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農業政策的解讀
【三農經營】新出臺農業政策和老的農業政策法規發生矛盾應該以那個為準?
【春花爛漫心情爽】出臺新的不就是為了解決舊的政策法規解決不了的問題,當然應以新的為主,我認為。
【網友嘉賓:梁希震】^_^,對頭。
【特邀嘉賓:程漱蘭】我同意你的觀點,同時我還要補充一下:新的政策沒有能夠替代老的政策,與那些得益於老的政策的集團阻撓有關,所以他們有最大的動力反對新政策的傳播,所以我們作為媒體就更需要大力的傳播新的政策。《南方週末》2003年11月20日有一篇報道:河南省汝陽縣種子公司委託伊川縣種子公司代為繁育雜交玉米種子20萬斤,約定收購價以當地玉米市場價的2.2至2.5倍計算。後來伊川縣種子公司未能如期交種子,那麼2003年初汝陽縣種子公司訴至洛陽中院,要求賠償。庭審中,原告主張適用《種子法》,以市場價計算,要求被告賠償損失70萬元。被告主張適用《河南省農作物種子管理條例》,以“政府指導價”計算,只賠償2萬元。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濟廳30歲的法學碩士李慧娟法官判決:“《種子法》實施後,玉米種子的價值已由市場調節,《條例》作為地方性法規與《種子法》相衝突的法規自然無效,然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第24次主任會議認為洛陽中院的行為其實質是對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的違法審查。要求對法官做出處理,李慧娟被免去了助理審判員的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2000年7月8日頒布,2000年12月1日起實行,該法的最後一條明確:1989年3月13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河南省的條例顯然是為了貫徹1989年3月13日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而頒發的。河南省當初為落實這一廢止了的“條例”的“條例”和“通知”,毫無疑問不能再作為今天辦案的依據。以10多年以前的種子“政府指導價”來實行,過於強詞奪理,任何沒有偏見的人都不會加以理會,更何況在自願訂立合同的雙方之間,種子的價格並無市場失靈問題,即使在當時,也不是政府需要“指導”的事情,遑論今天。這個事例清楚地表明堅持過時的法律和政策,阻撓現行的法律和政策,完全是私利集團在維護自己不當得利。
【jufer】科研院所和政府部門應該如何配合這類節目的播出?應該有一個怎樣的合作形式?
【特邀嘉賓:曾寅初】我們作為高校的老師,主要的工作是教學科研,在某些領域,通過課題研究,我們掌握了較多的信息,進行過深入的分析,當電視節目涉及這些領域時,我們很樂意與觀眾交換意見,進行交流!
【曉陽32】關鍵還是地方!
【二 郎 腿】在農業稅取消之後,鄉鎮政府的職能如何準確定位,對改革您有什麼好的想法和建議嗎?
【特邀嘉賓:曾寅初】由於農業稅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農業稅的取消對鄉鎮政府的運行可能會産生一些影響,為此,需要從兩個方面來解決問題,一方面要千方百計的增加鄉鎮政府的非農業方面的財政收入,同時,鄉鎮政府必須精簡機構,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至於,鄉鎮政府的改革,現在學術界有許多提法,有人認為,應該逐步取消鄉鎮一級政府,也有人認為,應該把鄉鎮政府改革為縣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筆名非法嗎?】十六屆三中全會裏面提到五個統籌的時候,首先就把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這個統籌放在第一位。 請問程漱蘭老師你是如何理解這第一位的?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政府應該辦?
【網友嘉賓:梁希震】呵呵,我來回答這個問題,五個統籌是“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具體請參見中央一號文件。
【人見人愛的貓瞇MM】你要不説這個中央一號文件,我差點都忘記了,請問改革開放20年以來,有多少個一號文件是關於農村的,每個一號文件又主要在説明什麼?
【網友嘉賓:梁希震】在80年代連續有5個中央一號文件,今天是第六個一號文件。
【人見人愛的貓瞇MM】在90年代整整的十年中就沒有一個關於農村的一號文件呀!
【網友嘉賓:梁希震】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第一個“一號文件”,突破了傳統的“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框框,明確指出包産到戶、包乾到戶或大包乾“都是社會主義生産責任制”。這個文件不但肯定了“雙包”(包産到戶、包乾到戶)制,而且説明它“不同於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個體經濟,而是社會主義農業經濟的組成部分”。
1983年1月,第二個中央一號文件《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它從理論上説明了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是在黨的領導下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是馬克思主義農業合作化理論在我國實踐中的新發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個一號文件。文件強調要繼續穩定和完善聯産承包責任制,延長土地承包期。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即第四個一號文件。文件的中心內容是:調整農村産業結構,取消30年來農副産品統購派購的制度,對糧、棉等少數重要産品採取國家計劃合同收購的新政策。國家還將農業稅由實物稅改為現金稅。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個一號文件。文件肯定了農村改革的方針政策是正確的,必須繼續貫徹執行。針對農業面臨的停滯、徘徊和放鬆傾向,文件強調進一步擺正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yq117】“五個統籌”是把科學發展觀具體化了,五個統籌涉及的領域是廣泛的,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快速協調發展,其實離不開五個統籌,涉及方方面面,如統籌城鄉發展,就涉及推進城鎮化、農業産業化、統籌城鄉就業、戶籍制度改革,還有能源的合理保護開發,環境的保護,耕地的保護和利用,總之,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進步,必須牢老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才能加快推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