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與發展傳統音樂的意義
【高粱49】請教兩位老師:對我們民間曾存在甚至流傳過的一些音樂,象山東著名文學家蒲松齡的故鄉,就曾流傳有一種聊齋俚曲,蒲松齡也曾創作了不少俚曲作品,多年沒人唱了,現在又有人去整理出來,可唱的那曲調、內容,除專業人士外,都聽不懂,不喜歡。所以有人説,那些將要失去的,都是無價值的,根本不需要去挖掘整理。兩位老師對這問題是怎麼看的?
【特邀嘉賓:秦序】我們聽到了蒲松齡作的俚曲,不太喜歡,我們不知道其實這個俚曲當時就是老百姓的曲子、民間的曲子,是民間流行的曲子,由於時代變了以後,我們很多人可能審美的觀念習慣發生了變化,所以感覺陌生。對待這種陌生的東西,尤其是傳統的東西,我們先不要輕易地否定它,因為我們不知道的東西不等於説是不好的東西,對傳統的東西它好在什麼地方,這是需要我們去學習甚至是我們要去適應它的,因為古人創作這些作品不是為我們創作的,它是為當時的人創作的,那麼我們今天要通過深入的了解學習,才能對這些作品有更深入的了解,也才能夠逐漸發現它的價值。有的時候,反而是我們在流行時尚的影響下,已經不知道什麼真正是好的、美的,我們的藝術欣賞的趣味有時候已經迷失了方向,所以不能説以我們個人的好惡來判斷傳統藝術的價值。梅蘭芳曾經説過,古代的這些藝術的經典是古人對我們的一種饋贈,我們應該對得起前人對我們的饋贈。古代優秀的作品我們個人覺得不好,往往是我們學習不夠,而不是傳統作品出了問題。如果我們認為傳統文化不適應我們今天的時代,而輕易地拋棄這些優秀的古典。梅蘭芳還説了,“是我們配不上這個傳統”。
比如説,北京的城墻古今中外很多的人留下了美好的印象,但是呢,在五十年代初,我們認為它們沒有什麼價值,就把它拆了。到了現代,一兩代人過去了,我們發現我們做了錯事,我們破壞了古老的北京城完整的建築,所以我們現在採取的很多補救措施,比如説我們修了明城墻公園,現在又重修永定門城樓,很遺憾,它們都不再是原物了,失去的文物的價值。這就説明,每一代人面對傳統尤其是文學藝術,都有可能犯錯誤,不是古代的文學藝術錯了,而是我們沒有真正懂得它的價值。所以即使我們現在認為不是很好,很理解的傳統藝術,我們也要抱著謹慎的態度,把它們保護好,讓我們的後人有機會來自己進行判斷。
【特邀嘉賓:鄭祖襄】對於歷史作品,我們今天有的人不太了解、不太喜歡,這也是正常的。因為我們看到時空關係不一樣,我們對過去作品的理解就會有距離。關於價值,我們首先要看到這些作品的存在是那個時代的反映,這個藝術是那個時代所産生的,表現的是那個時代的內容、思想情感、藝術的表現形式。我們通過它去了解音樂的歷史、文化的歷史。對於它的藝術規律,我們今天還要去研究,還有待於我們去發現它,這就需要我們專業工作者的努力,要能夠從裏面吸取一些藝術規律來為我們今天和將來所用。
【高粱49】感謝兩位老師的精心解答!
【半落梅花婉婉香】兩位老師認為應當利用傳媒讓我們認識到傳統藝術的價值,您兩位能首先羅列一下在我國古代音樂史中比較有價值的音樂文物嗎?
【特邀嘉賓:鄭祖襄】我們從改革開放以來,對音樂文物的整理工作已經做了很多。這就是在考古當中所發現的一些有價值的音樂器物,以及有關的音樂圖片等等。像我們音樂研究所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朋友們如果想比較概要的了解,可以看一本《中國音樂史圖鑒》,這是選了一些有價值的音樂文物編成的一本書。如果你們要了解更多的,可以看一下《中國音樂文物大系》,這是分省的,現在已經出版了10本,這裡面我們可以看到許許多多中國古代樂器的圖像,有關音樂活動的圖像,它們很生動的反映了每個朝代的各種各樣的音樂。
【特邀嘉賓:秦序】音樂文物是古代音樂和音樂文化的遺物,比如説有樂器、樂器的附件、有關於音樂活動的圖像,還有古代的樂譜、文字材料等等,它們是比較真實的、具體的東西,它可以告訴我們很多古代音樂的信息,填補古代文獻記載的不足。我們國家地下文物是很豐富的,每年都有很多考古的發現給我們帶來驚喜,使我們的古代音樂史不斷地在改寫,比如最重要的幾個發現,從時間上來講,最早的是公元前八九千年的一批骨笛,它們出土在河南舞陽賈湖新石器時代遺址。這一批骨笛有二十五支,最早的有五孔、六孔,可以發出四聲、五聲音階,稍候的有七個孔,能夠發出六聲或者七聲音階,在往後的,能夠發出有變化音的七聲音階。這就表明,我們古代的音樂文明發達很早,如我們常説的五千年文明早得多。這就改寫了我們音樂史的開篇。
又如,著名的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了一大批據今二千四百多年前的音樂文物,其中最著名的是曾侯乙編鐘,這是震撼世界的發現。這套編鐘多達六十四枚,總重量兩千五百公斤,它們分三層,懸挂在高達三米,長十一米的鐘架上,非常宏偉壯觀。它的音域很寬,達到了五個八度又一個大二度,只比現在的鋼琴兩邊各少一個八度,這説明它具有非常強的表現力。它的音律結構也非常複雜,它實際運用了三分損益律和純律,是一種複合律制,鐘身上的幾千字的銘文,記敘了當時樂律學的高度成果。這表明,當時我們中國的音樂已經具有了高度發達的水平,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曾侯乙墓裏還出土了編器、瑟、排簫、笙、建鼓等樂器,表現了一個龐大的鐘磬樂隊,也叫金石樂隊,這是值得我們驕傲的中華民族的優秀歷史遺産。
【www.曾侯乙.com】二位老師:唐代歌舞大曲可以説是中國封建盛世音樂形態發展的極至。那麼這種音樂就那個時代而言究竟有何歷史文化價值?
【*曉*璐*】音樂反映生活,以特殊的形式著記錄歷史。
【特邀嘉賓:鄭祖襄】唐代的歌舞大曲,這是一種史詩樂舞並茂的大型結構體裁。從藝術上講,詩歌、舞蹈、樂器融為一體來表現;結構上是有三大部分,又有多段所組成。這種藝術的複雜性已經説明了當時藝術的水平,這個水平既説明了當時的一種傳統和現實的結合,也是一種傳統和外來文化的結合。唐代大曲在當時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它對於宋代的宋雜劇也有很大的影響,大曲當中的段落在後來的歷史上也産生了很多影響,像宋代的詞樂,很多就是用了大曲的片段。所以無論從唐代當代的音樂史講,把它放在音樂史的背景下,都是有很高的價值。
【*曉*璐*】就是説,音樂是對以前的做個總結,然後又影響以後的創作?
【www.曾侯乙.com】鄭老師,能具體講述一下歌舞大曲對宋代音樂的影響嗎?我不是很懂!
【特邀嘉賓:鄭祖襄】唐大曲直接對於宋代雜劇的影響表現在宋雜劇沿用了大曲音樂,宋雜劇的音樂後來延續到元代雜劇的音樂,這之間都是有聯絡的。唐大曲有很多小段組成,在沈括的《夢溪筆談》和王灼《碧雞漫志》都有記載。有些小段落後來成為宋代詞樂的一個曲調,宋代也有大曲,和唐代所不一樣的是,它開始敘述一些故事。唐大曲裏面有一個段落叫“破”,後來在宋代也成為一的獨立的曲調。總的來説,唐大曲的音樂經過宋臺的演變繼承,又不斷的傳到了後來的歷史當中去。
【www.曾侯乙.com】噢!明白了!謝謝老師!
【網絡主持人:羅石曼】截止到目前,我國保存下來的樂器在我們古代樂器總數量中佔據的比例大概是多少?是否曾經有過統計?我們國家的哪些部門在做著音樂文物保存的工作?
【特邀嘉賓:鄭祖襄】總的來説,我們傳統樂器都是從古代演變發展過來的,只是在時間上有的長一點有的短一點,有的樂器歷史很古老,比如説琴,我們在《詩經》裏面就講到了。我們現在考古發現“曾侯乙墓”十弦琴就是一種早期的古琴,還有湖北發現的七弦琴,也是一種早期的古琴。古代樂器在漫長的歷史當中,有的淘汰了,有的新的出現了,這樣傳承下來就是我們今天的傳統樂器。我們音樂文物的保護工作,主要還是國家的文物部門、博物館,中國藝術研究院的藝術研究所過去也收集了一些古樂器,非常珍貴,曾經打算要搞古樂器的博物館,這個工作現在還沒有完成,相信古樂器博物館對我們古代音樂的傳播、音樂教育都會産生很重要的影響。
【特邀嘉賓:秦序】從種類上來講,應該説保存下來至少有一半。這樣説有些簡單化,因為所謂保存下來有很大一部分是通過後來的考古發現的,它不是説是一直傳世的。還有一方面,所謂的保存它也是在變化發展當中保存下來的,比如説琵琶,我們今天見的是一種,但是在唐代的時候是有三種,其中一種變成了阮鹹,還有一種五弦沒有保存。有的保存下來的樂器和古代有很大的變化,所以這個保存也是相對的。這方面沒有專門做過統計。做音樂文物的保護工作,有廣大的文博單位,也有很多的文化藝術部門。
【網絡主持人:羅石曼】當前,崑曲與古琴已經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列入了“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産代表作”,請問這對我國古代音樂的保護工作具有什麼樣的意義?
【特邀嘉賓:秦序】我想,崑曲和古琴列入“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産代表作”,標誌著我國古代音樂的保護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一方面,它激起了全國各地對本地區“口頭與非物質遺産”的重視,目前,等待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的項目就已經有六十多項,按教科文組織的慣例,每個國家兩年只能申報一項,看來至少得等候一百多年才能批下來。這就説明,列入名錄只是問題的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引起了社會方方面面對傳統的“口頭與非物質遺産”的重視。另一方面,説老實話,列入了“人類口頭非物質遺産代表作名錄”,我們獲得的只是世界對我們遺産的承認和尊重。聯合國並不能給我們什麼經濟上或者別的方面的支持,這些遺産的保護還得靠我們自己。反而是我們提出了申請,或者列入了“名錄”,這就是向全世界做出了要好好保護我們傳統的承諾。所以,問題的關鍵還是我們要想方設法把我們自己的遺産保護好。這個保護固然是為了全世界,但更主要的還是為我們自己。
【網絡主持人:羅石曼】據説,聯合國科教文組織“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産代表作”的申請要兩年才審批通過一件,那麼我國有這麼多音樂文物,僅憑聯合國科教文組織這個“人類口頭與非物質遺産代表作”的審批與保護是遠遠不足的,我國的相關部門是否也可以開設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類似的項目來保護宣傳我們的音樂文物呢?
【特邀嘉賓:秦序】這是我們正在想做的一件事,因為要等待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批准,一個要有極大的耐心,起碼你能長命百歲,所以呢,我們應該制定自己國家級的,甚至各省、地區級的省區級的“口頭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名錄”,就像過去國家級指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這樣的,確定一種各級的保護對象。不僅僅是指保護名錄,像日本立法就規定了遺産的保護最重要的是傳承人所以,它要通過法律的形式指定重要無形文化財持有者,甚至國家還給予一定的資助,讓他們精心的傳授記憶。那麼我們也需要指定我們自己的口頭與非物質文化的持有者,給予他們一定的資助或者鼓勵。當然了,這些工作都需要在立法的基礎上才能很好的進行,才有制度化的保證。另一方面,希望我們全民族提高對傳統文化藝術的認識,大家共同來保護,傳統文化才能夠煥發青春、永葆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