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6-22”空難遇難者家屬對賠償標準提出異議           <返回>

  昨日,一些死難者家屬對媒體公佈的“賠償標準”表示,12萬餘元的賠償讓他們難以接受。如果這個數字不變,他們將拒絕在協議書上簽字。
  6月25日公佈的“6-22”空難賠付標準分遇難者身體傷害賠償和行李賠償兩部分。人身賠償費用為11.81萬元,在遇難者家屬簽署賠付協議並同意火化的基礎上,決定另增加補償費,最多為3000元。購買了民航人身意外保險的,按有關規定由保險公司辦理。每位遇難者自理和隨身攜帶的物品,按有關規定的最高額2000元賠償。地面遇難者賠償標準按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標準執行,共計12.11萬元。
  截至昨天,記者採訪的死難者家屬還都未在協議書上簽字。他們説,現在認屍工作已經開始,組織者在初步確定死者的身份後,會讓親友去辨認。簽好同意賠付的協議後,屍體就可以火化了。但12余萬元的賠付金額不是他們所能接受的。昨天,湖北省省長蔣祝平到家屬所住的賓館去探望時,家屬提出了這個問題,蔣省長表示,“回去研究,讓武航公司的負責人和死難者家屬開一個座談會,協商解決問題。”(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