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商務部辦公廳
【發佈文號】商運字〔2005〕36號
【發佈日期】2005-08-0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3號)精神,加強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指導、協調各地開展畜禽屠宰和酒類流通管理,現決定成立商務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
商務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為非常設機構,具體工作由我部市場運行調節司承擔。其職能是:擬訂畜禽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管理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深化屠宰和酒類流通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行業管理,以及處理其它有關事項等。
請各地從踐行“三個代表”的高度重視畜禽屠宰和酒類流通工作,充實管理力量,加強調研,深化改革,逐步採用信息技術,確保肉類和酒類商品安全,並要加強工作聯絡,及時將各地畜禽屠宰和酒類流通管理中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報商務部畜禽屠宰管理辦公室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
特此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
二〇〇五年八月九日
責編:費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