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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的權益保障與職業操守
作者:《電視批判》欄目專稿 發佈時間: 2005-11-3 12:00:40



為何關注記者的權益保障



  [大眼睛貓咪]張積老師您好,請問您一個問題,我認為很多記者等新聞從業人員遇到的危險並不是不是新聞從業人員特有的,而是帶有普遍性的,為什麼新聞從業人員的權益卻受到如此大的關注?您是否認為是記者等新聞從業人員利用自己擁有的話語權來博取同情,以取得更大的利益?
  [特邀嘉賓:張 積]確實是這樣,在我們社會還存在著很多不文明的行為,違反法律的行為,很多普通人為此而深受其害。但是為什麼社會有如此關注記者的權益呢?主要是因為記者承擔的責任與社會上的一般人不同,記者是黨、國家與人民群眾聯絡的橋梁,向下記者要傳播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向上要反映人民的呼聲,反映社會輿論,公民的知情權實際上主要是通過媒體記者來實現的,他們是社會正義的代表。從這些方面來看,人們關注記者的權益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嘉賓主持:禹建強]記者在採訪被毆,並沒有特殊的法律保護,和街頭常見的打人一樣處理。如果記者的權益得不到保護的話,必然會打擊他們揭批社會陰暗的熱情。怎樣解決輿論監督法律保護不足的問題,除了呼籲儘快出臺《新聞法》外還有沒有別的辦法?國外的同行在面臨同樣問題時,法律給他們提供了怎樣的特別保護?
  [特邀嘉賓:張 積]由於記者承擔著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政方針的使命,由於記者要滿足公民的知情權,所以記者的職業和使命是非常特殊和神聖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為記者提供一些專門的保護是應該的。特別是近年來不少記者在行使輿論監督權利的時候遭到毆打,甚至被非法拘禁,人身權利受到嚴重的侵害,在這種時候保護記者的合法權益就成為了非常迫切的問題,也是人民大眾所熱切希望的,但是,目前我國法律對記者權益保護的規定多比較原則,不少是屬於《憲法》的條文,這樣對於保障記者權益不利的,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確實需要一部新聞方面的基本法,把媒體、記者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下來,這對於保障記者的權益、監督記者的行為、促進我國的新聞事業都是有益的。

  [盛開的水仙]記者被毆的事件引起了社會的關注,但是記者的權益怎樣能得到保護?記者在現場採訪的時候,是有很多不確定因素的。
  [特邀嘉賓:展 江]新聞記者從事監督工作本身就很受社會關注,如果有記者被打,一定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事件,因為公眾都假定記者是他們的代表,所以他們的權益如何維護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因為我們都知道中國的社會不公和腐敗現象非常普遍和嚴重的存在著,而且國家那麼大,從司法到行政再到企業,到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像教育、醫療都存在很多讓人不滿意的地方。所以記者的空間可做的事情理論上説是非常大、非常多的,但是,這種監督一定會引起很多人的不快,因為損害了他們的利益,所以,在社會風氣普遍不良的情況下,記者遭到報復,遭到毆打這種現象可能會增加。我們説,這種權益受到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因為我們不説記者是享有特權的人,他首先應該是個公民,那麼一個公民也不能被人無緣無故的毆打,所以我想記者的心態可以擺正一些,他是具有某種特殊的身份,但他首先也是一個公民,那麼他如果遇到這些問題和事件,他應該像一個普通的公民一樣運用法律武器。
  但是很遺憾的是,記者被打往往是被看成是特殊事件,可能得罪的是有權勢的某些力量或個人,所以要訴諸法律困難很多,因為我們都知道司法不公的問題還很嚴重的存在,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希望記者的同仁組織、專業組織,像記協應該在發生這類事件的時候,立即發表因為關注的聲明,同時,敦促有關行政和司法部門處理有關肇事者,沒有結果絕不罷休,很遺憾記協在這方面的作為有限,經常聽不到他們的聲音,只能有網民在在網上傳播一些不是很準確的信息,發表甚至一些偏激的言論。所以我想,我們的司法,包括立法都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我們的行業組織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因為既然叫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聯合會,那它至少是在形式上是代表全國新聞從事者的,他們不能失職。
  從國際經驗看,其實中國記者的境況並不算很差,至少生命受到威脅,甚至為此付出生命的人不是很多,像拉丁美洲一些國家,墨西哥、哥倫比亞等等,記者經常被黑社會、販毒集團槍殺,但是很多英勇的記者繼續從事輿論監督,確實出現了很多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跡,但是也不能因此認為我們中國的記者的工作就沒有風險,記者被打損失是個別現象,但是很多情況之下,雖然記者沒有在人身方面遇到一些威脅,可是他的報道經常被無緣無故的扣壓,這可能是更突出的問題,所以我想,如果要保護記者,應該是從他的採訪權,報道權,包括人身保護結合起來看,不能只看到某些表面的現象,當然我們相信,記者也並不比普通公民在人身安全方面享有什麼特權,記者也要有一個正確的心態,你從事這工作就暗含著一種危險。

  [嘉賓主持:禹建強]大家都知道,記者採訪不是為了個人私利,是為了保障公民的知情權,為了公共利益,而使自己身處險境的,那麼,記者在採訪時被毆,是否能得到特別的法律保護?請嘉賓回答。
  [特邀嘉賓:張 積]近年來,頻頻出現記者在執行正常採訪任務的時候遭到毆打的現象,那麼在記者不幸遇到這樣的情況的時候,怎麼辦呢?應該説我國的法律從《憲法》《刑法》《民法》以及其它的一些法規都有保護公民人身權利的規定,這些法律都是記者保護自己的法律依據,那麼根據這些法律記者可以尋求法律的救濟。一般來説有這麼幾個途徑:一個途徑是需要各級記協反映,向記協申訴,記協是記者的娘家,記協有責任保護記者的權益,實際上中國記協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維權部,專門負責受理有關的申訴,這幾年記者維權部在保護記者權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所以記者遭到毆打以後,可以立即向各級記協申訴;再一個途徑就是立即報警,記者被打以後應該立即報警,讓公安部門儘快的介入,調查事情的真相,制止侵犯記者權益的行為;第三個途徑就是提起訴訟,如果侵犯了記者的人身權,特別是造成嚴重後果的,那麼記者應該尋求司法的救助,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肖揚院長曾經明確表示人民法院要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

  [楊過110]時常聽説記者被打,請問這是媒體炒作還是記者真的老被人打?
  [嘉賓主持:禹建強]這個不是媒體炒作。根據中國記協維權委2003年對九個省區市的16個城市進行的調研(回收各級媒體共1476名記者的問卷),超過半數的記者在新聞採訪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阻撓。中國記協維權委的一位負責人指出,在客觀上,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維權缺乏具體的操作性強的法律依據。目前記者維權主要依靠憲法、民法、刑法等,雖然也出臺了有關新聞工作者的司法解釋,但只是原則規定,不夠細化,在實際操作中很難掌握尺度。
  [漫遊世界]揭露或批評性採訪和報道極容易引起被採訪對象的反感,並且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阻擾,這些阻擾不僅是來自社會的,也有來自政府的腐敗官員的,他們總是不擇手段的阻礙記者的採訪活動,包括對記者的人身傷害。
  [特邀嘉賓:展 江]我前面講過,記者被打引人關注,但是如果我們統計一下,一年到頭這樣的事件相對於我們這麼大的國家,這麼多的人口,這麼大的記者隊伍,還不能説很多,能夠通過媒體報道的頂多就是一二十起吧,我認為,媒體借機炒作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我也説過,記者不打打大的人通常都是有點來頭的,如果想炒作,那可能會遇到更大的麻煩。所以具體的情況我們一定要通過各種比較準確的多方面的信息來了解,武斷的下結論可能不是很妥當。
  
  [大眼睛貓咪]溫衝被斷指後,由於記者等新聞從業人員長期為受眾灌輸的“我們的安全很難得到保障,我們的事業多麼偉大等等”觀念的影響,許多人在網上呼籲要加強對記者權益的保護,可是最後真相大白了,原來這和溫衝記者的身份無關。請問各位老師是如何看待的?
  [特邀嘉賓:展 江]溫衝事件是一個個案,個案就是個案,對這些問題只能逐一考察,不能一概而論,既不能説溫衝事件反映了中國的整個新聞記者的處境,也不能説溫衝事件和現實沒有任何聯絡,當然了,我們説,記者不應該有特權思想,實際上,有些記者還是有這種想法的,有高人一等的地方。無論是像過去機關報的記者,認為自己是 高高在上的訓話者,還是今天有一些有追求的記者認為自己是青天,這些看法都有不合適的地方,如果記者把自己看成是青天,理應得到全社會的擁戴、保護,也是有問題的。此外,中國記者人身安全,問題可能會比過去多,但是比比今天的俄羅斯和許多拉美國家,問題還不算特別嚴重。

  [嘉賓主持:禹建強]在做批評報道的時候,如果記者有備而來的話,遭到人身侵害會小一些,那麼,記者應該怎樣預防人身侵害的發生?
  [特邀嘉賓:張 積]目前,進行批評性報道的風險是很大的,很多記者為此而付出了血的代價。對記者來講一方面要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更好的保護自己,在明知道採訪報道充滿很大風險的時候,那就最好與當地的執法部門聯絡,求得他們的幫助,這樣可以減少一些風險。
  [特邀嘉賓:展 江]這個問題不容易説清楚,但是我想,記者如果保持自己的相對客觀的中立的身份是比較有利的,不要輕易表現出對誰的憤怒、仇視,把採訪對象看成是我的工作對象,而不是鬥爭對象,也不是拉關係的對象,這樣你的心態平和,你的態度從容,就不容易讓人認為你是誰的支持者,我想這是基本要求。其次,記者也要對可能發生的事情做某些預測,雖然是很困難,比如説,有沒有黑社會勢力捲入,如果有,發生不測事件的機率就比較大,此外,和執法部門也要避免直接的衝突。另外,如果能在採訪的當地找到一些可以聯絡的朋友,留下你的聯絡方式,也是必要的。
  [史記ggggg]説真的我覺得被打的記者還是少數的,就像中國對外國的出口遭到反傾銷被訴至法庭,一天到晚媒體吵的兇,可是這些被反傾銷的還佔不到我們出口總量的百分之三?再吵記者被打,本來記者沒覺得有多大委屈,他們現在也已經很委屈了。


責編:青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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