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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新農村概念與以往有哪些區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6日 14:29 來源:新華社

  新聞事實: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

  2005年12月29日閉幕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是黨中央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後的第一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會議在全面部署2006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同時,著重研究了未來五年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中央在2004年“1號文件”中提出實行“兩減免、三補貼”的政策,使農民從減免農業稅、免徵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産稅和種糧直接補貼、購買良種補貼、購買大型農機具補貼中,直接受惠451億元。2005年的中央“1號文件”繼續加大“兩減免、三補貼”的力度,政策直接給予農民的實惠比上年又增加251.4億元。由於這些政策措施的強力推動,以及市場糧食價格回升和氣候比較有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農業、農村經濟形勢出現了明顯的轉機。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與以往有哪些聯絡和區別”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新農村建設”的本身並不是新的概念,以往很多學者曾經提出過“新農村建設”,在我們黨的文件中也多次出現過。但這次提出“新農村建設”可以説有非常鮮明的時代特徵。即這次是在我國已經進入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新階段這一新的大背景下提出來的,就像此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描述的那樣:“從農業支持工業,到工業反哺農業;從農村服務城市,到城市帶動農村。工與農、城和鄉,這兩大關係正在實現著從未有過的歷史性轉變。”

  我國是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在自力更生的條件下開始推進工業化的,最初的積累資金只能主要來自農業,農業和農民因此為國家的工業化做出了巨大貢獻。但與此同時,城鄉的二元經濟結構也在進一步強化。特別是近年來,相對於快速發展的城市而言,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國農村人口占大多數,城鄉之間發展的不協調不僅制約著農村生産力的發展和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而且也明顯制約著國內市場的擴大,農村發展的滯後和農民收入增長的緩慢已成為影響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一大瓶頸。針對我國城鄉發展不協調的突出矛盾,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明確了這一要求。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中央領導同志提出了“兩個趨向”的重要論斷:“縱觀一些工業化國家發展的歷程,在工業化初始階段,農業支持工業、為工業提供積累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但在工業化達到相當程度以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實現工業與農業、城市與農村協調發展,也是帶有普遍性的趨向。”我國現在總體上已經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

  因此,這次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與以往的區別就在於鮮明的時代特徵,它是在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前提下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我國現階段統籌城鄉發展,就是要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具體內容就是:

  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長效機制。造成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財政和金融對農村的支持不足。這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提出,要把國家建設資金的投入更多地轉向農村,切實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並對今年明確提出了“三個高於”的原則:“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這無疑是今後幾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大動作”,也是一個重要轉向,表明黨和政府已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別是調整國家建設資金的投向和結構,由以城市建設為主向更多地支持農村建設轉變。在“三個高於”原則要求下,公共財政將更多地向農業農村傾斜,這對於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快形成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和投融資體制,必將産生深遠的影響,是新階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條件。

  加快形成有利於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的市場體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市場體制包括許多內容,當前農民最迫切的要求是要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依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的權益。加快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産業和城鎮的轉移就業,是增加農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加快城鎮化進程中,應當通過加快完善市場體制來為農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業機會。

  加快形成有利於促進農村公共事業發展的機制。農村發展的滯後還突出地反映在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事業方面。在以往較長的時間裏,由於受財力的限制,政府對農村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足,農村的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事業主要由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己辦,與城鎮差距很大。近年來,這種狀況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中央在2003年初就提出了“國家今後每年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的要求;在2005年的“1號文件”中,對此再次作了明確規定。此次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又提出:“增加對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投入,從多方面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國務院將從2006年起,進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建立農村義務教育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支持力度,到2007年將全面免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的學雜費,到2008年將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醫療制度。

責編:肖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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