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央視社區 | 網絡電視直播 |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英法院:家長未經同意帶孩子離校屬犯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09日 11:58 來源:

  國際在線消息:英國高等法院3月7日作出判決,父母今後如果未經校方同意而擅自把孩子接去參加節日活動,則將觸犯法律。

  據《泰晤士報》3月8日報道,英國高等法院法官7日裁決,當家長需要將在校子女接去參加節日活動或者其他家庭活動時,必須由學校而不是家長自己來決定孩子是否可以離開學校;如果家長不顧校方意見,擅自將子女帶走,那他們可能被判有罪。高等法院的這項裁決推翻了大倫敦地區布羅姆利自治市地方法官的決定,這位法官之前認定,一名擅自從學校帶走孩子們去參加節日活動的母親並無過錯。

  2003年11月,在校方反對的情況下,這位母親把女兒們從學校帶去參加舞蹈比賽等節日活動,而且,她還經常以孩子身體不舒服、家裏車輛故障以及交通堵塞等理由為孩子們的缺勤辯解。由於這幾名孩子缺勤情況嚴重,於是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將她們的母親告上了法庭。但去年9月,法官們在聽證會上説,儘管這位母親此前的行為確實應當更謹慎一些,但造成孩子們缺勤的理由是正當的。

  然而,英國高等法院法官沙利文7日表示,這位母親將孩子們擅自帶離學校導致她們缺勤,這一做法觸犯了1996年頒布的教育法。法官奧爾德裁決,這個案子本應發回地方法院法官重審並判這位母親有罪,但考慮到時效已過,對她不予起訴。

  英國學校及學院校長協會的秘書長約翰鄧福德對7日的判決表示歡迎。他説:“學校和校長們希望遏止那些干擾孩子受教育期間的假日活動。這項裁決可給他們幫了大忙。” (國際在線獨家資訊 何曉鴻)

責編:蘭華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