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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調查》的內容與樣式 ——2001年5月19日在《新聞調查》開播五週年電視深度報道研討會上的演講 |
賽納
轉眼間《新聞調查》已經開播五年了,今天晚上還有一期《新聞調查》,加上這期一共是226期,翻開《新聞調查》的節目檔案,我們會發現一批閃光的名字和一批優秀的作品,比如我們的開山之作夏駿編導的《宏志班》、為《新聞調查》創造了新聞調查樣式的錢鋼採訪的《從市長到囚犯》、有探尋真相代表作的王利芬創作的《透視運城滲灌工程》、有創造過《新聞調查》收視率最高記錄的劉春等編導的《硝煙中的霸權》、有當年為45分鐘節目做了漂亮收尾的《探尋東方馬奇諾防線》、有在去年12月1日改成40分鐘版以後先聲奪人的《戒毒者自白》,當然更有一些獲得國際大獎的節目,《第二次生命》和《大官村裏選村官》;它們構成《新聞調查》五年來令人驕傲和自豪的歷史檔案。同時,也有一些至今不能進入這個名冊但是卻被“調查人”奉為我們欄目經典之作的節目,比如《楷模》、《一村二主》,這些節目雖然沒有播出,但是依然珍藏在我們《新聞調查》的檔案之中。
《新聞調查》發展五年了。五年的發展、五年的探索,我們得到事業發展的成就感,還有一些因沒有達到理想狀態而産生的遺憾和困惑,比如,《新聞調查》還沒有單純到一個理念和追求特別明確的欄目的地步。一位自稱是《新聞調查》忠實觀眾的先生給我寫信説,他給《新聞調查》做過一個系統的統計,結論是:除了綜藝類和娛樂類節目以外,《新聞調查》的內容幾乎無所不包,都有涉獵。他提出這樣一些的問題──《新聞調查》到底是什麼?是拉長的《焦點訪談》嗎?是放大的《東方時空》嗎?是追憶往事的歷史文獻?是有人文精神的新聞記錄片嗎?是重大題材的專題片嗎?是引人入勝的話題類節目嗎?我相信這一個個尖銳的追問是每一個“調查人”不能不思考、不能不面對也不能不回答的問題。
事實上,所有這些問題,也是我們在五年的實踐過程中經常自我檢討和自我拷問的。我認為這些問題産生的原因,除了媒介制約因素造成的之外,更多的是我們自身對《新聞調查》欄目個性認識上的不足。剛才提到的那些問題,説的就是我們欄目定位不夠準確、我們的內容不夠統一、我們欄目沒有形成固定的收視期待,説到底説明我們的欄目還沒有形成一個鮮明的個性。在《新聞調查》走過五年後的今天,我們能不能對《新聞調查》做一個清晰而明確的回答呢──《新聞調查》的個性到底是什麼?作為欄目,它的個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節目內容,一個是它的表現形式;換句話説,就是做什麼和怎麼做的問題。下面我從這兩個方面談談對《新聞調查》個性發展的一些設想。
我先想説説形式的問題,作為一個全新的調查類節目,《新聞調查》在它創辦的初期,首先遇到的就是形式的問題,是把它做成紀錄片還是專題片,還是別的什麼?經過五年的不斷探索,《新聞調查》最終形成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節目表現形式,這就是電視調查文體。剛才孫玉勝副總編也説了,《新聞調查》在形式上已經做過一些前人沒有做過的事情,我想指的就是電視調查文體。
《新聞調查》五年中,我們做過種種的嘗試,只有對《新聞調查》文體的追求沒有改變過,今天它已經成為我們《新聞調查》每一個人的共識,並變成了一種自覺的追求。所以,調查文體完全可以成為《新聞調查》欄目的個性化表現的一種標誌。那麼什麼是調查文體呢?我想從以下幾方面進行闡述。一個標準調查文體應該具備以下幾個因素,或者叫要素。
1,調查意識,問題意識。對於《新聞調查》的記者來説,所有我們進行調查的人物和事件都有問題;所以我們有這樣一句話:質疑是我們的生存方式。
2,調查樣式。我認為,《新聞調查》報道的不是一個事件,而是我們對這個事件進行調查的過程,我覺得這是我們調查文體的一個核心。《新聞調查》記錄和展示的,是我們如何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進入事實本身,一步步獲取真相,而不是報道一個事物單純的發生、發展的過程。所以,從這個角度上我們可以認為,《新聞調查》實際更多的時候是在“拍攝自己”。所以,在《新聞調查》的文體裏,我覺得是沒有過去時的概念的;時態問題是經常干擾我們的一個問題。這種時態應該是從我們進入調查事件的那一刻開始的,所以在我們調查事件的時候,時態永遠是現在進行時,所有發生的事態對《新聞調查》都是一個起點。
3,調查手段。我們調查通過記者來完成,在這裡記者既是調查主體,同時也是一個節目的結構元素,對這點,在我們的工作手冊裏是這樣解釋的:《新聞調查》有一個不可或缺的要素──調查記者,他是調查行為的實施者、調查過程的表現者,是這個欄目的外化標誌和品牌形象。一個沒有調查記者出現的節目,不應該是《新聞調查》的節目,而調查記者缺乏良好表現的節目,也絕對不是好的調查節目。一個調查節目的完成,需要調動多種電視語匯,但是唯獨調查記者的行為以及由此展開的調查過程,是《新聞調查》最具調查個性和最具優勢的語匯。我想這樣的界定和要求,在其它欄目裏是沒有出現過的。
4,調查的路徑。記者的調查路徑是圍繞懸念展開的,每一次調查行為都是通過懸念的提出、懸念的求證、懸念的解決來完成的。懸念的開始是調查的開始,懸念的結束也是調查的結束。
總之,調查文體就是這樣一種以展示記者調查行為為主的新聞報道方式,它通常與以事件為主的新聞報道完全不同。需要説明的是,在確立了這樣一種調查體例之後,記者的表現就變得尤為重要。在我們的工作手冊裏,我們對記者提出了這樣的要求:
第一,質疑的精神。《新聞調查》的記者必須要有懷疑一切的介入態度和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工作作風。
第二,平衡的意識。《新聞調查》的記者,應該讓事件中的衝突雙方和不同的利益集團有同等的發言機會。
第三,平等的視角。在《新聞調查》記者面前,只有被調查者這一相同的身份,沒有尊卑貴賤之別。
第四,平靜的心態。《新聞調查》的記者要多一份理性,少一份衝動,這會有助於你對事物做出更準確的判斷。可喜的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新聞調查》的記者,正在以層層剝筍、步步追問的方式,構建調查獨有的話語機制。
大家知道,中國的電視新聞曾經走過很長一段”默片時代”,這種只能看到人張嘴、聽不到人聲音的畫面,被人稱為“恐怖鏡頭”。從《東方時空》和《焦點訪談》開始,人們才有想聽同期聲的願望,《新聞調查》這樣的同期聲隨著記者採訪的日漸成熟,已經發展成為一種獨特的話語流程和話語機制。我們不但可以通過簡單的採訪完成對事件的敘述,也可以用機智的對話完成對事件的調查和引證,也可以用尖銳的提問深入事件更深的層面,也可以用平等真誠的交流進入調查對象的內心世界,進行心靈的交通。
《中國青年報》“冰點”主編李大同這樣説:《新聞調查》的記者顯現出職業化特徵,這表現在對採訪現場的控制和採訪對象的交流;在提問的水平上,《新聞調查》的記者越來越表現出個性,這會讓觀眾對他産生出信任。他這樣評價未播出的《楷模》一片:當記者把一連串的提問拋出以後,答案同時在觀眾心中産生了。北京電視臺的同行、紀錄片欄目的製片人王子軍看完《戒毒者自白》和《生命的留言》以後説:我驚訝地發現,《新聞調查》的採訪已經進入到了心理層面。
由此可見記者在《新聞調查》節目當中的位置和作用,這也是我們以後節目更要強化和發揚的。
在明確了電視調查文體的個性表現形式之後,接下來需要解決的就是節目的內容個性化問題,這也是困擾《新聞調查》多年的一個問題。在剛才播出的介紹短片裏,諸位已經聽到《新聞調查》提出的“探尋事實真相”的口號。這是我們現在提出的,我們自認為最符合也最能發揮調查類節目優勢的一種定位選擇。為什麼要提出這樣一種口號呢?我們需要簡單回顧一下《新聞調查》的歷史。
在《新聞調查》開播初期,我們有過這樣的定位口號:“三性”,即新聞性、故事性和調查性,一個《新聞調查》的選題,應該同時具備這“三性”;但是當時的操作中,這樣的定位常常被割裂地認知和套用,我們經常把節目歸類成:這是新聞性的,那是故事性的;在這樣一種思維慣性下,後來又産生了《新聞調查》選題的四種分類方式:主題調查、輿情調查、事件調查和內幕調查。
當這樣的分類沒有解決選題內容的一致性反而使它更加寬泛之後,我們又提出一個新的概念想統領這“三性”,這就是《新聞調查》初期使用最高的詞彙:理性。製片人王堅平後來總結:理性作為指導《新聞調查》是沒有錯的,但是片面理解“理性”,把本應該作為靈魂的東西沒有做好,出現了主題調查的“三段論”模式,出現了影響至今的文案化結構。
當“理性的創作”成為一種約束而沒有解決《新聞調查》內容的一致性問題的時候,“調查人”開始反思:應該用一種什麼樣的理念來統領《新聞調查》的選題方向?於是,便有了張潔的文章《新聞調查的品質》,文章提出:《新聞調查》應該用最純粹和鮮明的品質突顯欄目特色;後來也有了耿志民的文章《學會放棄》,他説:《新聞調查》只能承載某種東西,不是什麼都能裝的框,《新聞調查》可以是新聞事件、新聞故事中的任何一種,但它不太可能是它們的全部;白岩松更熱情地指出:《新聞調查》應該選擇第三種路。
我們在梳理、選擇這些觀點和以前我們的四種分類中發現,四種節目當中有一種東西是重疊和共有的,那就是調查類節目的核心特徵:對問題的探究和內幕的揭露。這就是我們説的調查類節目的內在品質。對於調查性的報道,國外新聞界早有定論,認為調查性的報道就是揭露一種被某些人和組織故意掩蓋的、損害公眾利益的隱私。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完全照著這種模式去做,完全做我們標準模式的內幕調查是不現實的。所以,我們提出了“探尋事實真相”這個口號。在這個口號裏,不但包括我上面所説的內幕調查,同時也包括對複雜問題的深層探究。這也許可以被叫做調查類節目的中國特色。
什麼是我們理解的真相呢?我們有這樣一種解釋——所謂真相就是正在或一直被遮蔽的事實;有的真相被權力遮蔽,有的被利益遮蔽,有的被道德觀念和偏見遮蔽,有的被我們狹窄的生活圈子和集體無意識遮蔽。如果仔細分析,這些真相呈現兩種狀態:一種是屬於通常所説的內幕和黑幕,那就是被權力和利益遮蔽的真相;另一種是複雜事物的混沌狀態,那是被道德觀念和認識水平所遮蔽的真相。對第一種真相的調查,是對已經存在的事實的一種反證,也就是説對假相的一種揭露,像《透視運城滲灌工程》、《楷模》、《絳縣的經驗》、《海燈神話》。而對第二種真相的調查,就是對已經存在事實的一種澄清,也就是反映事物存在的複雜狀態;比如我們做過的《眼球丟失的背後》、《一村二主》、《死亡可以請求嗎?》。
很多人擔心,“探尋事實真相”是否有批量生産的可能性。實際上,當你沒有把這類選題作為追求方向的時候,在這個社會中,類似的選題根本不會在你眼中出現。但一旦決定了,你會發現這個世界類似的選題並不少,重要的是這個社會也恰恰需要這種東西。所以,我們在確定選題的時候,提出這樣一些要求:
第一,有沒有真相?是不是有需要反證和澄清的事實。
第二,這些事實有沒有關切度?你所調查的問題,老百姓是不是關心。
第三,這一事實有沒有價值?也就是説它是不是反映出社會發展與變革當中的典型特徵。
第四,它是不是有區隔性?也就是説這樣的選題會不會同時也被其它的欄目所選用。
實踐證明,在我們明確了這樣一種標準來甄別我們的選題之後,有一大批符合我們欄目標準的選題浮出了水面,從四月份開始我們陸續播出了《絳縣的經驗》、《海燈神話》、《行賄“大公家”》、《死亡可以請求嗎?》等一批這樣的節目,從觀眾的反映和收視來看,情況有了明顯的改變。
當然,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堅持這種追求,仍然是困難重重。我們之所以知難而進地做出這樣的選擇,是覺得應該有人為一種理想的狀態邁出第一步。值得我們欣慰的是,有一批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輕“調查人”正在成長,他們是《新聞調查》事業未來發展的有力保障。他們當中的很多人是在《新聞調查》創辦的初期才剛剛踏入電視行業的,但是他們今天已經挑起了中國最具難度也最具挑戰性的電視深度報道的大梁。最近一兩年中,他們在個人事業的發展道路上有了長足的進步,製作出了一批有影響的電視調查節目,比如羅陳的《貪官胡長清》和《沙起額濟納》、譚蕓的《左腎未探及》、耿志民的《絳縣的經驗》等等。我們希望隨著年輕“調查人”的成熟,以調查文體為表現手段、以探尋真相為內容的《新聞調查》會有一個更加突出的個性和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我們離不開陽光,正如我們無法擺脫陰影;
我們對真相的渴望,如同對謊言的痛恨一般強烈;
但是我們堅信,謊言終將散盡,只有真相永存。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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