世界上已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制定了“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規則,目的就是通過保護競爭,激活市場,實現社會整體福利的增長。

  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生物進化如此,經濟的發展也不例外。在當今的現實經濟生活中,人們之所以呼喚公平競爭,皆因競爭中的不公平行為普遍嚴重存在,它導致市場失靈、成本增加、效率降低、整體社會福利受損。世界多邊貿易體系———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和世界貿易組織(WTO)為此相繼做出了努力,把公平競爭作為重要原則貫穿于各有關協議和協定之中,並成為各成員必須承諾共同遵守的紀律。

  事實上,公平只是相對的,絕對公平是不存在的。所謂公平是相對的,我們至少可從“形式上公平與實際上公平”的區別中得到一些答案。

  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活動和行為往往會約定俗成地形成某些慣例,或通過達成共識而制定出大家共同遵守的規則,小到行業內,大到國家間,都有大量的慣例與規則。按照這些慣例或規則行事,就是公平的,否則就有失公允和公平,儘管這種公允和公平是表面上的、形式上的,甚至掩蓋著實際上的不公平。比如,GATT/WTO制定了一系列協定和協議,各成員均須遵守,應當説形式上是公平的。

  如果趁新成員申請加入時對多邊規則不甚了解或缺乏相關知識,在協議裏寫進一些有悖于WTO《保障措施協議》的條款,則有失公允。例如,將業已不再使用的“市場擾亂”概念重新用於針對發展中國家出口産品;或者一方面承認新成員缺乏“豐富經驗”,另一方面又在某些關鍵之處將“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偷換成“實質損害”或“實質損害威脅”,而且還把“嚴重”二字去掉,從而大大降低發展中成員實施保障措施的門檻;又如,對確定進口與損害或嚴重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表述含混,造成使用保障措施的隨意性,影響正常貿易的進行。其實,《保障措施協議》對此已有明確規定,“如增加進口之外的因素正在同時對國內産業造成損害,則此類損害不得歸因于增加的進口。”凡此種種,都有失公正、公平,也違背了世貿組織的基本原則。

  公平競爭並非“自然競爭”、“完全競爭”。公平競爭是既承認差別又統一規則、既保護競爭又尋求公平的競爭。這裡所體現的是“看不見的手”與“看得見的手”握手,是現實與希冀的結合,是發展與穩定的兼顧,這是社會的進步。

  然而,在不公平競爭依然普遍存在的今天,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尚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進一步加強多邊和區域合作、制訂和完善競爭政策、消除市場準入歧視、給予內外資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保護知識産權、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創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促進世界經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

  當前,人們對WTO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十分關注,它能否真正成為“發展回合”,還要看各方尤其是發達成員為達成相對“公平”的協議所做的努力。如果“多哈回合”能在農業補貼、反傾銷、加強發展中成員執行協議的能力建設等任何一個方面達成共識,也是新一輪談判的成功和WTO對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做出的新貢獻。總之,規則有利於競爭,在競爭中尋求公平,這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作者:陳文敬;薩姆爾雷茲克)

  (注:陳文敬為商務部外經貿研究院研究員、副院長。薩姆爾雷茲克為埃及學者、中東國際關係項目總秘書長)

(編輯:水晶石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