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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用什麼做“祭壇” |
《無責任事故》編導羅陳
無法渲泄,當我面對這個選題時,這是我唯一的感覺,生命的價值用什麼衡量?逝去的生命用什麼做“祭壇”?難道就是這樣一起“無責任”的事故嗎?我這樣問自己。
在鴻圖選礦廠的尾砂裏還有未燃盡的香火,還有埋在尾砂的屍體,事故的責任依然不明。
當地的一個官員在節目播出後給我打來這樣的電話,節目的播出給當地的上上下下帶來了很大反響,但事故原因會從上往下查,責任則會由下往上去承擔,聽到這樣的結果我無言以對。
至今我仍然保留著南丹縣提供的38份關於安全生産的材料,在這些材料中你能輕易地找到些“一律取締”的字樣,幾年的有關安全文件其實談論的都是一個話題,你能説這個縣政府沒有安全意識嗎?你如果用心地去文件中查找“責任”兩字卻十分困難,因為這些文件裏原本就沒有。
也許就是這樣一個體制,土地局只管批地,工商局只管發職照,環保局只管“三同時”,計劃局只管立項,那麼安全由誰來管?沒有人管,那也得走一下過場,於是安全的管理職能落到了本沒有管理能力的環保局。如果到最後真正的責任要由環保局來承擔也確實冤,因為即使環保局想管,它也沒有這個能力,話説回來,責任也沒有法落到它頭上,在中國的任何一級環保局都不負有安全生産的職能。
所以,事故原因至上而下去查,倒楣的一定是鴻圖選礦廠的老闆,責任自下而上查找,那麼倒楣的也還是鴻圖選礦廠的老闆,你不倒楣那誰倒楣?到頭依然還是無責任的事故,當然選礦廠的老闆除外,對這樣的結果你有話可説嗎?
如此這般,責任自然有人承擔,從此以後文件依然要發,官照做,責任也就成了燙手的山芋,誰會去拾呢?
説到這兒,我想起在一本書裏讀到的一段話:政治的遊戲規則是不擇手段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各利益集團之間達成某種平衡,社會良心從來不是政治家考慮問題的出發點,更不用談善與美的概念;既然如此,那麼責任會被一如既往地平衡掉。
無法渲泄依然是我們唯一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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