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成克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款規定的死刑復核程序,該案還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中央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