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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電視輿論監督?-第46期
作者:《電視批判》欄目專稿 發佈時間: 2004-1-14 19:07:32



電視新聞媒體如何把握新聞的真實性


   【半在空】請問兩位老師,我國媒體和國外媒體對新聞真實的把握有何不同? 
  【特邀嘉賓:焦國標】新聞真實性其實是一個非常學術化的問題,甚至是一個很哲學的問題。我簡單的説,對真實性的理解中外雖然有所不同,但是根本的不同是實際操作上的不同,中國媒體因為有一些原因,有的時候在真實性上打了不少折扣。按照國外媒體的發展狀況來看,新聞真實的程度與新聞獨立的程度應該是成正比的。
  【鳳飛林兮】我想説的是新聞建設為誰服務的問題,是為了大家了解情況還是作為一種輿論導向維護政治穩定。
  【特邀嘉賓:焦國標】把新聞的給新聞,新聞有它獨立的意義,應該更多地去按新聞規律辦事。如果違背了新聞規律,就不會起到它該起到的效果。既不能服務公眾,也不能維護社會穩定。

  【漫遊世界】請問二位老師,新聞報道在真實前提下,還有一個正確導向的問題,這個導向是不是説非與政府的政治傾向性相一致的?謝謝!
  【特邀嘉賓:焦國標】新聞真實為王,真實是新聞的生命,違背了這一原則,新聞也就不成為新聞了。
  【鳳飛林兮】那麼絕對透明絕對真實是否就真的有利於民呢?真實有時是讓人無法直面的,我們很多人都會承認善意的謊言的必要性。只要這個謊言不會引起別的嚴重後果。
  【我才是真正的嶺南人】“新聞真實”和“正確導向”是不可能完全統一的,那麼請問焦老師,您認為在二者衝突的情況下孰輕孰重?媒體會選擇誰?政府又會選擇誰?
  【漫遊世界】在真實性與政治傾向不能統一的時候,你説新聞工作者應當放棄哪一個呢?
  【特邀嘉賓:焦國標】 我認為應該尊重真實性,真實性是永恒的,政治傾向性是功利的,甚至是機會主義的,所以應該以真實性為取向。當然最好還是把二者接合起來。
  【我才是真正的嶺南人】請問焦老師,我們應當如何看待“尊重真實性”與“政治傾向性”二者間的妥協關係呢?
  【特邀嘉賓:焦國標】 很多情況下並不存在妥協,而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

  【半在空】那怎麼解釋新聞媒體要堅持“社會效益”第一,如何理解“新聞五性,最終就是黨性。”考慮社會效益以及黨性必然會抹殺真實性?
  【特邀嘉賓:焦國標】只要堅持了真實性為王,它的自然結果就是社會效益第一。過去我們的失誤的原因是倒置了,以為犧牲真實性可以實現社會效益第一,這是完全不符合我們過去的歷史的。我們的歷史是犧牲了新聞真實性,而社會效益不僅不是第一,甚至是負的。
  【特邀嘉賓:陳力丹】輿論導向必須服從真實性,如果輿論導向高於真實性的話,就變成了"四人幫"所提倡的"事實為政治服務"了,或者如法西斯主義的觀點"新聞就是政治本身"。這樣的觀點在1943年陸定一同志對此就進行過批評,我們不能夠再犯"文革"時期的錯誤了。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真實是新聞的生命,但是新聞的真實與實際的實事之間總是存在著一定的距離,怎樣報道才能縮短這種距離? 
  【鳳飛林兮】我看是否盡可能全面的展示現場以及現場人物的想法較好,不能老是由著記者們介紹,播音員讀稿。
  【特邀嘉賓:陳力丹】新聞的真實性是一個過程,事實發展到什麼程度,人們認識到什麼程度,新聞的真實性才能夠達到什麼程度。馬克思用一句話概括了新聞真實性的特點:有機的報紙運動。當然這裡可以擴大到其他大眾媒體。馬克思當時論證説,一個事實發生的時候,記者一開始的報道往往是從某一個角度、某一個側面報道,報道中會有誤差,但是後續的報道應該不斷地糾正以前報道的偏差,最終使事實完整地真實地展現在受眾面前。對於記者來説,在報道前要避免先入為主,拿著觀點找例子。這種情形下的報道往往是不真實的。即使是事實,但是觀點和事實是脫節的。也就是説,記者需要用一種客觀的態度報道事實,防止主觀傾向性,控制自己對事實的主觀化判斷。一般意義上説的"真實是新聞的生命",現在已經變成了套話。我們要提倡的的觀點是:真實是一個過程,但要保證這個過程有一個完美的最終結果。可是現在的很多報道往往有頭無尾,報道了事情的開頭,這個事情後來如何結局往往被記者忽略,沒有了下文。
  【陽光燦爛21 】可能應該記者更深入實際的事件當中去,才有可能縮短新聞的真實與實事的距離吧。
  【新聞的生命】新聞的生命在於真實,新聞是告知而不是誘導,雖然報道人在報道的過程中會對新聞有所影響,如選擇事實,但應用新聞的專業精神來對待新聞,盡可能説事實而不是觀點,要給受眾去思考評判的權利。
  【特邀嘉賓:焦國標】新聞真實逼近實際的真實,是一個無窮的過程,它不是在一個人手裏完成的,而是在許許多多媒體手裏自然完成的。這許許多多的媒體應該是自然狀態的,而不是一手操控的許許多多的媒體。這其實是説,只有遵循約翰米爾頓的觀點的自由市場理論,才能夠無限接近事實的本相。在這個問題上,我曾經提出兼聽權理論。一個人只有兼聽才能夠盡可能多的了解事實的本相,偏聽則不能,這是常識。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中央電視臺的新聞頻道有些欄目如:《共同關注》、《法治在線》等,非常符合貼近群眾,貼近受眾,貼進現實的原則,請問二位老師這對未來的電視新聞報道起到什麼樣的促進作用?
  【特邀嘉賓:焦國標】 起碼對於中國的電視媒體來説這是它的發展方向,這是它的潛力所在,也是它存在的意義所在。
  【特邀嘉賓:陳力丹】貼近群眾是某些新聞專題需要考慮的,但是純新聞報道主要依據的應該是新聞價值。新聞價值本身就應該是根據受眾的需要總結出來的。純新聞應以事實的影響力、接近性、時效性、顯著性、異常性、衝突性以及人情味作為衡量的標準。未來的電視新聞,應該更強調新聞價值和時效,電視的特點之一,即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同時給出畫面和聲音,以此和印刷媒體競爭。沒有時效的電視新聞也就沒有觀眾。現在的新聞(包括某些電視新聞)缺少最基本的新聞寫作(製作)的規範。任何新聞作品應該具有三要素:一是事實本身,二是時間,三是空間。但是我們現在的很多新聞都是"日前"新聞,包括我們的電視新聞,例如報道某部委"日前"發佈了一個通知,日前是哪天,不予交代。而"日前"的含義就是今天以前到無限,等於沒有説時間,今天的新聞就是明天的歷史,如果我們通過新聞聯播節目查找某部委哪天發佈了一項規定,結果新聞上説是"日前",這不是活見鬼了嗎?。還有的新聞不告知發生的地點,或者地點太大,例如在某一個國家、某一個州,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幾十萬平方公里,上哪找去啊?這也是屬於新聞不規範的表現。我們的電視節目要受到大家歡迎的話,至少需要交代這些最基本的寫作(製作)要求。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 為了增強新聞的真實性,新聞記者經常採用隱形採訪的方式,請問老師隱形採訪要注意什麼問題?
  【特邀嘉賓:焦國標】 我覺得第一是安全問題。我從總體上是認可這種採訪形式的,有些社會問題,起碼在目前不採取隱形採訪的形式是永遠採訪不到的,而這些問題又是最急需曝光的問題。所以,隱形採訪儘管存在一些法律上的合法性的問題,可是如果站在社會效益的基礎上,它是可以原諒的。
  【特邀嘉賓:陳力丹】首先,使用隱性採訪要謹慎。消極的隱性採訪問題不大,這是指不公開記者的身份,在公開場合的觀察和聆聽。但是對具體採訪對象的隱性採訪,沒有法律的保障。特別要指出,記者不能夠冒充公安人員、工商管理人員和其他執法人員。記者也不能誘導對方犯罪,例如提出"你有毒品嗎?""你有假發票嗎?"等等問題。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對方在你的高價誘導下,本來沒有做而做了,這時對方做的算不算犯罪?記者就在責難逃了。記者也不能冒充犯罪分子參與犯罪,例如冒充買毒品者,或者是盜墓者。不論新聞記者的主觀願望如何,這種行為本身是犯罪行為。還有偷拍偷錄問題。偷拍偷錄原則上不應該採用,除非對方的行為造成重大的社會危害,遠遠大於採用這種不正當方式帶來的損害。現在打開電視,到處都是偷拍偷錄的鏡頭,這説明我們記者的法治意識還是不夠。記者的專業水平主要表現在採訪,如果對方不接受採訪,我們不能怪對方不配合,只能怪我們的專業水平有限。在一定意義上説,記者的專業技術主要表現在採訪上。新聞寫作本身是一種比較簡單的文體,特別要注意,正面報道更不能使用隱性採訪,例如有的記者冒充應徵者參加考試,結果對方通知他去復試,記者才公開了他的身份,説是為了考察招聘是否公正,這樣會干擾人家的正常工作。這種情況完全可以用公開採訪。

  【daizi13】為什麼北京非典發生的晚,現在疫情嚴重程度卻超過了廣東?你認為這與電視等傳媒沒有及時報道有關嗎?

  【特邀嘉賓:焦國標】 應該是這樣的。過去我們總是權衡利弊之後做出對事實的裁剪,而現實的變化發展絕不可能聽從你希望見到的趨勢,所以,尊重事實,順應變化是最科學、最唯物主義的處事辦法。我們必須回到尊重事實這個最基本的起點上來。


責編:張青葉、羅石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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