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媒體的自律與他律
【柱頂紅】現在網絡缺少的是道德還是法律?現在強調法律的作用要比道德更大吧,人們的素質還沒有達到完全靠自律解決問題的時候。請專家談談自律與法律的關係問題。謝謝。
【特邀嘉賓:馮宋徹】道德法律是行為規範的兩面,是缺一不可互補的。現在的網絡發展來講,這兩方面都是薄弱的,在網絡領域,僅僅依靠網絡倫理,或者僅僅依靠法律都不能完全解決問題,倫理道德畢竟是一種軟性的社會控制手段,它還需要硬性的法律手段來支撐。對於那些缺乏起碼道德責任感或良心已經泯滅的人來説,網絡倫理自律可能不足以阻止他們在網絡領域的損人利己行為。因此,網絡立法就顯得十分重要,通過有關的網絡立法,依靠國家強制力的威懾,不僅可以有效地打擊那些在網絡領域造成嚴重惡果的行為者,而且為網絡倫理的實施創設了一個較好的外部環境。但由於立法程序的滯後性,以及法律打擊僅限于那些造成嚴重惡果的行為,所以網絡領域的法律手段也需要網絡倫理的補充,只有網絡立法與網絡倫理形成良性互動,才可能使網絡領域、信息社會在有序中實現發展。網絡倫理建設和網絡法制建設是一項複雜而困難的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社會系統工程,它既有賴於網絡社會每一個人的參與,又有賴於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只有包括國際與國內的網絡組織、管理與執法機構之間協調使用,網絡服務機構、網絡媒體、用戶等各方面積極參與,才能建設一個健康的,新型的網絡社會。
【古天草竹】網上虛擬社會正在形成,這種形態也越來越被人們接受。為避免這一形態必然存在的許多弊端和缺陷,需要制定規則規範,如何立法?誰來立法?網絡媒體自己嗎?請專家解答。
【特邀嘉賓:馮宋徹】網上虛擬社會如雨後春筍,勢不可收,尤其在青年當中是非常喜歡的,而自然法則將越來越會被大眾接受。當然,事物的成長開始總是不規範的,會有缺陷,必須在為了保證事務的健康的成長,肯定需要一些規則、規範,就是平常我們講的遊戲規則,當然要立法。就要城市交通行車走路一樣,必須有法規。如何立法?誰來立法?因為立法不是個人行為,所以在這裡一定需要有政府扮演積極的角色,但是參與網絡活動的人在這裡也有很大作用,因為法要符合民眾的要求,民眾的利益,那麼網絡的參與人參與後就會形成一種要求,立法就要有這樣的根據,所以,不是由網絡媒體自己立法,但是網絡媒體一定要參與,在網絡的活動當中表達出自己的意願和要求。如交通法規和憲法也是多次修改來符合民眾的要求和生活的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大家都在參與立法。
【古天草竹】馮老師,謝謝您的解答。但是實際上,現有的許多虛擬社會都是一協議的形式達成規範的,而這些協議都是由網絡媒體制定,網民自願的形式的非強制形式出現的,能有多大制約力?
【特邀嘉賓:馮宋徹】這就是我們所強調的網絡自律的問題。實際上,對人的約束有硬性的或者叫鋼性約束,這就是法律;也有一種軟約束,這主要就指道德。那麼,做為一種協議,我們説從電子商務來講,這種協議也應該有法律的保障,即使沒有法律的保障,是一般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這裡頭就具有道德的約束,就有誠性為基礎,在這裡就有承諾。這種協議的履行正像你説的,是一種自願形式,而非強制,它的制約就靠軟制約。我們前面講過,軟制約也有壓力,有輿論的批評,有內心的譴責,只要有一定基本社會感的人,他做人的基礎就是誠信。所以,在雙方的協議他要遵守誠信的準則,這實際上就是歌德講的心中的道德律。一個沒有誠信的人很難在社會立足,也會失去朋友,他的失敗反過來又使大家在人際關係中應該遵守誠信。這就是社會倫理的道德壓力,所以它是能有制約力的。
【古天草竹】但是虛擬社區是以成員間的相互認同為基礎的,同時又有著匿名的特性,輿論批評和內心譴責都很難發揮作用。還有什麼方法能更好的發揮軟制約的壓力?
【網友嘉賓:張久珍】自律規範的有效性的確是有局限,但這不是説自律規範不重要,自律規範需要長時間的努力才能內化為自身的行動守則。
【漫遊世界】在網絡立法過程中,網絡媒體及其使用者的積極參與,促進網絡立法更符合媒體特點和適應大眾需求。
【網友嘉賓:張久珍】網絡媒體已經自發地制定自律倫理規範,例如網易有《虛擬社區基本法》,新浪等網站聯合發佈《自律宣言》,北京大學三角地有《論壇管理條例》等等。我們有理由期待越來越多多網絡媒體制定越來越詳細的自律規範。
【開往春天的地鐵82】如何治理在網絡媒體上傳播反動信息的網絡參與者?
【特邀嘉賓:馮宋徹】首先,反動信息的含義應該明確,從我們現在的法律角度來講,一般不用反動詞,因為它在法律上不好明確解定,現在從法律角度來講,過去我們講得反動、反革命,現在一般叫做危害國家安全罪,所以要從這個意義上來講,傳播這種信息,比如説像法輪功的一些信息,那是由公安執法部門根據法律來執行。
【橄欖綠16】現在網絡媒體與平面媒體的競爭似乎根本不講什麼自律,網絡上到處轉載報刊雜誌上的文章已經司空見慣了,請教各位老師以後如何規範?
【開往春天的地鐵82】我也有這種感覺,給我的感覺總是“資源共享”。但是能不能共享,可以共享到一個什麼樣的程度呢?
【特邀嘉賓:馮宋徹】這個問題就是我們今天所討論的網絡自律問題和網絡法制建設問題。比如説網絡到處轉載文章,應該由《知識産權法》來規範。網絡作為一個巨大的信息庫,對各種文章進行轉載,我們現在法律上有什麼規定嗎?如果沒有,説明網絡法規的滯後,但是我想,網絡存儲一些信息供網民使用應該有什麼樣的標準,哪種行為構成了侵權,這都是在網絡法制建設當中解決和加以規範的問題。
【網友嘉賓:張久珍】單憑網絡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是不能夠解決當前網絡信息傳播存在的所有弊病和問題的,況且網絡法律一時還無法達到健全與完善。法律不是萬能的。道德的作用應該得到發揮。
【網友嘉賓:張久珍】尼葛洛龐帝曾經嘲諷地這麼説過,法律不能制止的事,還能指望啥。也許你會同意道德感、責任心和社會輿論的重要作用了。
【古天草竹】我們今天談自律就應該是在法律的基礎上的自律。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網絡媒體作為人們在因特網上進行交流所依賴的載體形式,如何鼓勵人們躬行對自律的承諾呢?
【網友嘉賓:張久珍】這個問題真是重要,網絡媒體知道為什麼要自律,應該自律,網絡媒體也可以高喊著自律,但是最重要的是切實履行自律承諾。切忌網絡媒體扯上自律這面大旗粉飾自己。例如有些網站的隱私聲明字字為用戶著想,而背後説不定在利用用戶的隱私信息呢。
【漫遊世界】這就要靠他律來懲罰。
【橄欖綠16】網絡畢竟有虛擬性不能太叫真!
【論壇版主:邱純】不對。越是“虛擬”的地方越應該“叫真”,這就是自律。自律應該是網絡和網友兩方面的事。如果你我都不“叫真”,那這網上還不亂了套了?
【橄欖綠16】哈哈!因為它的危害性幾乎等於零!
【論壇版主:邱純】是不是零且論。這是硬幣的兩面。
【特邀嘉賓:馮宋徹】應該形成一種網絡自律的激勵機制,形成網絡倫理規範,首先必須要有一種揚善祛惡,扶正祛邪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氛圍的形成還要靠我們網民的熱情鼓勵來鼓勵人們躬行對自律的承諾,自律是一種很高的境界,但是作為一般人來講,自律的加強要靠一種客觀環境的不斷強化,不斷的鼓勵,不斷的讚許,就會不斷強化人們對自律的承諾。當然,也應該有一些懲罰措施,就是對失信的人要形成一種輿論的壓力,甚至一些法律的制裁,由此鼓勵人們形成一種越來越強的自律意識。
【開往春天的地鐵82】請問:網絡媒體的自律程度的提高,通過網絡技術實現的比例佔多少?
【網友嘉賓:張久珍】網絡媒體的自律可以有賴於技術的優化。例如分級過濾技術,不斷優化的過濾軟體和分級制度自然可以擴大其使用範圍,從而使用戶無法接觸到有害信息。但是,技術手段不是能夠完全有效的。
【Andrew】這是一個就目前的技術而言無法量化的問題。
【特邀嘉賓:馮宋徹】我不是數學家,很難算過一個準確的比例,但是我想,網絡自律的問題是通過現代技術發展中産生的新的道德要求,網絡倫理的建設顯然跟現代技術的聯絡是非常密切的,所以這種網絡技術的發展會越來越做為網絡倫理建設的有利手段。如網絡安全問題,它不僅僅是立法的問題,它的執法必須有技術手段,所以技術在網絡倫理建設當中會越來越重要,這是不言而喻的。
【網友嘉賓:張久珍】我想起宗白華先生的一段話,早在1938年宗先生就寫出這樣的話語,其中的深意耐人尋味。“技術本是一種能力,是人類聰明的偉大發現,運用得當,是一切文化事業成功的因素,人類幸福可能的基礎;運用不得當,在野蠻人的手中自然可以摧毀一切人類文化。所以為福為禍,應用的當不當,這個責任不該由技術來負,而是由哲學來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