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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關注電視節目對青少年的影響 |
作者:《電視批判》欄目專稿 發佈時間:
2003-10-30 9: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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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告對青少年的影響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副研究院卜衛在談到廣告對青少年影響時説:電視、流行刊物為孩子提供了一個具有誘惑力的世界,在那個世界裏充滿了應有的物質享受,但孩子卻難以理解現實世界與廣告世界的區別,請問二位專家,這對孩子的教育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教師和家長怎麼幫孩子處理這樣的問題? 【特邀嘉賓:孫宏艷】我們也不能否認,廣告營造的這個具有誘惑力的世界給兒童教育帶來的一定的困難。我認為,對這個問題的認識,要客觀看待。首先,這不是廣告的錯誤,因為廣告在履行自己的職責,它沒有錯。其次,廣告也帶給孩子們一個豐富多彩的世界,在看廣告的過程中,孩子們認識了很多商品。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説,這也是一種知識。第三,並不是所有看了廣告的孩子都經受不起物質的誘惑,都無法區分現實世界和廣告世界的區別,廣告的作用是因人而異的。因此,重要的是我們成人世界怎樣去處理這些問題,怎麼教育孩子去認識廣告。很多國家已經對兒童開設過消費課程或者廣告課程,教會孩子們認識廣告,學會理性消費。 在這方面,我認為有三點父母們可以試著去做:第一,作為父母,可以在家庭中適當給孩子講解一些廣告知識,讓孩子了解廣告是做什麼用的,廣告的目的是什麼等等,教會孩子理智地看待廣告。第二,父母還可以給孩子一些學習消費的機會。現在很多父母要麼不讓孩子摸到錢,要麼放任孩子花錢,這些都不是理智的教育方法。當孩子長大一些以後,父母可以給孩子一些鍛鍊的機會,如在雙休日的時候給孩子10元錢,讓孩子去為全家人安排一頓午餐。這樣,孩子要去超市裏了解各種物品的價錢,要學會科學地搭配營養,還要學會貨比三家。父母也可以陪孩子一起去,只對孩子提建議,不對孩子提要求。請孩子自己去設計。在購買的過程中,孩子體驗了消費活動,也會在消費中體驗到理智消費、合理消費、適度消費的重要性。這樣的活動,可能比父母的説教要收到更好的效果。活動之後,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討論,孩子可以發表對此次購買活動的感想,這樣,孩子在反思中進行了自我教育。我建議父母可以經常進行這些活動。 另外,建議父母把家裏的經濟情況告訴孩子。有很多父母因為愛孩子而“打腫臉充胖子”,明明家裏的經濟狀況一般,父母卻寧願自己吃苦也要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這樣做其實不是對孩子的理性的愛,而是溺愛。溺愛的後果大家都是知道的。因此,建議父母經常對孩子講講家裏的經濟狀況,講講自己賺錢的辛苦和煩惱,告訴孩子要學會量入為出。 【hulunbeir】再富不能富孩子? 【漫遊世界】青少年要有“適度消費”這個概念,這也是對父母的體貼與關愛吧。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據統計,現在的中小學生業餘時間大部分在看電視、電影或錄像,不知這樣對孩子的成長是否有利? 【特邀嘉賓:孫宏艷】孩子看電視對他的成長是否有利,要看孩子的具體情況。現在電視已經進入了千家萬戶,有這麼多的孩子在課餘時間看電視、電影、錄像是很正常的事情,有的調查證明,90%以上的孩子都看過電視、電影、錄像。我們不能籠統地説這些電子媒介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利還是有害,也不能説孩子接觸時間長了就一定有害。很多父母常常抱怨孩子看電視時間太長。我們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次全國性調查發現,有47%的父母説他們“為了學習,不讓孩子看他喜歡的電視節目”。這是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即孩子到底該不該看電視?看多長時間電視才算合適? 在這方面,我認為父母首先要尊重兒童的權利,兒童作為一個權利主體,他有娛樂的權利,有休息的權利等等,一些父母望子成龍心切,往往一廂情願地取消了孩子娛樂的權利和休息的權利,用各種學習班佔據了孩子的休閒時間,讓孩子沒有了自由支配時間,或者自由支配時間很少。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們要想看電視已經成為很奢侈的事情。如果父母能夠尊重孩子的權利,允許孩子有自己的休息時間和娛樂時間,那麼孩子就應該有看電視的權利。同時,父母也要尊重孩子選擇娛樂內容的權利。即使是看電視,父母也往往希望孩子看“有利於學習的節目”。可是,娛樂是孩子的需要,只要孩子覺得快樂,就是他在享受自己的權利,如果只允許孩子看父母認為有益的節目,同樣是對孩子權利的剝奪。 其次,孩子看電視的長短要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去判斷。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安排時間,在保證按時完成學業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孩子看一些電視節目。在選擇節目的時候,要儘量選擇短的節目,每天看電視的時間最好不要超過一個小時。因為時間長了,對孩子的視力會有影響,也會影響到作業的完成情況。另外,要多帶孩子安排一些戶外活動,如讓孩子到大自然中去等,因為孩子是在體驗中成長的,體驗可以給孩子們帶來很好的直接經驗。 【漫遊世界】在社會生活中的活動少了,社會實踐也是青少年成長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青少頻道在這方面也要加以引導。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很多青少年在看電視時,廣告對他們的吸引力更大一些,很多孩子張口就能背出幾條了,不知兩位教育專家對我們現在的廣告節目有什麼評價,這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貓咪mm】媚俗的太多!! 【漫遊世界】公益廣告對青少年影響還是起到積極作用的,商品廣告較多的還是沒有起到積極的效果。 【特邀嘉賓:孫宏艷】經常在某些媒體上看到“對廣告的批評”,一些文章認為廣告嚴重影響了兒童的身心健康,其中列舉了廣告的幾大“罪狀”,如倡導名牌、倡導高消費、倡導時髦、倡導攀比等。我認為如果是這些罪狀,這對廣告來説是不公平的。的確,我們不得不承認,有些廣告確實存在問題,如使用不規範詞語、廣告語中隱含黃色、淫穢詞語,有些廣告傳播了錯誤的知識和觀念等。對於這些違反《廣告法》的廣告,自然應該受到批評和禁止。而且,廣告作為一種文化,它也需要倡導積極、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但是,如果就廣告的傳播意義來説,廣告是商業社會的産物,它的宗旨、它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促進消費,促進人們的購買慾望。 廣告只要不違背《廣告法》和《廣告審查標準》,它的存在就是合理的。現在很多父母批評廣告,厭惡廣告,理由是廣告讓孩子學會了高消費,讓孩子們互相攀比。這個理由是沒有道理的,因為我們不能讓廣告承擔起教育孩子的義務。要教育孩子,主要職責還是父母和學校。 現在的確有一些經典廣告詞是孩子張口就能背出來的。例如,“有路就有豐田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雁舞白沙,我心飛翔”等,在傳播廣告信息的同時也傳播了一種理念或者一種意境,我認為這對孩子來説並不是什麼壞事。但是,也確實有些廣告詞在傳播一種錯誤的、低級的理念,例如,“肥胖不能吸引人”、 “我的夢想是長高”等等。這些理念對某些兒童是歧視的,會給他們帶來心理上的隱性傷害。對此,我們只能建議更加規範廣告的製作、播出等,讓經典廣告給人們帶來美的享受。 【特邀嘉賓:叢立新】與一些內容比較嚴肅、思想性比較強、話題比較沉重的節目相比,廣告肯定更容易吸引兒童青少年,廣告製作本身就是追求輕鬆,容易引起觀眾的注意。作為好奇心強、接受能力強、記憶力強的兒童青少年肯定是最先記住廣告詞和廣告畫面的群體。儘管其實他們並不見得真正理解了廣告的商業意圖,我覺得這個問題不值得太大驚小怪。
責編:張青葉、羅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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